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日前出台多项便民措施更好服务群众,曾比较复杂繁琐的出国(境)证件受理审批权开始全面下放。
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周颖建介绍,目前出入境管理工作属于中央事权,受理、审批、签发出国(境)证件须经公安部授权。目前,河北省共有经公安部授权的机构130个,已经上报等待公安部批准授权的机构20个。河北省各市工作模式存在很大差异,有的是设区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受理,有的是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009年,河北省将全面推动下放出国(境)证件受理审批权的工作,将出入境通行证的受理、审批、签发下放到设区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受理权下放到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这项工作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全部完成。这样公民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区市的市区居民可直接到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从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还了解到,目前河北公民办理出国(境)证件,由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受理、审批,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制证、收费和发放证件,公民需要往返奔波省市。自2009年4月1日起,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将制作好的出国(境)证件寄发到受理机关,公民可就近在受理机关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