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深圳共有184家注册旅行社,去年全市旅行社的整体营业收入是48亿元左右,但是旅行社行业仍然存在不少混乱现象。资料图片
国务院颁布的新修订的《旅行社条例》已于今年“五一”正式开始实施。从本月3日开始,同时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也开始正式施行。根据新条例,以后游客出游消费将更加透明,指引也会更加清晰,对旅游消费服务的投诉也更加有据可依。
为此,市旅游局于“五一”当天在金光华广场举行现场咨询会,对《旅行社条例》进行解读,并与中国国际旅行社、华侨城国旅等13家深圳主要品牌旅行社联合促销,推出大量免费旅游礼品回馈市民。
旅行社行业发展严重滞后
对于新条例,大部分旅行社从业者都表示欢迎。
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来看,我国旅行社经营一直存在着小、弱、散、差的情况。
“过去要开一家旅行社很不容易,除了资金外,还有特许经营审批”,中国旅行社协会常务理事、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斌说,“深圳旅行社是经营最早的,改革开放31年,我做了28年旅行社。”
“许多行业在WTO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升级的准备,如酒店、贸易等”,招商国旅总经理助理姚锦穗提到,“在这么多行业当中,旅行社却是产业升级最慢的。”
吴斌指出,酒店业早就放开了经营,因此反而竞争显得有序,随着新条例的实施,放开旅行社的经营门槛,规范旅行社管理,有利于旅行社真正做大做强。
另外,就整个市场环境来说,如今中国的旅游业市场每年过万亿元,其中旅行社业务占2000亿元,并且每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
记者从深圳市旅游局获得的数据表明,截至2008年底,深圳共有184家注册旅行社,其中可经营入境游的国际社为42家,可经营出境游的有29家,全市去年旅行社的整体营业收入是48亿元左右,其中47亿元为旅游业务。
深圳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副处长陈标认为,新条例有利于旅行社扩张,重点体现在网络经营的扩张上,因为以后旅行社进入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可以不受限制,也不用太复杂的手续,这相当于打破了地方保护主义,有利于深圳的旅行社走出去做大做强。
“另一方面,会有更多的旅行社走进来,加剧深圳本土旅行社业之间的竞争”,陈标表示,深圳作为口岸城市,即是旅游目的地也是客源地,更是旅游集散地,这个旅游集散地对于建立深圳旅行社的批零系统意义很大。
深圳旅行社将会大而强、小而专
深圳旅行社业以往有许多混乱现象,有些旅行社将某一个业务部门承包出去,或收取承租费用等,造成各部门各自为营,挂羊头卖狗肉,只要旅行社的牌子不倒,部门和部门之间可以毫不相干。
新的旅行社降低了准入门槛,最低只要30万元的注册成本就可以成立一间旅行社,有能力而资金少的个体经营者以后也可以独立经营旅行社。
两年来,深圳探索出一种新的方式即加盟制,个体经营者有意于从事旅游行业的可以付出一定的保证金,加盟为宝安中旅的一个营业部,仅做咨询和收取游客业务。所有具体旅游产品操作、票务代理等都由宝安中旅统一提供。在这种模式的经营下,宝安中旅迅速做大,将营业网点在全市扩充至百家,强化了品牌形象,一时传为佳话。
宝安中旅总经理方朝晖表示:“新条例颁布后,各个旅行社因此进行了很多调整。我们最早在全市推出“八统一”,即统一采购等,这实际上是一种统一批发代理的形式,以往很多营业部是承包制的,很多乱交割的现象,新条例将加强自身建设,有些大的旅行社可以达到独立成团,但小型的几乎不能,只能购买大旅行社的批发产品。
以后个体经营者更容易进入旅行社业,并不等于小旅行社能够与大旅行社抗争,而是小旅行社要做专项业务,“将来的趋势就是大越大、强越强,小的会变专。”
据AC尼尔森最近关于“五一”黄金周的旅游调查分析显示,中国的旅游者已经日益成熟,出游观念表现理性,旅游速度放慢。
在这样的背景下,消费者对旅行社产品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喜欢跟同龄人一起出游,喜欢一个国家玩10天,而不是10天玩10个国家。
随着旅游市场的细分,旅行社行业也将进一步细分,集中优势资源做特色的产品。因此,越是专业的旅行社以后可能越有市场。
陈标说:“管理比较先进和规范的,市场品牌知名度高的肯定会越来越有市场,“现在在老体制下产生的全国百强并不等于是深圳实力最强的旅行社了,将来肯定还是要由市场来评判。”
提到批零体系,深圳已经有不少旅行社走在全国前列。深圳海外国旅的“安心泰国游”是其拳头产品,在全国旅行社业中也有一定的地位。深航国旅利用本集团的航空资源,在桂林游、厦门游、三亚游等产品方面具有批发优势。
“珠三角最有可能产生全国最大旅行社”
“客观上,国家政策未放开;主观上,整个产业的市场在不断膨胀。这也是为什么在老条例下,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如此低下,但这么多旅行社还是能活下来,而且活得很好的原因”,吴斌坦言,其实旅行社的生存越来越难了,同时也感到后继乏力。
“据我所知,整个广东省旅行社利润率在1%以上的旅行社屈指可数,主要是因为旅行社的管理费用太高了。”吴斌说。
据悉,目前旅行社的整体管理支出中,50%用在员工工资福利上,剩下的30%用于运营支出,20%在员工差旅和宣传促销方面,“整个结构极不合理”。
另一方面,限制旅行社发展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是“人”。
在深圳约3000名导游中,大专学历的占60%—70%,而深圳作为移民城市,其中又有六七成是外来务工人员,不稳定因素很多,整个行业人员的从业水平整体很低,导致对游客的服务跟不上,这是造成游客投诉、抱怨增多,不愿意选择旅行社组织出游的重要原因。
