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痛
分類: 图书,文学,纪实文学,
作者: 阮梅 著
出 版 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 204000版次: 1页数: 296印刷时间: 2008/05/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02006654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共分三篇:“缺位篇”从家庭、学校、社会——这儿童赖以生存的三大环境,存在的不同程度的缺失,反映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生存困境,揭示了造成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频发的根源。“悲情篇”则以饱蘸伤痛的泪水,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意外伤害问题、少年犯罪问题等诸侧面,以活生生的事例,给所有人以警醒——解决留守儿童生存环境问题,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救赎篇”则从多侧面反映了党和政府针对留守儿童问题所做的努力,和各界人士的建言献策及作者的思考。 书中通过了大量数据和事例,对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教育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展示和深刻的探讨,既有对纷繁复杂现状的激情陈述,也有对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的理性分析,作者对千万农民之子的纯朴真情亦充溢字里行间。不失为当下一部不可多得的警世之作。
不少报告文学作家放低自己的姿态,眼光向下,深入社会,特别重视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注重描写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疑点、难点问题,从中汲取创作素材和主题,体现了强烈的人文关怀精神。社是真正活着的文学,这是真正有力量的文学,这是真正行走在中国大地上的文学。
——李朝全
来自基层的作家阮梅独辟蹊径,将视角对准农民外出之后农村孩子的成长问题,这不但是近年报告文学中的崭新内容和崭新题材,更是来自农村中更具前瞻性的重大社会问题。难能可贵的是,阮梅不仅仅对农村留孩子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与客观生动地描写,而且对此一问题的社会现实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了颇具见地的思考与阐释,显示了报告文学作家捕捉社会生活应有的敏锐和勇气,更显示了报告文学作家应有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杨晓升
能够独自一人跋涉千里实地采访农村留守家庭,并且全部采访都是在工作之余自费进行。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作为一个优秀报告文学作家最重要的品质:良心。只有拥有良心,才能发出真实的声音,而真实恰恰是报告文学的第一生命。她的努力使得《世纪之痛——中国农村的留守儿童调查》获得了生命。
——徐晓珂
内容简介
上个世纪末,当城市农民工生存状态等问题一次次被提出,引起关注之时,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本书作者历时三年,跨越五大打工省份,就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教育问题,以及与留守儿童问题相关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匮乏、农村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待改善等社会问题进行了调查,并从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进行了理性分析与深层思考,不失为一部不可多得的警世之作。
作者简介
阮梅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主要文学作品有散文随笔集《送你一枝原野竹》;中篇报告文学《拿什么救赎失陷的青春灵魂》、《农村留守孩子:中国跨世纪之痛》、《农村留守孩子:我的特殊行走笔记》。
目录
引子
缺位篇 家庭、学校、社会:天欲裂?
第一章 诞生在新时代的“孤儿”
第二章 代管,一个沉甸甸的话题
第三章 留守,留给学校教育的尴尬
第四章 社会,你为留守儿童做了什么
悲情篇 发展的代价不能让孩子扛
第五章 花样孩子的草样年华
第六章 天使美丽不再
救赎篇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第七章 2000万,他们将如何解构中国
第八章 “心缺了,谁来补?”——众说纷纭话留守
第九章 用责任肩负起明天的希望,2000万,一个不能少
附录
一 致全国农村留守孩子的一封信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四 联合国儿童权利国际公约
五 扼制校园犯罪,让留守孩子掌握“十条对策”
六 意外伤害救助手册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诞生在新时代的“孤儿”
