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法律文化研究文丛)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理学,
作者: 梁沼平著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11-1字数:版次: 1页数: 408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62015635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在传统的法制史研究之外,尝试以文化解释的方法研究中国古代法,是第一部从文化解释立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系统研究的论著。作者认为,法律的理念与实践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化符号:“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
针对历史研究中流行的科学主义和普适理论,作者强调其研究的“解释性”和“辨异性”。作者重视观念、且常常由语词的辨析开始,但并不止于观念和语词,而是透过对观念、语词同经验,实践之间循环往复的解释求取对历史的了解。在这项开创性的研究中,古代法的传统被置于广阔的历史与文化背景下内在地加以理解;制度和行为中的意义结构受到特别强调;古代的思想与生活世界被力图“同情地了解”;现代通行的概念和范畴时时被加以批判性地审视和运用。
本书处理的材料大多是人们熟悉的,它所讨论的问题却不尽如此。作者以其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不但为法律史研究引入了新的学术资源,而且拓展了法律史的视界。
本书被版于1991年。1997年再版时,作者对原书作了全面修订,并且撰写了“再版前言”。
目录
主编者言
再版前言
导言
第一章 家与国
第二章 刑法律
第三章 治乱之道
第四章 《法经》与《十二表法》
第五章 个人
第六章 阶级
第七章 义利之辨
第八章 无讼
第九章 礼法文化
第十章 礼与法:道德的法律化
第十一章 礼与法:法律的道德化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家与国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北山》
一
通常认为,文明出现的主要标志是文字、城市、金属工业、宗教性建筑和伟大的艺术。与之相伴的还有分成为阶级的社会以及在社会冲突中间逐渐演成的国家。然而,具体形态的文明总是各不相同的,正好比不同人群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从一开始就不同一样。事实上,只要指出语言文字的不同就足够了。它们是以往历史的沉积,是人类记忆的物化形态。顺着这条链环上溯,我们可以触及人类最为久远的经验,窥见不同文明所由形成的特殊路径,以及因此形成并且构成文明之核心的那些隐秘的特质。讨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选“家”与“国”二字作开篇的题目,正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
二
现代人对于国家的概念是熟知的,至少,他们知道这是一种特别的政治组织。没有人会把它与其他一些性质迥异的社会单位,比如建立在血亲基础上的家庭混为一谈。在现代人看来,国是国,家是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当然,这并不妨碍生活在现代的中国人用“国家”一词来指称美国人叫做“State”的那种特别的政治组织,这一点颇耐人寻味。
由词的构成来看,“State”或西文中其他与之对应的同义词从不含丝毫“家”的意思,这是绝无问题的。但是要把这一组词翻译成中文,我们就会看到令人惊异的结果:现代汉语中用以指称与一种“家”无任何关联之特别政治组织的词恰好不只是“国”或者其他什么单字,而是吸收了“家”字的构成词——“国家”。单从逻辑上看,这种构词法是一种自相矛盾,除非我们预先了解了这些字词后面的历史、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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