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在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举行了“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村(户)颁牌仪式”,市旅游局、市农委、各区县主管部门领导及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村(户)代表近200人参加了此项活动。在仪式上,市旅游局安金明副局长、市农委张贵忠副主任等领导为2007年度新评定的和通过2007年度复核的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村(户)颁发了新的标牌,并做了重要讲话。
乡村旅游作为北京市旅游产业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13个区县开展了乡村旅游工作。全市有344个民俗旅游村,其中市级民俗旅游村154个;民俗旅游户发展到2万余户,其中市级民俗旅游户8261户;从事乡村民俗旅游服务的人员约6万人。
2007年我市乡村民俗旅游接待游客达到2612.4万人次,同比增长19.1%;乡村民俗旅游收入18亿元,同比增长27.9%。乡村民俗旅游在规范的过程中快速地发展。2008年,随着我国休假制度的变化,尤其是元旦、五一、清明、端午、中秋5个3天小假日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北京市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今年即将召开的奥运会,又将给包括乡村旅游产业在内的北京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历史性的机遇。
面对大好时机,北京市旅游局在2008年提出力争实现北京市乡村旅游产业质的飞跃,全面打造北京市乡村旅游精品,提升我市乡村旅游产业的品质。通过全力打造5个乡村旅游示范沟域、3个乡村旅游新业态混合聚集区、13条乡村旅游沟带,促进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升级;通过推出“国际驿站”、“采摘篱园”、“民族风苑”、“养生山吧”、“休闲农庄”、“生态渔村”、“乡村酒店”、“山水人家”八种乡村旅游新业态标准,促进乡村旅游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通过引进酒店管理公司管理民俗村,改进和提升民俗旅游村的经营和管理,促进民俗村(户)的品牌经营、特色经营和规模经营;通过颁布《北京市乡村旅游景观保护公约》,对乡村旅游的村落景观、田园景观、文化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规范和倡议,创造环保、整洁、优美的北京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环境,树立良好的北京乡村旅游形象。
市旅游局、市农委表示,将进一步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乡村旅游的软硬件条件,积极促进乡村民俗旅游村(户)的发展,为京郊乡村旅游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的、红火的发展环境。(刘玲/文 冯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