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珠诡话:2008最惊悚诡异的悬疑传奇!
分類: 图书,青春文学,悬疑/惊悚,
作者: 水心沙著
出 版 社: 中国画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9-1字数:版次: 1页数: 251印刷时间: 2008/09/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220333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暧昧?温情?诡异?离奇?
修行千年的狐妖男,变身为美男了的上古神兽麒麟,性格迷糊却拥有阴阳眼的平凡女生,这三者碰撞,会有什么样的火出现?
天生一双阴阳眼,唯一的亲人去世以后,独自经营一家糕点店,过着温水般的小日子。
前面的路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但是只要我活着,就一定会守护你。我宁要相濡以沫,不肯相忘于江湖。所以我回来了,在你需要持时候,我一直都在,我不想再让你哭。
小白,梵天珠是天的,宝珠,是我的。
内容简介
我不叫小白,我叫宝珠,虽然这名字比小白好不到哪里去,听着像出土文物,读书时经常被人写成“饱猪”。自从刻着这两个字的桌子的纪念照被狐狸发现,他给我起的品种繁多的绰号里就此多了一个类目——饱,猪科,性白目。
每次他反复哼着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就有朝他碗里下药的冲动……
自从意外捡到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妖男,又阴差阳错地得到了一串封印着神兽麒麟的手链后,她平淡如水的生活开始变得捉摸不透。一桩桩扑朔迷离的意外事件,一个个来自另一世界的神秘人物……把她原本平静如水的生活彻底搅乱了。在以后身不由己压制恶灵的岁月里,这三人前生后世的渊源也逐次揭开。
本书风格为惊悚诡异,但是经历了三个主人公与他们所遭遇的每一件离奇故事后,虽会让人不自觉一身冷汗, 但更触动人心的,应该是在每一个故事背后,隐藏着的甜蜜和温暖、悲伤与孤独。
目录
楔子无霜
序章一狐狸
序章二时间
序章三麒麟
浮生小记
第一个故事红衣少年
第二个故事尾声
阴阳道
第一个故事丧鬼
第二个故事术士
第三个故事镇魂钉
书摘插图
浮生小记
第一个故事红衣少年
女人有三好,衣服、首饰和钞票。狐狸也有三好,狐狸的三好是女人、躲债和相貌。
所以当女人遇到了狐狸,那三好就成了种奢求,狐狸身上总是没有多余的钱来交房租,收不了房租就没闲钱买首饰衣服,买不起首饰、衣服就丢了逛街的乐趣,偏偏看女人的乐趣被剥夺恰好是狐狸最大的乐趣。总结这一点,狐狸是女人乐趣的杀手。
而这杀手偏偏赖在我家里几年不肯走,这是让人相当痛苦的一件事,他说一只好狐狸向来对窝是忠贞不二的,我家楼梯间就是他的窝,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床上和沙发上的狐狸毛就是证据。
郁闷之余,我只能天天和狐狸嘴里的狗肉朋友——林绢一起出去胡混。能出去,就尽量少在家里待着,尤其春夏,狐狸毛很容易让人过敏,狐狸自己都对自己的毛过敏,两个人守着一个小店对打喷嚏实在是很可怕的一副场景。
林绢是我夜校里的同学,人很漂亮,性子很直爽,出手很大方。上课时通常打盹聊天的时候要比正儿八经听课多,可是每次考试总是考得很不错,因为她很要强。一个要强的女人通常你看不到她努力的过程,却可以看得到她努力的结果。她是个只爱炫耀结果给人看的女人。
跟林绢一起胡混是幸福的,因为她总知道哪里有最新款的衣服,对于时尚,她有比狐狸还要灵敏的鼻子。跟林绢一起胡混也是痛苦的,每次她只看款式不看价钱的消费方式,很难不让人对着自己扁扁的钱包哀叹一场。
林绢之所以能这么奢侈,倒不是因为她家底厚,或者自己会赚钱。主要是因为林绢有个很能赚钱的“老公”,一个开着几家珠宝连锁店的有钱“老公”。
老公上面打引号,自然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公了,林绢未婚,那男人已婚,林绢用这个男人提供的钱眉头从来不皱一皱。因为他能挣。
一个能挣钱,又有家室,还在外面养女人的男人,是危险的。我不止一次对林绢说。她不以为意,因为她有她的处理方式。她的处理方式就是除了那个“老公”外,她还有个情人,情人很英俊,也未婚,只是没有能力赚钱。
这是一种什么变态的处理方式,我搞不懂。林绢说那叫协调和平衡。
一种感情分两半,你就不会因为偏重哪一个而患得患失,去做一些试图争取那些超过自己需求的事。而钞票,取之有道,自然也要花之有路,不然对不起自己。林绢这么解释。
不管怎样,她过得开心就好,她比我聪明,所以我想她一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很多人明知道她的价值观,还是很喜欢她,比如我,比如学校里那些人,比如……那个经常会在林绢身边出现的人。
我知道有个人一直在暗恋着林绢,只是她不知道,对于她这样一个锋芒毕露的女人来说,只有两种男人入得了他的眼,要么很英俊,要么,有很多很多的钱。
不幸的是,那个孩子两者都不占。
那是个除了干净和清秀外一无所有的孩子。