毋庸讳言,打工大潮给中国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无限的活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的付出功不可没。但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出也给农村的社会结构和家庭,带来了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冲击,中国农村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首先是“家”的解构
几千年来中国农民对家的理解是什么?“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句俗语,给了我们最通俗、最生动的答案。然而在打工大潮的冲击下,在非年节的日子里,农村几乎找不到父母子女厮守在一块儿的温馨场景了。一般的家庭,在一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夫妻或一方外出,一方在家带孩子、务农,或夫妻双双外出(往往亦分赴两地),而将孩子留给年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生活,或干脆把孩子托给邻居或朋友照顾,与孩子团聚的时间少之又少。
这种变化,对于成人来说,是使夫妻关系危机四伏。夫妻天各一方,缺乏正常的、必要的沟通,情感长期处于疏离状态,没有寄托,自然会给婚变埋下祸根;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和社会制度对来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又是一个绝对的诱惑,外出的一方来到城市眼界大开,接受了新生活、新观念,或通过努力改变了地位,跟留守一方有了不协调不融合,冲突在所难免,走向离婚,便成了一个必然。
有媒体载,在有25万多农民外出的中部农业大县怀远,县法院近年受理的离婚案逐年增加,从2004年1月19日至2月9日的二十一天内,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达120人,2月9日一天受理三十一件,创下该院的历史纪录。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说,在河南省豫东商丘农村的离婚率已经超过了当地的城镇。据我从一个县法院所了解的情况,2005年度,该院受理离婚案件六百九十一起,起因为当事人外出打工,双方或一方有外遇的,占90%。一个新的情况是,在涉农的离婚案中,妇女的位置发生了变化,过去多扮演被“遗弃”角色的“秦香莲”们,在进城后,反而比男性更容易生根,也更容易通过各种途径改变地位,特别是一些从贫穷山区走出来的妇女们,一旦脱离原来的生活轨道,便从此再不回家乡,不认前夫、不认儿女,造成许多“事实离异”和子女被遗弃的悲剧。
在西部的重庆,一些基层法庭的法官对打工女诉夫离婚的情形已习以为常了,一个县的一个乡镇法庭2003年办理了一百六十四件离婚案件,2004年上半年受理九十八件。外出打工女起诉离婚案已成为一些律师的主要案源,其中八成以上是外出打工一方先行起诉。在我所调查的几个县市,当地离婚诉讼的原告也主要是外出打工女。
婚姻危机还是刑事犯罪的温床,在农村,一些婚姻纠葛,最终还有可能演变成为夫妇相互残杀的家庭悲剧。
对于孩子来说,孤寂的留守生活再遭遇父母离异,更如雪上加霜。
且不说由于父亲或母亲的外出,孩子实质上已经丧失了一半的天伦之爱,留在孩子身边的那个“单亲”,也往往由于留守压力,在自觉不自觉中使孩子得到的爱大打折扣。如大多数留守妇女,在家中不仅孤灯只影,一整年一整年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忍受着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还要耕种家里的承包地,赡养老人,照顾孩子,所有的粗活、重活都要一肩挑,即使是病了、累了,也找不到一个人来分担。劳动强度大还在其次,留守妇女最主要的,还是精神压力。大多数留守妇女在外都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怕招惹闲言碎语;而对在外打工的丈夫,既担心其安全,又对其能否经受城里的诱惑心存疑虑,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情绪化了的时候,对孩子的态度就可想而知。反之,由男方留守,也是同理。而随着“打工婚姻”离婚率的不断攀升,这种压力和恐惧还会在更多的留守家庭升温。
对于父母双双外出、被托给他人照管的孩子,父母更是已蜕变为一年两年才露个脸、见个面的符号和概念。
这些孩子孤单地留守乡村,少有依靠。内心的寂寞与忧伤,生活上的不便与环境的歧视,意外的人身伤害,无一不在困扰着这些孩子。由于缺乏亲情滋养,这些幼小心灵,有的走向消极、孤僻,有的变得任性、暴躁。父母在生活中的缺位,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这些孩子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的形成。
最不幸的还是解体以至发生刑事案件的家庭的孩子。
离婚,对于成人来讲还可能是某种解脱,但带给孩子的,只会是留在他们心中无法消弭的痛。在笔者查阅的一些离婚案卷宗中,因顾虑带着孩子会对以后的工作和再婚有影响,还有相当比例的离异双方都拒绝将子女带在身边,这对孩子幼小的心灵是何等的打击!这样的孩子的前途也最为堪忧。调查中,笔者翻阅过一些少年犯罪的案卷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中一半以上的犯罪留守儿童,大多家庭破裂,或者父母长期不和。
父母之与子女,或言家之与孩子,真如皮之与毛,或巢之与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对于一群群羽翼未丰,甚至仍在嗷嗷待哺就被放了单飞的留守儿童,其艰难困苦和将经受的磨难可以想见。
