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发展与制度变革 ——中国三农问题研究
分類: 图书,经济,各部门经济 ,农业经济,
作者: 黄祖辉著
出 版 社: 格致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 383000版次: 1页数: 332印刷时间: 2008/05/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43214491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作者这30年来研究中国“三农”问题所撰写的200多篇文章中的52篇文章,其中绝大部分是在学术刊物和报刊上公开发表的,部分是未公开发表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作者简介
黄祖辉,教授,博士生导师,1952年6月出生,籍贯上海。现为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卡特)主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浙江省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农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等。
主要研究领域: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产业组织与制度安排。主持国家社科皋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等。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等中外期刊上发表论文200多篇,出版专著10多部。
目录
第1章 粮食生产与农业发展
1.1 浙江省粮食发展战略探讨
1.2 粮食产后处理系统的考察与思考——技术进步的环境约束和出路
1.3 农户粮田规模经营行为与启示
1.4 农户粮田规模经营效率
1.5 效益农业内涵、重点和对策
1.6 现代生物技术及其在农业中的应用
1.7 粮食市场化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第2章 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化
2.1 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
2.2 我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
2.3 非农化和城市化:浙江现代化战略的重点
2.4 进城农民城镇生活稳定性及市民化意愿
2.5 中国农民工问题与解决框架
第3章 产业组织与制度创新
3.1 中国横店集团产权制度构造的启示——兼论乡镇企业产权关系的明晰化
3.2 家庭农业:有效的农业组织管理结构——关于组织和交易费用的中国实例分析
3.3 农户家庭经营中的交易途径与合约方式
3.4 农民合作:必然性、变革态势及其启示
3.5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基于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的探讨
3.6 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制度安排
3.7 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与制度分析
3.8 生鲜农产品物流链的类型与形成机理
第4章 土地制度与改革探索
4.1 农地产权结构和我国的家庭农业
4.2 论农户家庭承包制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4.3 非公共利益性质的征地行为与土地发展权补偿
4.4 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历史——基于产权视角的分析
4.5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兼论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
第5章 农民收入与收入差别
5.1 农民收入问题:基于结构和制度层面的探析
5.2 居民收入不平等问题:基于转移性收人的角度
5.3 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基于村庄微观角度的分析框架
5.4 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基于农民企业家报酬的考察
5.5 技术进步对我国农民收入的影响及对策
第6章 农村发展与战略思考
6.1 浙江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初探
6.2 当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几个问题
6.3 20世纪90年代农村经济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思考
