大限将至,没有邀请官员、媒体,重庆80多家旅行社自发凑到了一起。本月13日,针对即将于5月实施的《旅行社条例》及细则,旅行社们称,如不按《条例》操作可能给旅行社带来极大的无法规避的风险,甚至关门。而按《旅行社条例》执行,则存在诸多无法界定的地方,旅行社们一时感觉无所适从。
问题一 先赔
旅行社或陷连环诉讼
山雨欲来风满楼,即将实施的《条例》及细则,让旅行社手忙脚乱。重庆国旅总经理董建安说,一旦游客索赔成立,组团社就得先行赔付,如责任不在组团社,将引发系列诉讼,旅行社可能深陷连环诉讼。
他举例说,如一个20人的出境游团队,每人2万元团费,总金额40万元。如果在首站到江北机场时飞机因故取消了航班,或者长时间延误航班,就直接影响到下一站如北京的航班,整个行程被彻底打乱。
重庆旅游执法大队负责人说,要区别对待,如按《航空法》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则三方均没有责任。如《航空法》规定非不可抗力,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赔偿。
旅行社人士称,即使是航空公司的责任,按《条例》,游客索赔,组团社也得先行赔付,再找航空等单位追赔。旅行社们担忧一下陷入连环诉讼之中。
问题二 追赔
旅行社担忧被“穿小鞋”
旅行社面临着多个方面的尴尬,如与航空公司的合作,机票折扣甚至航班全靠航空公司提供,他们认为自身处于劣势。重庆中旅集团总经理廖伟说,如与航空公司发生诉讼,对方将以《航空法》为依据,而不是《条例》。这就要求,《航空法》和《条例》可以无缝对接,但是这是不可能的。
即使最终旅行社从航空公司获得了赔付,但也担心对方给“小鞋”穿。据悉,曾经有一个赴港澳的旅游团,航空延误后次日才起飞。返回时间因原定航班没变,结果导致整个团队5日游变成了4日游。酒店少住一晚,但人家酒店床位是留着的,不会退款。游客少游一天,也少住一晚,他们不但不付钱,还要索赔。廖伟说,即使航空公司赔付给你,但在今后与其的合作过程中,旅行社很可能被“穿小鞋”,拿不到与其他旅行社同等折扣的机票,甚至拿不到机位。
问题三 购物 超时被诉该谁来赔偿
在《细则》中,将购物超过规定时间列入改变行程来处罚。廖伟说,在旅行社没有责任的情况下,被游客索赔,如何处理没有定论。
如一个10人的团队到某购物点,规定时间是45分钟,导游没有引诱、胁迫纵容等行为,并打了招呼。但因其中部分游客购物超时,导致整个行程受到影响。准时上车的部分游客权益明显受到伤害,如要找旅行社索赔,但导游履行了告知、提醒等义务。最终责任究竟在哪方,究竟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对旅行社的疑问,重庆旅游执法大队负责人说,这是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需要将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超时太长,如半小时或一小时,该是旅行社及导游对团队管理出了问题,应承担责任。如旅行社没有责任,则只能通过向不守时的旅客索赔,来补偿另外部分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