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哲学的刑法学(第2版)
分類: 图书,法律,刑法,总则,
作者: 陈兴良 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2-1字数:版次: 2页数: 37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7979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刑法学就是刑法学,为什么要使刑法学走向哲学?这始终是我思考的一个问题,换言之,刑法哲学到底是什么:是刑法学还是哲学,或者是刑法学与哲学的边缘学科。在我看来,刑法学确实就是刑法学,但由于采用不同的研究进路,刑法学又呈现出不同的理论形态。所谓“走向哲学的刑法学”,是指在刑法学研究中,引入哲学方法,从而命名刑法学成为一种更具哲理性的理论体系。哲学虽然是一门学科,但由于哲学研究的是世界的本源性问题,因而它同时又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作者简介
陈兴良:1957年生,浙江义乌人。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和1987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1998年1月至今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1997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001年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获美国法律社会学协会国际学术奖。
目录
第1版序言
学术自传——一个刑法学人的心路历程
第一编 刑法哲学研究
论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和范畴体系
刑法哲学研究论纲
刑法的人性基础
刑法的价值构造
刑法机能二元论
从政治刑法到市民刑法——二元社会建构中的刑法修改
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
罪刑均衡的理论建构
罪刑均衡的价值蕴含
刑法公正论
第二编 犯罪哲学研究
犯罪价值论
论意志自由及其刑法意义
论人身危险性及其刑法意义
主观恶性论
第三编 刑罚哲学研究
刑罚存在论
论刑罚权及其限制
刑罚目的二元论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刑罚结构调整
书摘插图
论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和范畴体系
刑法哲学,是对刑法所蕴涵的法理提升到哲学高度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刑法哲学作为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对于刑法学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刑法学领域,刑法哲学尚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处女地。为推动刑法哲学研究,本文拟对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和范畴体系这两个基本问题略作探讨,就正于我国刑法学界。
一、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
在现代哲学中,价值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最具诱惑力的问题,以至于形成所谓价值哲学。价值问题同样引起法学界的重视,英国法学家彼得斯坦和约翰香德认为,一切法学家都只不过是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描述法律能够在什么程度上实现社会秩序、公平、个人自由这些基本的价值而已。①显然,法律价值也应该是法学充分关注的问
题之一。
那么,刑法的基本价值何在呢?
法是以调整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为己任的。这种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从刑法的意义上说,犯罪是个人对社会的一种侵害,而刑罚是社会为防卫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因此,个人与社会的这样一种冲突关系,表现在刑法中,就是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罪刑关系作为刑法的调整对象,表现出双重的属性:立足于已然之罪,刑罚应该是一种报应;而立足于未然之罪,刑罚应该是一种预防。报应与预防的关系及其解决,成为刑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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