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完善体制和健全机构。按照巴中市编委《关于印发<巴中市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巴中市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巴编发[2004]114号)文件要求,光雾山风管处要积极配合市光雾山、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2007年5月底前组建景区执法大队。
二、继续加大景区规划编制力度。光雾山风管处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力争在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报批程序,并获准实施;同时,光雾山景区要在年内分别完成3个小区或景点的详细规划,确保景区开发建设的需要。
三、完善核心景区界桩(碑界)以及景区标牌的建设。光雾山国家风景名胜区要在现有标牌、界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确立核心景区。此项工作要在2007年5月底前完成。
四、进一步加大景区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景区违法违章建设,要坚决纠正、严厉查处;对造成资源破坏和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要重点监控开山采石和河道采砂现象,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在2007年5月底前完成任务并将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加快景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各景区要按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立要求,加快建设景区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合信息系统,使景区管理尽快进入数字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