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克服经济发展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
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重申和提出了七条要求。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执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外事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要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不得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机构和地方摊派,不得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三是审核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要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认真审核。严格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从严控制团组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要对出访团组执行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出访报告进行评估。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违规审批以及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的,要追究责任。四是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各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出访团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要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生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既要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五是严厉打击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等行为。旅游、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规操作的,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经营资格。六是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要高度重视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曝光。除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费用,一律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七是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外事管理部门要强化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外事审批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清理、规范审批权限,细化审批标准,提高审批质量。要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机制,并接受群众监督。
一度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于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昨日通过了会议公报。全会提出,2009年,全党要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指出,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压缩出国(境)经费、组团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此外,中纪委还将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据广东肇庆当地政府网《今日肇庆》今天中午发布的消息称,近日来,国内多家网站陆续上传和转载反映广东某区区长等13人以出国考察为名前往南非、土耳其、埃及等国旅游的视频,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经核实得知该考察团为肇庆市端州区领导干部考察团后,肇庆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及时处理,重抓整改。
按照肇庆市委书记覃卫东同志关于“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查清事实,依纪依规作出处理”重要指示精神,肇庆市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在广东省纪委的指导下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兰州2月12日电 (朱霞)来自甘肃省纪委的消息说,2008年甘肃省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工作成效显著。
2008年甘肃省共取消和压缩公款出国(境)团组245批、减少出国(境)人员902人(次),清理和纠正620家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严肃查纠了个别单位违规集资建房以及一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出国(境)、收受现金和干股、参与赌博等问题,农村基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肇庆市端州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谭日贵因带队公款出国旅游被网民曝光,近日被免去区委副书记职务,并责令辞去区长职务。这是继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同类案件后又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再次暴露了党政干部管理中的有关“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