留守儿童问题,其实后面隐藏的是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难怪有专家称:“与西欧和美日等国家在不同年代出现的农村人口劳动力的外流及其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相比,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国农村的状况都更加独特:一面是外出者无根飘零,遭遇着黑心老板的压榨、城管队员的驱赶以及城市市民的白眼,一面是留守者们同样的紧张、孤独、痛楚和无助。正如‘后院起火’这一中国式的语汇所包含的意蕴那样,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劳动力流动引发了如此迅猛、广泛和深刻的家庭解体,乃至于形成名副其实的人道主义危机。“
家庭结构形态的变化,各种矛盾的发生,自然还会对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带来冲击
“我的孩子只要不吸毒,不杀人,干什么都没事!“
我走访的一个学校的男生,学习成绩不好,不遵守学校纪律,拿钱买动同学一起逃学去社会上闹事。班主任打电话给其远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要父母回家管一管孩子。谁知其父亲竟这样对班主任说。
“这样的家庭教育!我敢断定这个孩子今后很可能会吸毒,很可能会杀人!“在该校调查时,该校负责人说起这样的家长心中仍然怨愤难平。
“这个学校附近的一个组只有二十一户人家,几乎户户在外打工,除一跛脚妇女和一脸上有明显疤痕的妇女没有出去外,一户带一户,就这样带出去了。家里的楼房都竖起来了,但很多家长在外面干的都是违法的事情。男的帮人看店,当打手,‘提包’(意指偷窃有钱人钱财),女的‘跑广’(意为卖淫)。”“攒了几块钱,对子女的教育也发生了变化。公开笑贫不笑娼。你说他们的子女变不变坏!”这是我在一个学校组织座谈时,学校所在县的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两位老同志提供的情况。
老人言辞激烈,听来令人心惊肉跳。座谈会后,我到老人所说的那个组去走了走。远远看去,组里楼房林立,近看,则大多房舍紧闭,坪上杂草丛生,甚至连猫狗都少见。房舍对面的菜园,也看不到常见的时令蔬菜,大多是被租种的人家种上了经济作物,或没有托人管,就抛荒在那里。道路上可以看见的就是几位年迈的老人,但也要走三五户才能见到一位两位。但只要你停下来和他们提起儿子、孙子,老人便可以一个故事接一个故事地讲,孩子无法无天,调皮捣蛋不服管的事情,每个老人都能讲出几“皮箩”。
通过调查走访,笔者不得不相信,在许多村落,传统的是非观、价值观、伦理观,已被拜金风扫得荡然无存。知识无用论抬头,各种曾经在农村绝迹的不良风气重新大行其道。
比如赌博风。有的孩子本来就像是被爷爷奶奶喂着的一头猪、养着的一条狗似的代管着,可有的父母出门几年,有朝一日“衣锦还乡”,想的不是与子女的亲情陪伴,而是与牌友酒友的轮番酣战。难得与孩子共度的春节,就这样在打牌赌博中不知不觉耗过。更有甚者,牌局还开成了大人桌、小人桌,日夜不止。
再比如迷信风。我所调查的一所学校,有一个叫董浩的初二男孩,写信告诉父母:“你别不信哦!上个月奶奶在家里装了很多香,供了木菩萨,经常有人到家里来下跪,看病。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她装香用的东西绊倒了,她还大骂了我一顿,按着我的头,要我下跪。家里天天不得清静。听说现在有人在劝奶奶改信耶稣,奶奶又把香撤了,每逢星期六家里人来人往,写的写,折的折,又不得清静了。“据笔者调查,60%的留守老人有不同程度地参与迷信等不良活动。
另外,在农村外出打工者中,一些暧昧职业已然登场,如“代孕”、“陪聊”、“陪睡”等非法职业在求职场上已不为鲜见。甚至在某些落后山区的家庭中,还出现了一些非法职业被整个家庭默认的情况,嫂带姑、姑带嫂,整个家庭的女子就这样被逐一带出去从事非法职业。2006年11月22日,中新网就以《合肥出现陪睡保姆,单身男子要求保姆丰满健谈》为题,报道了记者暗访两天两夜的所见所闻。报道中,一中介工作人员告诉暗访记者,只要开价超过1000元,他们随时都能找到四五位同意陪睡的“保姆”,连二十来岁的女子都能找到。一妇女在面见暗访记者时也公然说:“只要处出感情,也就没有什么了……”社会不良环境的推波助澜,不法中介或城市独身老人的金钱诱惑,使一部分盲目进城、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妇女误入歧途。有的父母在外个人生活不检点,回来后还把大叠的黄碟放在家里看,过后扔在家里成为孩子的“娱乐”工具;有的丈夫在外刚刚有点起色,就嫌弃妻子,甚至当着孩子的面虐待妻子……有关专家称,中国每年有15.7万名女性死于自杀。而我调查追访过的160多个农村妇女自杀个案中,有66%的自杀与家庭暴力、离婚有关。可以想象,这样的家庭悲剧,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怎样的伤害,而这样的孩子将来走向社会,又会给社会带来多少隐患。
“像这样一些家庭,父母仅在电话里说几句要孩子好好读书,这又有什么用呢?面对这样的家庭走出来的孩子,我们拿什么来净化他们的心灵?”谈起留守孩子的家庭教育环境问题,一老师痛心疾首。
“贫穷不是个简单的没有物质生活资料的问题。这里有愚昧、冥顽不灵等因素作怪,有恶劣的生活习惯问题。……你说仅仅提高了农产品价格青年农民就不外流了吗?你以为可以把千百万散布在各地的农村来的按摩女、妓女和在城市游荡的人们赶回农村吗?没有受教育,就更愚昧,因为愚昧,就更认为受教育没用,不如直接当大款。”在“南洋小筑的博客”上,这个署名方汀的人发的帖子虽言辞过激,但的确提出了发人深省的问题。
恶劣的家庭环境,不良的家教,更容易使孩子善恶不分,是非不明,孩子便极易做出反社会行为。
第二章 代管,一个沉甸甸的话题
关于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但在农村,这些法律明文规定的父母的责任,实质上因父母的外出,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其他监护人”即代管家长的肩上。这些代管家长是谁?这么沉重而重要的担子他们担得起吗?“没管好”的责任与后果又由谁来承担呢?