6.4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6.5 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6.6 浙江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与启示
6.7 全球化进程中的农业经济与政策问题——国际农经学者协会第26届大会综述
第7章 论点辨析与决策建议
7.1 必须重视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
7.2 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
7.3 实现农业、农村工业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
7.4 “九五”浙江农村经济面临的挑战
7.5 合作:在经济运行中的功能
7.6 正确引导粮田规模经营发展
7.7 浙江现象与浙江经验
7.8 土地承包款不宜当成农民负担而取消
7.9 农民合作组织认识误区辨析
7.10 城市化、农民利益与土地制度
7.11 创新浙江发展农业发展战略
7.12 新农村建设应处理好五大关系
7.13 改革推力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7.14 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十点建议
7.15 解读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1章 粮食生产与农业发展
1.1 浙江省粮食发展战略探讨
根据中央1985年1号文件中关于“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的决定,浙江省应制定怎样的粮食发展战略?我们认为浙江省的粮食战略在目前商品生产日益发展的条件下,应进一步将“基本自给”向完全开放型转移。
首先,浙江省粮食自给的条件不充分。从历史上看,浙江省曾是个缺粮省,1949年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只有206.5公斤。30多年来,全省粮食产量和人均占有水平不断提高(除特大灾害外),1994年全省粮食产量突破175亿公斤,人均占有量达438公斤左右,达到基本自给。但在商品生产条件下,今后粮食是否必须自给,值得研究。
从土地资源条件看,近几年,全省平均每年要减少耕地10万亩左右,而人口每年平均要增加45万,到20世纪末,浙江省人均耕田约0.54亩,这对粮食自给是一个很大的限制。到2000年浙江省人口如果控制在450万,粮田面积保证在2000万亩,则人均占有粮田只有0.44亩;即使粮地复种指数达到240%,每亩播种面积产粮达到375公斤(即粮田亩产900公斤),人均占有粮食也只有400公斤。
从粮食生产水平看,浙江省平均粮田亩产已达到750公斤左右。今后如果没有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大幅度增产的可能性不大。从上海经济区四省一市1978年以来的粮食亩产(按播种面积计算)比较来看(见表1),显然,除上海市粮食亩产下降外,浙江省的粮食亩产增长速度是四个省中最低的。
其次,浙江省实行粮食基本自给的机会成本太高。这就是说,把有限的耕地仅用于种粮食,代价太大,经济上不合算:
(1)单位耕地面积上创造的粮食产值低。从1982年(丰收年)浙江省种植业的产值结构来看,占总耕地83%的粮田创造的产值只占种植业产值的67.9%,大致每万亩粮田产值229万元,每万亩非粮田产值519万元。按照上述的比例关系,假定劳动生产率不变,则每增加1万亩粮田面积要减少种植业产值290万元。
(2)粮食生产的经济效益低。由于价格不合理和随着粮食产量提高而产生的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从事粮食生产的经济效益要比其他行业低得多。从粮食专业户和其他专业户人均净收入比较(见表2),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粮食生产的经营收入很低,另一方面这部分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却较高,农民难以从粮致富。
粮食生产机会成本高,意味着浙江省的粮食生产在宏观经济中,并不具有经济上的优势;如果把主要的粮田、劳力、资金用于实现粮食自给,是得不偿失的。
再次,粮食基本自给不利于全省经济的更快发展。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表明,一个地区,一个省的经济优势是多方面的。要使自己的经济发展更快,就要从全局的眼光出发,用系统论的方法来考虑自己的战略。粮食问题固然重要,但从浙江省来说,实行基本自给不见得会有利于浙江省经济的更快发展。其一,粮食要自给,产量就必须保持持续的增长。如果技术上不能保证粮食产量的持续增长,那么就得有一定的粮田面积作保证。这意味着今后还要不断增加粮田面积。而浙江省资源具有多宜性,土地资源除适宜种粮食外,也适用经济效益比较高的蚕桑、茶叶、淡水鱼、麻类、柑橘以及多种经济作物的发展。如果大部分土地都种粮食,具有经济优势的作物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其二,粮食实行自给将从土地上限制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工矿企业和小城镇的发展,这对于浙江省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别是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不利的。其三,浙江省地处沿海地区,有条件利用自己的资源扩大各种农副产品或加工产品的出口,而如果我们实行粮食基本自给的战略,就会束缚自己的手脚,使我们的出口优势得不到发挥。
