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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和谐、祥和、安全、健康的春节黄金周,市旅游局于2008年1月21日至30日联合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卫生监督局、东区旅游局、仁和区旅游局、西区旅游局、盐边县旅游局、米易县旅游局对我市所有涉旅企业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的联合执法大检查。
此次大检查共计检查全市相关涉旅企业单位41家,其中星级宾馆(饭店)10家,旅游景区(点)11家,旅行社19家,旅游客运公司1家。检查主要是以重点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所涉及的检查内容共有九项:一是涉旅企业单位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方案,进行现场督导;二是冬季旅游道路的交通安全,涉旅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和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三是涉旅企业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四是涉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五是涉旅企业开展的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及自查、总结的情况;六是星级宾馆(饭店)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及大型特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已按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相关安全工作部署;七是星级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大型娱乐活动场所的综合治安秩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车辆是否有超载、超速、超时的现象,是否有酒后和疲劳驾驶的现象,车辆是否有超期服役和带病上的情况;九是旅游景区点的道路交通和水上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十是旅行社在节日期间所推出的旅游线路是否含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是否有违规擅自租用无旅游资质的车辆进行旅游营运的现象。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旅游企业对 “安全隐患”的排查、自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上都有了较大的改观。但少数极个别涉旅企业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星级宾馆总台没有亮证经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老化,员工未统一佩戴工号牌,客房内洗漱日用品有些已过期,厨房内的生熟食品与员工物品混放等。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的成员与涉旅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了意见,要求他们对过期的商品立即撤出柜台并及时销毁;对不能正常使用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够齐全的现象当即督促更换、补配,对卫生食品防范意识薄弱的问题立即整改。涉旅企业负责人虚心接受了各项整改意见,并承诺在节日前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相关各部门。
春节期间,市旅游执法支队将继续上路检查我市部分景区景点及星级宾馆(饭店)的安全工作,并全天24小时开通“96927”旅游值班电话,为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和谐、安全的春节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