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英文对照,
作者: 教学法规中心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9-1字数:版次: 1页数: 314印刷时间:开本: 24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300688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法律英语学习新理念——用英文说中国法律。
内容简介
本书选择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以期帮助读者掌握该学科常用术语的专业表达方式。为了方便读者记忆,用下横线对重要的术语进行标注;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关键术语,根据当代权威法律英语专业辞典添加脚注;为了方便读者积累专业词汇,随书附上《重要术语词汇表》、《部分国家机关参考译名表》和《涉外法务常用文书》等附件。 本书即可帮助外国读者学习法律,又是中国读者学习法律与英语的好教材。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附录一:重要术语词汇表
附录二:部分国家机关参考译名表
附录三:全美55家著名法学院名录
书摘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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