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时空丛书—演讲、论辩与逻辑(第四版)
分類: 图书,自我实现/励志,口才/演讲/辩论,
作者: 谭大容著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5-1字数: 234000版次: 1页数: 227印刷时间: 2007/05/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30112093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基础学科包括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理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
逻辑是一门独立的学问,大家都要学一点。
——政治家毛泽东
逻辑对生活、认识和哲学都是必不可少的。
——逻辑学家金岳霖
要把我们的思想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一件事情是要讲逻辑。
——语言学家吕叔湘朱德熙
一个人的思维假使没有逻辑性就容易产生混乱。……假如没有逻辑发展的完整性和首尾一贯性就构不成体系。即使有个体系,也是一个坏的体系。
——文化学家王元化
逻辑思维与人类为伴,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逻辑时空》丛书主编刘培育
《逻辑时空》丛书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和阐释人们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里的逻辑问题。具体写法是:针对社会生活某个特定领域里的思维实际,突出该领域里最常见的逻辑问题,结合具体的典型的案例进行阐释,介绍相关的逻辑知识。 本书重在对演讲、论辩、交谈等口语活动从理论性和实用性两方面进行逻辑指导,同时也是一本学习普通逻辑学的通俗易读的参考书。 本书适合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多层次读者阅读。
内容简介
谁都希望自己的演讲、论辩、谈话具有充分的逻辑力量,从而令人心悦诚服。
本书从大量古今中外的演讲、论辩资料中,精选出一些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实例,结合普通逻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通俗、生动地阐明演讲、论辩、交谈等口语形式与逻辑思维的联系和关系,揭示精彩演讲和论辩的逻辑力量,指出在演讲、论辩和谈话中所应避免的逻辑错误。
本书重在对演讲、论辩、交谈等口语活动从理论性和实用性两方面进行逻辑指导,同时也是一本学习普通逻辑学的通俗易读的参考书。
本书适合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多层次读者阅读。
作者简介
谭大容,1943年生,196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87年破格评为副教授。1999年至今担任《重庆社会科学年鉴》常务副主编,并任重庆社会科学联合会年鉴丛书编辑室主任和重庆华夏经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致力于人文社会科学的普及和推广工作。1985年以来,出版《演讲、论辩与逻辑》、《普通逻辑自修教程》等著作、教材、教辅10余种;主编《演讲系列丛书》、《青少年增知添智丛书》、《乐中增智丛书》等丛书10余套。
目录
一、演讲、论辩与思维形式的结构
二、演讲、论辩概念要明确
三、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四、准确地使用概念的逻辑方法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五、演讲、论辩判断要恰当
六、演讲、论辩要把握好判断与语句之间的关系
七、隐含判断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八、直言判断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九、演讲、论辩推理要有逻辑性
十、演讲、论辩与对当关系推理
十一、演讲、论辩与判断变形推理
十二、演讲、论辩与直言三段论
十三、演讲、论辩中常用的各种复合判断
十四、复合判断在演讲、论辩中的作用
十五、联言推理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十六、选言推理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十七、假言推理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十八、二难推理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十九、演讲、论辩要遵守同一律
二十、演讲、论辩要遵守矛盾律和排中律
二十一、演讲、论辩要遵守充足理由律
二十二、归纳推理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二十三、类比推理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二十四、三类型推理在演讲、论辩中的综合运用
二十五、演讲、论辩与逻辑证明
二十六、各种逻辑证明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二十七、归谬法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书摘插图
三、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
为了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有时候,需要我们通过一个概念去揭示另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者把一个属概念按照一定的标准分为它所包含的种概念。
请看如下一段演讲词:
我要出一个问题考诸君一考:“什么叫做人?”诸君听见我这话,一定又要说:“梁某只怕疯了!这问题有什么难解?凡天地间‘圆颅方趾横目睿心’的动物自然都是人。”哈哈!你这个答案错了。这个答案只能解释自然界“人”字的意义,并不能解释历史上“人”字的意义。历史上的人,其初范围是很窄的,一百个“圆颅方趾横目睿心”的动物之中,顶多有三几个够得上做“人”,其余都够不上!换一句话说:从前能够享有人格的人是很少的,历史慢慢开展,“人格人”才渐渐多起来。这段演讲词摘自梁启超的著名演讲《人权与女权》。这里,梁启超把“人”分为两类,即“人格人”和“非人格人”。这就是以是否享有“人格”为标准将“人”这个属概念分为它所包含的“人格人”和“非人格人”这两个种概念。在此之前,梁启超已经指出:“凡天地间圆颅方趾横目睿心的动物都是人”这个答案只能解释自然界“人”字的意义,并不能解释历史上“人”字的意义。这里,正是通过“天地间圆颅方趾横目睿心的动物”这个概念去揭示“人”这个概念所反映的自然界意义上的人的本质属性。
我们把通过一个概念去揭示另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逻辑方法叫做定义,而把将一个属概念按照一定的标准分为它所包含的种概念的逻辑方法叫做划分。定义和划分是两种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其中,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为了讲清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我们有必要首先介绍一个重要的逻辑概念:反变关系。
(一)反变关系——一个重要的逻辑概念
前面我们讲过,“逻辑学所研究的概念,主要是反映一类一类事物的概念,即类概念”。我们知道,类概念反映着“属”和“种”即“大类”和“小类”的关系,这种关系叫做属种关系。属种关系的特点是:“属”包含“种”,而“种”包含于“属”,“属”所具有的属性,“种”一定具有。例如,“人”这个类概念就反映着“人”(属)和“中国人”(种)之间的关系。“人”和“中国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属种关系。“人”包含“中国人”,显然,所有“中国人”都属于“人”这一类。“人”这个大类包含了“中国人”这个小类,而“中国人”这个“小类”则包含于“人”这个大类之中。“人”所具有的属性,如“能思维、有语言、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等等”,“中国人”必然也具有。我们把反映“属”的概念叫属概念,把反映“种”的概念叫种概念。显然,任何属概念都包含种概念,而任何种概念都包含于属概念。属概念外延大,种概念外延小。
在具有属种关系的一系列概念之间,一个具体的概念究竟是属概念还是种概念,总是相对而言的。例如,“人”、“中国人”、“重庆人”是一系列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其中,“中国人”相对于“人”来说,是种概念,因为“中国人”外延小,“人”外延大。但“中国人”相对于“重庆人”来说,则是属概念。因为“中国人”外延大,而“重庆人”外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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