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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从泉州市文化局获悉,泉州拟申办“2009年文化遗产之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据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文化部拟从今年起每年度开展“文化遗产之都”活动。该活动的特点是以活动带名称,两者合一,即承办地在举办活动中同时享有“文化遗产之都”名称。“2008年文化遗产之都”由北京市承办。
“文化遗产之都”活动内容包括:古代书画、青铜器、陶瓷、雕塑、玉器、典籍等珍贵文物展览;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及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文化遗产讲座、论坛、咨询服务等;与文化遗产相关的其他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
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2004年被文化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全市有11个项目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位列全国地级市前三甲。去年6月9日,泉州成为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活动若申办成功,泉州将成为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个“文化遗产之都”,有利于泉州从文化方面打造泉州品牌,提升国内外影响力,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吸引国内外旅游客源。(陈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