因此,我们认为在商品生产条件下,浙江省的粮食战略应是建立“大进大出”的开放型粮食供需系统。
(1)放开第二粮食(主要指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行业用粮)。目前由国家统一控制的饲料粮约为3.5亿公斤左右,加上部分工业用粮,总计在6.5亿公斤左右,约占全部统销粮的26%,可以由市场来调节,国家主要通过指导性计划来进行宏观控制。第二粮食放开后,可以促使部分粮农根据市场变化来制定自己的生产计划,国家亦可减少部分财政支出。对于用粮企业,则可根据全国的粮食形势,自由从省外调进原料粮或以市场价格收购省内农民生产的粮食。这样,可逐渐为粮食扩大市场调节数量和范围打下基础。
(2)对城乡居民的第一粮食(口粮)实行国家定购。对城镇居民的口粮可实行合同定购。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口粮的需求虽由于食物消费结构的改善会逐步减少,但是,如果城镇人口的增长率快于食物消费结构中口粮的下降率,其绝对需求量仍会增加。根据浙江省现有城镇人口变动情况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动趋势,我们建立了以1983年为基期的全省第一粮食序时需求预测模式,估计浙江省今后若干年内城镇居民对口粮的需求总量约15亿公斤,详见公式和表3。
Q=2896×102×1.0069n
式中:Q——城镇居民第一粮食需求总量;n——时期数。
这15亿公斤粮食可由粮食专业户提供。如果按每一粮食专业户提供商品粮5000公斤计算,则全省有30万专业户就可解决城镇居民口粮问题。为此,我们现在应有意识地扶持粮食专业户的发展。
对于农民的口粮,原则上由各地自行解决,重灾区和边远山区县可由国家调拨或补助,其余地区均由地方自行与省内外协作来解决。
为了保证浙江省粮食战略向“大进大出”的开放型转变,需要解决下面几个问题:
第一,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开拓新的食物来源。可以考虑把浙江省现有的粮田面积逐步压缩到1 500万亩,腾出700多万亩粮田。这腾出来的粮田主要用于建设城市水果蔬菜基地、淡水鱼基地和农副产品出口基地。这样,如按每刀亩非粮食耕地比粮食生产多创造产值290万元计算,可使浙江省农业产值增加20多亿元。调整的范围首先考虑大中城市郊区和杭嘉湖地区。在粮地面积中,要把饲料粮、工业用粮和口粮分开,有计划地扩大优质稻和二棱大麦面积。
调整种植业结构,还应大力发展多种食物的开拓性产业,特别是食用菌、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这些产业可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广辟食源,减轻供粮压力,并促进农村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第二,以配合饲料生产和畜牧业生产技术两大方面为突破口,实行饲料进口、畜产品出口战略,使浙江省畜牧业和养殖业得以超前发展。浙江省有多种优良畜禽品种,舟山渔场可提供大量蛋白饲料,在饲料加工和畜禽饲养上也有较好的基础。如果我们能在配合饲料和饲养技术上进行科学攻关,使浙江省的畜禽产品的饲料报酬有一个较大提高,就能利用畜禽产品质优价廉的优势,大量吸收外省市的饲料,加快畜牧业发展。
第三,及时了解国内外粮食生产和需求的信息变化,及时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各种具体对策。可以考虑建立合资经营的粮食加工企业,同时要积极争取与兄弟省粮食产地搞经济联合,利用浙江省在粮食生产上的先进技术和销售市场与外省的土地、劳力进行粮食生产的联合开发和经营,实行专业化分工,通过交换,满足各自的需求。这样,开放型的粮食战略就有了物质基础。
第四,改革粮食经营管理体制。首先,政企要真正分开。国家取消粮食统购后,粮食主管部门主要是制定指导性的合同定购粮食计划和有关政策;按合同价格敞开收购农民的粮食;解决特殊地区(如灾区、边远贫困山区)的粮食缺口问题;对粮食专业户进行必要的扶持等等,其他粮食经营权力应下放给粮食经营企业,使目前的各种粮油购销公司、饲料公司、粮食加工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的经济实体。另外,要在城市和农村增设粮食贸易市场,允许农民进城经营粮食。
其次,改革粮食的计划和价格管理体制。一般不下达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要符合实际情况。签订定购合同时,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要强求;必要时,司以先付给定金。在价格管理上,定销粮部分,在工资制度未改革之前,仍可实行价格倒挂。粮价主要采用浮动价,由生产者自行定价。
再次,在粮食价格补贴上,要从目前补贴商业为主转向补生产者和消费者为主,现有的粮食补贴和奖励,应逐步把重点放到粮食专业户上来。城市经济改革有成效时,取消对粮食商业部门的补贴,粮食销售价格全部放开,由市场来调节。
