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财务会计
分類: 图书,管理,会计,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
作者: 李金茹,张瑶 主编
出 版 社: 电子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 486400版次: 1页数: 291印刷时间: 2008/07/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121069192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极力做到内容简明扼要,结构安排合理。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新颖。本书以2006年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编写依据。
2.结构合理。本书对以往教材进行了理新整合,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习惯。
3.操作性强。本书理论知识深度适中,实务操作性强,更加适用于高职层次的学生,能够满足对高职学生的培养目标,即理论够用,注重能力培养。
4.结合考证。本书难度与助理会计师相似,但又兼顾知识的系统,便于学生考取相关证书。
5.辅助材料丰富。本书配有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和多媒体课件。凡使用本书作为教材的学校和教师可向出版社索取。具体方法参见书后的“教学资源索取表”。
6.适用面广。本书适合各类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院、成人教育高等专科学院和本科大学二级职业学院会计专业学生使用,也可供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及各类自学考生使用。
内容简介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依据,在编写过程中借鉴了大量同类教材,走访了多家企业。本书共包括15章:第1章为概述;第2~9章主要介绍资产的核算,即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10章、第11章、第12章为负债核算,即负债、借款费用、债务重组;第13章为所有者权益核算;第14章为收入、费用、利润核算;第15章为财务会计报告。
本课题组另出版了《新编财务会计学习指导与练习》作为本教材的配套用书,用于突出会计核算实务,注重动手能力的训练,以便很好地提高读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书适合各类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院、成人教育高等专科学院和本科学校的二级职业学院会计专业的学生使用,也可以供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及各类自学考生使用。
目录
第1章 概述
1.1 财务会计概念及特征
1.2 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
1.3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1.4 会计要素及其确认
1.5 会计计量
第2章 货币资金
2.1 库存现金
2.2 银行存款
2.3 其他货币资金
第3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
3.1 应收票据
3.2 应收账款
3.3 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3.4 应收款项减值
第4章 存货
4.1 存货概述
4.2 存货的计量
4.3 原材料的核算
4.4 其他存货的核算
4.5 存货的清查
第5章 对外投资
5.1 金融资产概述
5.2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5.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第6章 固定资产
6.1 固定资产概述
6.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6.3 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
6.4 固定资产折旧
6.5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6.6 固定资产的处置
6.7 固定资产的减值
第7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8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9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10章 负债
第11章 借款费用
第12章 债务重组
第13章 所有者权益
第14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15章 财务会计报告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1章概述
1.2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
1.2.1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也称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科学来源于假设,假设是科学研究与科学实践的基础。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做的合理设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其运行需要有一定的空间领域和时间范围,即适当的经济环境。由于在此环境中存在着一些尚未确知以及尚未证实的因素,要想建立会计理论的基本框架,不得不对这些不确定因素做出某些合乎逻辑的假定,即会计假设。会计假设不是科学定律,只是人为的共同认定,并在会计实践中共同遵守。一旦经济、政治及法律环境变迁,基本假设也必然随之改变。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其中,会计主体假设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界限,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规定了会计核算的时间界限,而货币计量假设则规定了会计核算的计量单位。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收集等,都要以这一系列的基本前提为依据。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会计主体是一个重要的会计概念,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开展会计工作,首先应解决为谁工作的问题,即为谁记账、报账、算账。会计所要反映的总是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是该特定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只有明确了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只有那些影响核算对象本身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才能加以确认和计量,其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收入的取得、费用的发生等,都是针对特定的会计主体而言的。反之,那些不影响核算对象本身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也就不能加以确认和计量。
只有明确了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对自然人所创办的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其不具备法人资格,法律上视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为业主和合伙人的资产和负债。这样,无论是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还是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最终都会影响所有者的经济利益。但会计核算工作又只涉及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因而这就要求在会计核算中必须将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以便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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