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驻马店市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已于近日正式发文,命名驻马店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表明该市的“创优”工作顺利实现目标任务,全市旅游业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高度,驻马店又多了一块展示良好形象的金字招牌。
据悉,国家旅游局于2009年12月11日正式发文,将我省的驻马店及漯河、周口、巩义、沁阳、汝州六市列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行列。在此前的2008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河南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标准》,对驻马店及漯河、周口、巩义、沁阳、汝州六市的“创优”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和评定,认为已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正式上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予以批准。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自2006年8月24日,驻马店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个主题,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全员参与,迅速行动,全市上下形成了“人人想创优、处处抓创优、事事为创优”的浓厚氛围。同时,全市上下牢固树立抓“创优”就是抓经济、抓“创优”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通过一系列扎实的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旅游功能,改善了旅游投资发展环境,加快了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步伐,使“创优”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新的成效。
驻马店市旅游局负责同志表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既是市委、市政府的庄重承诺,也是全市人民共有的期盼,更是驻马店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圆满实现这一目标,成绩来之不易,令人倍加珍惜。
有关专家表示,驻马店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有利于逐步把该市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全市的支柱产业,有利于更好推动全市豫南旅游中心城市建设,这对于驻马店提升城市形象、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