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5月20日16时起,我省将对在本省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实施计重收费。
这是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眼2005?演49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闽政办函?眼2007?演39号)和福建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财?眼2007?演10号)作出的决定。
计重收费 势在必行
计重收费是指以收费站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过去我国长期采取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这种收费方式为筹集公路建设资金,促进公路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一些货车以“大吨小标”偷逃国家规费;二是由于收费方式与车辆实际重量没有直接关系,客观上形成运输车辆“超得越多赚得越多”的超限超载经济利益驱动;三是阶梯式车型分类收费,使得货车数量在1.99吨等局部区间过于集中,造成货运车辆结构不合理;四是不能真正反映车辆对公路的占有和使用程度。特别是超限运输损害道路、桥梁,导致公路寿命大大缩短,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额损失,而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福建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模式转换是对收费公路通行费的调整和完善,是通过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鼓励车辆合法装载,限制超限运输,保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促进我省高速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是遏制超限超载运输的长效机制,意义重大。
政策出台 审慎研究
2005年10月26日交通部印发了《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眼2005?演492号),要求并指导全国各省开展计重收费工作。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实施了计重收费,浙江等10余个省也正在积极推进这项改革。从外省的实践看,实施计重收费不仅使道路使用者交费更为合理,而且对治超作用十分明显,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受到有力遏制,保护了路产,减少了交通事故。
我省从2003年起开展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研究,在充分调研吸收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我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方案进行研究。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多次对计重收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2007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实施高速公路计重收费。
收费原则 体现公平
计重收费以车货总重为参数,克服了原按车型分类收费同类车识别不准和同类车型中重车、空车一样收费导致的不合理现象,更加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使车辆在交纳通行费上更加公平合理。
由于计重收费将收费与车辆实际重量相联系,有利于遏制超限超载运输的经济利益驱动。它与治超的行政手段相结合,能更加有效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促进治超长效机制的建立,保护公路、桥梁,减少交通事故。
计重收费运用经济杠杆,能够更好地解决货车“大吨小标”的问题,优化货运车辆结构,引导货运车辆健康发展。
实施计重收费,能更好地遏制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保护守法运输户的利益,促进货物运输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并促使运输经营向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发展,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计量精准 多次测定
据了解,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部门已完成全省高速公路78个收费站358套称重设备及计重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检测,软、硬件运行稳定。
为了保证计量准确,按照我国《计量法》有关规定,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称重设备属强制检定范围,必须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目前安装在我省高速公路的计重设备均通过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有权机构——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按国家五级计量衡器进行专业计量鉴定。全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经检定称重设备合格的车道,都在醒目位置粘贴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颁发的“强检证书”。为确保称重设备的精度,该检测机构每年固定进行两次检测标定。2006年11月底已完成首次检定,今年5月15日前将完成2007年上半年的检测标定。
应急预案 预防突发
为确保计重收费顺利实施,我省高速公路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为提高车道通行能力,省高速公路公司对厦门、马巷、宁德、赛岐、下白石、湾坞、福鼎、太姥山等8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道进行拓宽改造;在福州、泉州、同安、厦门、福鼎、太姥山等旅游景点和车流量较大的福安、丹阳、宏路、水头、马巷、龙岩等12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增加车道收费设备,配备便携式设备;在车流量大的收费站安装客、货车通道LED诱导屏,引导车辆分道行驶。
为了维护收费和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畅通,还制定了应急预案。一是制定收费应急预案。一旦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立即启动原有收费系统或备用方案以确保收费工作的及时有序开展。二是针对在计重收费中可能出现货运车辆堵塞收费车道以及其他影响计重收费顺利实施的突发事件,制定《福建省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路政部门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与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当地公安部门密切合作,确保收费站安全畅通。
多方联动 重拳治超
在实施计重收费的同时,全省交通路政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治超力度。
(一)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路政建立三项治超机制。一是建立联合防范机制。全省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各治超站点,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强化治超监控。二是建立联合查处机制。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路政在治超工作中实行优势互补。高速公路受场地的限制对超限车辆无法进行卸载处理的,交由邻近的普通公路治超检测站协助处理;普通公路治超检测站缺乏大型装卸设备的,高速公路路政给予及时增援,增强查处力度。三是建立联络协调机制。相邻的治超检测站之间、检测站与收费站之间,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对恶意堵车、逃逸、闯关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有效打击。
(二)开展“治超宣传月”和“治超统一行动周”活动。为配合5月20日全省实施高速公路计重收费,5月14日起省交通厅统一组织开展“治超宣传月”活动,并于5月18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治超统一行动周”活动。在全省高速公路入口增设严禁违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提示牌,向车户广泛发放计重收费和治超宣传材料。高速公路闽粤、闽浙、闽赣三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和26个入口安装检测设备的收费站实行24小时检测,其余收费站出入口由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加强流动巡查,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超限车辆,予以严格处置。与高速公路相平行的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要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工作制度,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全天候监控和处置。
(三)部门联手,严管重罚。交通路政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合作,加大执法力度。公安交警将派出人员在重点部位与交通路政人员联合执勤。对恶意超限和造成道路桥梁严重损害的超限30%以上的违法运输行为,将集中力量实施严管重罚。对拒绝检查、强行冲关或暴力抗法等行为,将联手予以严厉打击。
(四)加强治超监控网络建设。针对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后超限车辆流向的变化以及超限车辆绕道行驶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治超检测站点布局,加快全省治超监控网络的建设步伐,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同时,普通公路也将逐步推行计重收费。
加强管理 提升服务
在认真做好计重收费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省高速公路公司进一步增加投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高速公路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设立减征通道。在运载中西部省份货物的集装箱车辆进出我省沿海港口的1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设立集装箱车辆减征通道。
(二)加强信息服务。在全省50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逐步安装可变情报板,发布交通引导信息,为用户提供高速公路施工信息、交通管制信息、气象信息等信息服务。目前已在22个收费站入口安装可变情报板,其余的28个将在下一阶段陆续安装。
(三)提高救助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高速公路路政12122紧急救助服务管理系统,今年10月1日起逐步在全省高速公路采用手机定位技术确定求助位置。
(四)推进收费窗口文明服务。在中心城市及旅游城市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率先开展迎宾礼仪、缴费礼仪、送行礼仪服务,促进全省各收费站文明窗口建设。
(五)提升服务(停车)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省高速公路公司投资3600万元进行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改扩建;对设置不合理的加油站,逐步进行迁址改造;在服务(停车)区增设视频监控设备,增强治安保卫能力,为司乘人员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休息环境;进一步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餐饮、超市、汽修等消费价格,兑现“加饭加汤不加价”,免费提供开水、卫生纸等服务承诺。
(韩慧英 刘昌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