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近期就如何应对跨国公司并购我国水泥企业的问题,采访了对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会长张人为。
张人为会长认为:“目前,国家正处于大发展时期,建材行业、水泥行业要抓紧发展机遇,加快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发展的三要素是资源、技术和资金。利用外资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必须坚决贯彻,对此要毫不动摇。以‘威胁国家安全’等理由拒绝外资进入是不成立的,关键是我们如何利用好外资。”
张人为会长强调,“对外资我们要用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来引导,关键项目还要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来核准,来衡量外资项目引进是否正确。对外资的并购要建立一个评估机制。
在并购的问题上要考虑以下几点:
⒈外资进入中国后是否存在国家资产流失的现象
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外资并购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审查程序和政府核准制度。国家将健全外资并购管理体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考虑市场供需总量、生产力布局、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等因素,对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核。
⒉是否会造成外资在区域市场上的垄断
市场应该是开放的、竞争的,不应该由少数企业垄断。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又是受运输半径制约的区域性产品。因此,即便是地区水泥市场如果被垄断,也将对国家经济建设和水泥市场的健康成长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
3.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外资进入。可以采用“招投标”的方式。
不仅不能够阻碍外资进入,还应该鼓励国内大水泥集团也以“招投标”的方式参与竞争。张人为会长特别强调:鼓励国内10大水泥集团以“招投标”的方式参与到竞争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