代管,谁在管?
2006年岁末,我在某山区了解到一件十分凄惨的事件。一位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半夜心脏病突发,因无人及时抢救而死亡,而与他相依为命、同床共眠的两岁孙儿也因无人知道爷爷的死去而另托人代管,活活饿死家中。可以想象,满怀希望外出挣钱养家的孩子父母及亲人得此噩耗,是如何地痛断肝肠。
无独有偶,湖北李家祖孙同赴黄泉路的悲惨情景与之何其相似:2005年6月19日晚,在十堰打工的李师傅往老家父亲手机上打了一个电话,无人接听。次日中午,他打电话时发现他父亲手机关机。几天之后才知真相:他五十六岁的父亲和他三岁的儿子双双被发现死在家中。事后据警方调查,李师傅父亲系突发急病死亡,他儿子兵兵两天之后因饥饿和脱水死亡。两个极端的个案,以相似的情形提醒着我们,这种悲剧可能不是偶然。
其实在近几十年外出打工浪潮汹涌的大背景下,我们不难看到,伴随着无数的青壮劳力抛家别子远走他乡,一个又一个的家庭饱尝着母子分离、夫妻分居、亲人相隔、幼无所育、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等种种揪心之苦,为了生存,无数个寻常之家,竟然到了连起码的一家人一年能同桌吃顿饭、见个面都十分艰难的地步,这不能不说是一家老、中、少三代人连筋带骨的疼痛。
隔代抚养:谁愿抚了竹子再哺笋?
我走访过的一老婆婆,已八十九岁,听她村里人讲,她有三个儿女在外打工。老两口总共带有五个孙子、外孙。见到她时,草坪上并排摆有两大盆衣服,老人正光脚?着双凉鞋在搓洗。得知我的来意,老人不好意思地说,今天是星期天,一家七口换下的衣服还没洗完,家里不像个样子。
“孩子们听话吗?”我问。
“爹娘不在,你说他们能听话吗?!”老人索性放下手中的活,打开了话匣子,“外孙磊磊学习不上路,成绩差不说,总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柜里摸钱,田里放火,剪同学头发,喊老师绰号,提起他我就头痛。是头十足的‘野牛’!一年上头来找我告状的人没断过。
“爹娘在家,他们就好些,真是一群小精怪。有什么办法呢?
