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11月11日晚间披露,公司拟以4.65亿元购买广百新翼大厦3-8 层、10-12 层共约3.3 万平方米物业;同意公司向银行贷款最高不超过3 亿元,其余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购买价款(2008年9 月末,公司持有现金超过8 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为广百新翼大厦3-8层和10-12层房产,系广州市广百新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翼公司”)投资建设的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8-28号(双号),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于2002年竣工投入使用。由于新翼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领先控股有限公司为同一自然人实际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新翼公司有重大影响,以上购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认为,本次交易部分房产进行了银行抵押,其中广百新翼大厦第三层至第六层全层抵押,第七层部分抵押,抵押部分面积为2,472.2846平方米;第五层抵押贷款已还,但抵押并未涂销。上述抵押房产只能在涂销抵押后才能过户。由于银行是否同意涂销抵押存在不确定性及其它原因,可能会影响产权过户,给交易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