记者调查了解到,各高校培养的本科旅游人才,不到10%的学生毕业之后愿意从事旅游业,尤其是在深圳地区,因为薪资福利关系,本科旅游学生面临着金融、外贸、房地产等支柱行业的更多诱惑和选择。
行业整体从业者水平低导致旅行社经营问题多,后继无人;反过来,旅行社盈利水平低,也造成对人才的吸引力下降,“长此以往,恶性循环”。
新条例实施以后,在深圳旅行社业界掀起了一番争论。
有一位业界老总用开玩笑的口吻说,“深圳旅行社老总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分为三类:一是大赞欢迎者,主要是一直以来诚信经营、遵规守法的旅行社;二是一边抱怨声一边不得不无奈接受的;另外,更有旅行社认为因此而断了生路。”
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旅行社内部管理的规范和调整,行业洗牌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如今面临全球金融风暴,旅行社的经营模式不能再停留在传统阶段,只有创新才有出路。
目前,中国的旅行社没有全国性的,全部是区域性的,这是因为旧体制的束缚。以往更没有听说出现行业兼并收购的情况,但是随着各个旅行社到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更顺畅,深圳的企业也会走出去,而全国最强大的旅行社旗舰最有可能在珠三角或者长三角地区产生。
那么,发展历史在深圳如此长久的旅行社业,能否驶出行业旗舰?
■解读
新条例施行消费者受惠最大
新《旅行社条例》除了降低旅行社准入门槛、外资旅行社享受国民待遇等之外,最大的受惠群体是消费者。
那么,新条例中有多少规定是与消费者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呢?对于旅行社经营管理者来说,新条例对旅行社有哪些有利扶持呢?
自费项目要在协议中列明
以前的旅游市场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低价游,游客看着价钱很吸引,可是出游回来以后大呼上当。
对此,新条例明令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价招揽游客。如果旅行社在旅行途中欺骗、胁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需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擅自更改线路的将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领队等个人,也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和游客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写清楚在旅游途中,游客需要另行支付的自费游览项目,甚至连安排购物的地点、停留时间、购物次数都要列明。
因此,以后不会再出现游客在签约的时候是泰国游5天双飞团费1500元,最后游客在出团以后,游玩途中又增加了可能比团费还要高的自费项目的情况。
“说白了,就是让旅行社把原先暗着收的钱,改成明着收;把原先到了旅游目的地再收的钱,改成在出发前就收。”招商国旅总经理助理姚锦穗告诉记者。
游客出游前有权知悉地接社情况
组团社将接待旅游者的业务委托给地接社是旅行社行业的普遍做法。但有不少游客反映,一些旅行社为了节约委托费用把接待业务委托给没有相应接待条件的地接社,致使旅游者不能享受到约定水平的接待服务。
新条例规定,组团社需要将接待服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必须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在进行委托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并与地接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在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就必须知悉地接社的情况和水平。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困惑:各层级的旅游主管部门能否严格执行条例,对违例的旅行社进行严厉打击,杜绝“野马旅行社”才是条例真正对消费者和旅行社达到保护作用的关键所在。
鼓励外资旅行社入深
原《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但随着入境旅游人数大幅增加,现有国际旅行社的数量难以满足我国旅游市场的需要。同时,随着从事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其已经具备了接待入境旅游的能力。
新条例则统一了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准入条件,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后,既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也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同时,条例还将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所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人民币150万元降低为30万元,大大降低了入境旅游市场的准入门槛。
同时,对于外商投资旅行社业适用于本条例,相当于实行了国民待遇。
“香港独资的康泰旅行社已经进入深圳,其实深圳是非常欢迎更希望外资旅行社进来的”,陈标表示,除出境游外,新条例在入境游、设立分支机构、保证金、注册资金等方面都与国内旅行社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