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超越——法律学思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理学,
作者: 赵明 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7-1字数:版次: 1页数: 388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685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了表明作者对“法政学反思”的基本立场,作者将自己近年来在课堂上和讲座中的录音整理文字,少量对当代著作的读后感与评论,另外还有几篇近年完成的论文,一一呈现于读者。本文集也是对作者简单生活的简单再现。
作者简介
赵明,男,1966年11月生于四川省营山县。1987本科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思想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2004年于武汉大学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创办并主编法哲学辑刊《法意》(商务印书馆出版);参与和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著有《探寻法的现代精神》、《近代中国的自然权利观》、《先秦儒家政治哲学引论》、《法的印记》、《法意寻踪》、《反思与超越》等。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目录
自序
第一编 讲演
从“法制”到“法治”的中国语境
和谐社会法制构建的精神前提
从御史制度看检察权的定位
先秦儒家政治哲学四题
圣人何为:有关孔子、柏拉图的一次师生对话
阅读经典作品的意义
第二编 评论
李步云与当代中国法哲学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之研究:方法与立场
是信仰,还是迷狂?——评蒋庆《公羊学引论》
《法意》卷首语
拉德布鲁赫《法哲学》中译本序
也说“数典忘祖”
“自否定”哲学的启示
也说“文化多元主义”
法哲学的“形”与“神”
修辞、法律问题与理论贡献
何谓书生?书生何为?——读易中天《书生意气》有感
第三编 专论
论梭伦立法
大革命忧思录
论作为政治哲学的先秦儒学
先秦儒家论和谐社会的构建——兼论其对当代中国和谐社会法制建构的精神意义
反思与超越
书摘插图
第一编 讲演
从“法制”到“法治”的中国语境
(二)
从“法制”到“法治”,更流行的说法是从“刀制”到“水治”。这本身就意味深长。先说“刀制”。查《辞海》, “制”有裁断、制止、控制、规定、制订等动词含义,也有制度、法式、样式、帝王的命令、古时依礼守丧、古长度名等名词含义。联系到社会秩序而论,“制”意味着通过“礼”、“法”、“圣旨”等的控制、制约和人们的服从与遵守,而获致社会基本秩序的建立和维护,这样的“法
制”中外古今都是存在的,也是必需的。 “法制”指向“秩序”,这在当代中国是非常易于达成人们的共识的。在共和国历史上,“法制”即使在革命运动的蓬勃开展过程中,也曾受到政治领袖和法律界领导人的关注,期望革命在秩序中开展,秩序在革命中建构,并在党的“八大”会议上作为重要议题加以讨论,但到底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加以推行和落实。“八大”之后不久,“要人治不要法治”的观点流行开来,这里所谓“不要法治”其实是不要“法制”,刚刚起步的革命法制建设于是停步不前,甚至严重退步,直至“文革”期间坠入“无法无天”的深渊。灾难降
临了,上自国家主席下至黎民百姓都难以幸免。从灾难中走出来的国人不难达成这样的共识,如果不重视“法制”,甚或从根本上毁灭“法制”,那么,、国家的混乱,社会的失序,以及人的尊严与自由的丧失,就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必须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