“三家的小孩子,毕竟不是一个屋里出来的,又都是男伢,平常总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鸡犬不宁。小孙子甚至以‘主人’自居,动不动就对其他几个说:‘不要你在我屋里住。’
“有一次,四个小家伙在屋里玩球,因两句话不合,大孙子梭梭就打了大外孙磊磊一个嘴巴,四个人当即滚成一团。打得两个人都出了血。手心手背都是肉,看得我心里直打战,生怕打出个好歹来,背不起责任。
“晚上做梦都在跟他们磨牙,不知几时是个头啊!“
写在老人脸上的是一脸的茫然。
“辛苦吗?“看着她那双正在脱皮、粗糙得像松树皮一样堆满皱褶的手,我问。
“不辛苦是假的。晚上都不敢睡死,冬天的话,起床盖被子都要好几趟!早上五点多就得跟他们准备早饭,洗衣,下田。有时候他们哪个逃学了,我还得找人去把他们找回来。“
“下田?“
“是啊。趁还能动,种了两亩呷饭谷!“她说,”靠崽女吃饭靠不了。崽女在外也不容易,搞不了几个钱。挣的那俩钱,光给孙伢子读书就读没了!唉!幸好身子还硬扎。“
“幸好身子还硬扎”!儿女们出门五年来,老两口都是自己上山捡烧柴,下田种地,做饭洗衣。老人用孱弱的身子支撑着缺少支撑的三个家。
“他们出去,我们不反对,多搞点钱,免得总是借钱过日子。只是儿子在家,媳妇在家,我们就好些,有爷有娘照看自己的伢子,就好一点。再说,我们对他们不好教育,像书上的题目,他们问我,我晓得个鬼……“
老人说完这句话,有些无奈地笑了。苍老疲惫的笑容,留在我心中的,是拂之不去的痛。
打开作家张步真新近贴出的博文,在《青壮打工去,收禾翁与妪》里,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状态可见一斑:
我去的时候正是“三秋”季节,也就是秋收、秋种、秋管。这真是巧了,不论是杨林、石坝,还是龙门,凡我走访的人家,无一例外地年轻人都出门了,家里就留下老头老太太。我家所在的杨林乡新溪村峡口坝,共十户,39人。目前在家的只有12人,其中学龄儿童2人,另外27人外出打工,分别在深圳、浙江、上海、长沙等地。组里的四十多亩水稻,就靠这十位六十多岁的老头老太太,用蚂蚁啃骨头的方式,一把一把地收回来。有一位七十二岁的老人,几年前中风半身不遂,也拖一把小木椅,挪着身子下田,用一只能够活动的手,帮着老伴收稻子。而湘乡石坝村的亲戚,他家是四代同堂,儿子、孙子外出打工,收稻子是六十多岁的父母亲作主将,而两位八十多岁的老祖父和老祖母,也要帮着晒谷看场。过去三秋季节,农村学校放农忙假,让中小学生回来帮助秋收秋种,现在讲究教学质量,学校不放假了。这些老头老太能把稻子收回来已属不易,至于传统的秋种,比如,种油菜、小麦、蚕豆……就无暇顾及了。在中国农村,本应该受到公共财政大力支撑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远远没有建立起来,农村老人目前只能依靠子女来养老。从表面上看,青壮年的外出务工本应有助于提高其经济上赡养老人的能力,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本应”远没有转化为现实上的供养水平。我们看到的情况更多是,青壮年的外出带给老人的,是负担的加重和生活质量的下降。在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均外出的情况下,很多老人不仅要一切自理,还要承担起抚育第三代的重任,有的是一至两个孩子需要老人照顾,多的达到六七个孩子与老人生活在一起,这明显超出了他们的负担能力。
在农村,“身子还硬扎”的爷爷奶奶是孩子的福气,更有许多被迫担负着监护职责的老人,连自理都难,又遑顾孩子。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在大多数祖孙相依为命的家庭里,老人的生活质量都很差,遇到身体不适,只能是大病小看,小病不看,死在家中多日后才被人发现的事件也偶有出现。再者,老人含辛茹苦一辈子,对子女也有感情的需要。而留守儿童太小,与老人的关系更多的是上下之间的管与教,不能形成平等的情感上的互动和交流,这使得大多数的留守老人都有很深的孤独感和不幸福感,许多老人甚至觉得他们的日子便是带着病痛等死。
而对于那些儿子外出、媳妇留守家中的家庭来说,老人虽然只是农活、家务和照看孩子上的帮手,但由于儿子这个家庭主要劳力、这个亲情维系的中间人在家庭中的缺位,处在各自生活与情感重压之下的婆媳之间一旦滋生矛盾,便很难调和。有媒体报道说,某村一七十多岁的老婆婆,三十岁时丈夫因病去世,她含辛茹苦把三个儿子抚养成人。然而,老人并没有因此过上好日子。几年来,三个儿子分别外出打工挣钱,三个儿媳不顾老人体弱多病,都要求老人为各自家庭洗衣、烧饭或者带孩子。老人一年四季奔忙于三个儿子家,从无停歇。一次,老人因受凉感冒发高烧,没有起床,二媳妇却把老人从床上拽下地,让老人到田里干活。老人被儿媳强拽到地里后,无比心寒,收工后将自己关在自己的破屋内上吊身亡,结束了痛苦的一生。邻居说,多年来被三个儿媳虐待的老太是看在外出打工的儿子和可爱的孙子孙女身上,才勉强活了这么多年。
晚年残生,如果不是不得已,谁愿抚了竹子又哺笋?更何况许多老人为儿女操劳一生,已经被生活的艰辛榨得油枯灯尽。于是近些年也有不少地方出现了老人受生活所迫,将子女告上法庭的事,理由是索要带孙费。对于这看似有悖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象,一法学界人士明确说:“老人带孙子只是传统,但不代表法律。赡养父母是我们的义务,不带孙儿是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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