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治理城市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缓解交通拥堵,省政府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省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综合整治启动仪式昨日在宁举行,发改委、经贸、公安、建设、交通、教育、工商、安监、监察、文明办、共青团等11个部门联手行动。据介绍,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主要有几大任务。
整治城市道路交通路口通行秩序——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整治机动车违规转弯、掉头、变道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街区和路段交通秩序——从严查处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各地城区要排出一批道路交通“乱点”、“堵点”,挂牌治理。
整治静态交通秩序——完善停车设施,建立停车诱导系统,方便驾驶人就近停放车辆;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还道路于交通。
公务车违法告知单位——对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靠、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同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对公交、出租企业营运车辆实行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交通违法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要对机关公务车辆、警车、军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列为机关作风评议内容。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公共汽车;组织“无车日”活动,倡导步行上下班、错时上下班等理性出行方式。
有关人士表示,经过这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我省城市道路的交通拥堵将得到有效缓解,以大运量公交方式为主、线路基本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也将初步建立。
不过,治理违停仅是治标。有关人士透露,针对许多乱停车是因为无处可停的现状,有关部门已决定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和城市公共停车需求,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并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在居民小区周边道路设立夜间停车保管站。总之,开车人以后当多留意停车标识,随便乱停只会忙上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