第五,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要实行公助民建、谁投资谁得益的办法,建造铁路、高速公路,拓宽狭窄路面,疏通城乡水路,还可同兄弟省市在水陆运输上实行联合营运,提高货运效率。
从总体考虑,浙江省的开放型粮食战略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用一两年的时间作准备,以调整为主,利用当前粮食生产的好时机,进行小范围试验;第二步,等条件成熟后,全面放开。
1.2 粮食产后处理系统的考察与思考
——技术进步的环境约束和出路
1.2.1产后处理:一个不容忽视的领域
作为生产后续系统的粮食产后处理,按照一般的划分,包括收获、脱粒、干燥、储藏、运输、加工、销售这些环节。在我国,由于实行部分粮食的国家收购制度,粮食的产后处理是在国家和农民(或农民企业)分别负责的双轨体系下进行的。主要的特点是:国家在正常年景下,一般只负责由粮食部门收购的粮食的储藏、加工、运输、销售这几个环节的处理,其他环节以及国家收购任务以外的产后粮食处理,均由农民来完成。农民对粮食产后的处理水平,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
在我国,粮食问题是受到重视的。但是,就其产前、产中、产后的三个环节来看,对产后环节,特别是农民的粮食产后处理环节,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农民本身,都重视不够。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非商品性的粮食观念和基本自给的粮食生产方式以及低水平的粮食消费,使粮食产后处理的社会经济意义和作用在现实中难以体现。
第二,粮食形势的好坏,主要反映在粮食产量能否增加上。但是,粮食产量的确定,是以收获时期对粮食产量的测定和调整为依据的,有关部门和领导不需要、也很难把产后因素都考虑进去。
第三,粮食产后处理的宏观管理薄弱。目前的管理体制是:农业部门管粮食的生产,粮食部门管粮食的购销、加工、储运、调拨,但是仅仅局限于国家收购的合同粮范围。至于农民这一头的粮食产后处理,在部门管理上基本上是空白。
事实上,粮食的产后处理至关重要。能从粮食产后一系列环节处理中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将意味着粮食产量的增加。世界粮食的产后损失仅从储藏环节看,就达到8%-10%(联合国粮农组织测定数)。从我们国家看,粮食储藏的损失主要在农民储粮这一头,其中鼠食和霉变损失较为严重。以浙江省为例,全省约有鼠1亿只,以每只鼠一年食粮9公斤计,一年就要吃掉9亿公斤粮食。如果按全省160亿公斤的粮食总产量水平计算,损失率就达5.6%。这些粮食的损失,相当于一年减少120万亩的亩产750公斤粮的高产田。按人均400公斤粮食年消费水平计算,这些粮食可供大约112万人口规模的城市消费两年。至于粮食的霉变,不仅会降低粮食品质,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人畜食用后会引起疾病。如果我们把粮食产后其他处理环节的损失都考虑进去,产生的社会、经济的影响就更为惊人了。从全国看,如果我们能减少粮食产后损失5%,按全国4000亿公斤总产量水平计算,就是200亿公斤,这比浙江省一年的粮食产量还多。
粮食产后处理得当,可以使粮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多次增值以及带来生态效益的事实,在世界上已不属新闻。以稻谷副产品为例,据试验,稻壳进行综合利用后,其价值比原先作燃料可提高100多倍。一座日产50吨大米的加工厂,如用稻壳发电,每年可为国家节省柴油3300-4100桶或标准煤570-710吨。上海、江西等地的试验证明,大约1吨稻壳可生产1立方米人造板材,能获利120元,为稻壳本身价格的10余倍。
米糠进行综合利用后,可得到能用于食用和工业用的米糠油,榨油后的米糠饼可用作混(配)合饲料或继续提取植酸钙进而提取肌醇。此外,米胚芽和碎米通过再加工,又可以转化为广大消费者喜欢的营养食品。
我国拥有占世界1/3以上的稻谷产量,按照1984年1600亿公斤的水平算,加工后可得谷壳近350亿公斤,米糠近100亿公斤,米胚芽16亿公斤以及相当数量的碎米。这些副产品经过再加工和综合利用,身价可以大大提高,而我们现在却将其绝大部分直接用作饲料、肥料和燃料。
粮食的产后处理有如此诱人的潜力,为何未引起我们对其应有的重视?
1.2.2环境约束:粮食产后技术进步的障碍
我们认为,仅就自然和技术两方面的影响因素而言,我国目前的粮食产后处理比起产中处理,在更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技术的进步。但是,技术进步能否为农民所接受,能否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和社会经济效益,则要取决于技术应用的环境条件。
诚然,在粮食的产后处理中,我们还存在着不少因工艺本身不过关或者落后于国外的技术“瓶颈”。这些由技术本身所产生的约束,迫切需要通过技术攻关来突破。
问题是,现实中更为棘手的并不是技术本身的约束,而是技术推广运用的环境约束。这种由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所构成的环境约束,在当前农民的粮食产后处理中尤为明显。主要的表现是:农民对粮食的产后技术,特别是对商品技术缺乏有效需求;产后技术的更新、普及推广困难;技术进步在粮食产后处理的一些环节中有减退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