常常会在林绢身边发现他的存在,有时候在学校,有时候在路上,有时候在我店里。他总是穿着件红色的衬衣,同林绢那辆POLO一个颜色,所以很好认。
不敢离林绢太近,他总是在某个离她远远的角落坐着或站着,看她眉飞色舞地说话,看她拿镜子化妆,看她跟别人玩暧昧。
他有时候眉头会微微蹙起,在她跟别人过于亲近的时候,然后低下头,像是在想什么,等再抬起的时候,脸上又是一如既往的欣赏和平静。
安静得像空气似的男孩,却偏偏爱那种张扬得像团火似的色彩。
“要不要我给你们撮合一下?”林绢不在,而他偏巧来我店里的时候,我会这么逗他。
看他一张脸慢慢地从苍白变成粉红,然后不知所措地低下头。每问一次他都是这样同一种反应,屡试不爽,于是我乐此不疲于这种游戏。却从没得到过他正面的回答。
似乎开口对他来说是件多么为难的事情,唯一的两次开口,还是因为他很想很想找个人说说林绢。而每次开口他的脸都会涨得很红,红得让人都不忍心去盯着他的脸看。从不晓得一个男孩是可以腼腆成这样的,在见到他之前。可是他的声音真是好听,那种让人很想收集起来,然后放在夜晚的阳台下一边吹着风,一边去聆听的声音。
或许林绢听听他的声音,会留下对他的印象吧,而不是当他一阵烟似的。我为他不平,却也无意为他跟林绢牵线,他们俩是不合适的,林绢这样的女人需要的是控制和驾驭,而不是小心翼翼的体贴和退避在三尺之外的无声关怀。
“林绢会喜欢我吗?”有一次他问我。
“你有没有告诉过她你喜欢她?”我反问他。
他摇头:“不敢,不能。”
“不敢还是不能?”我再问。
“她不会喜欢我。”憋了足有五分钟他才再次吭声,并且答非所问。
我只能笑笑。
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说得没错,不懂得争取就永远得不到想要的,即使他可能是那么多追求者里最好的。
终于有一天,让我撞见了他们两个最亲昵的一次接触,挺让人意外的,因为我没想到过一向腼腆的他会这样大胆。
大胆地抱着林绢,从酒吧一直抱她到街上,然后看她吐了自己一身,笑得很开心。
那天林绢在酒吧喝醉了,那天刚好她身边一个人也没有,要不是我刚好路过的话。
我没去打扰他们,离开了。虽然他那样地胆小和腼腆,内向到我觉得他同林绢根本不配。可我还是喜欢这个孩子,他有瓷器一样好听的声音,他照顾林绢的样子很细致,我喜欢他们两个在一起。
于是安心地回家,安心地吃光了狐狸藏在抽屉里的所有点心,在他气急败坏的尖叫声里安心地回房间睡觉。
凌晨三点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吵醒。
电话是林绢打来的,边打边哭,很惶恐的样子。“宝珠,我出车祸了……我出车祸了……”
扔掉电话匆匆赶到她出事的地点,林绢还在那条马路边跪着,周围车来车往路过的人看着她议论纷纷,她也不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边上她的POLO斜歪着,半个头都陷进了内壳,可见当时它承受了多大一下撞击。而这样大的撞击,这么严重的损伤,坐在车里的林绢却一点事都没有,只是刮破了点皮,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去形容她的幸运。
于是一边安慰她,一边哄她站起来。她在我怀里瑟瑟发抖着:“宝珠,别叫警察,我酒后驾驶呢……”
“喝那么多酒为什么还要自己开车?!”我抬高声音呵斥她,一边琢磨着,那个红衣男孩为什么明知道她醉成这德行却不送她回去。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被我一呵斥她哇的一下哭了,“清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那辆卡车过来了,我连方向盘都转不动……我……我……车坏了,宝珠,车坏了……”
最后一句话,我听了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差点把小命都给丢了,难为她还惦记着自己这辆宝贝车。
哭笑不得地朝那车看了一眼,随即我呆了呆,因为我在离车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些熟悉的东西。
鲜红色的衬衣,和POLO一种颜色。
我听见自己心脏猛跳了一下。
忙推开林绢朝那里跑过去,还没走近,已经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同往常一样,很苍白,很安静,陶瓷般干净的一个人。
从肩部以下一直到腰却支离破碎。
他静静地躺在地上,我看着他,他看着我身后跟过来的林绢,用力地睁着眼看,以至细细的血丝顺着他的眼角滑了下来。
“宝珠……”他继续看着林绢,扯开一丝笑:“我对她说了,就在酒吧外,你看着我们的时候……可是她没听见,呵呵……她醉得太厉害了,醉得我求她不要开车,她都不听……”
“不要说话!”我俯下身试图阻止他,肩膀却被林绢拉了拉。
“宝珠,你怎么了……”林绢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惊慌,我不知道她在惊慌些什么,是因为这个为了她伤成这样的男孩么?
没理会她,我把手伸向那男孩:“别把头抬起来,躺下去。”
“宝珠你在和谁说话??!!”身后林绢的声音尖锐了起来,我的手抖了一下。
地上的男孩看着我笑,在我那只手进退不能的瞬间。
“她没事啊……没事就好……”他道,然后闭上眼把头平躺了下去,像听话的孩子似的。然后不见了,他的身影,他身周那些刺眼的血,都不见了。
只有一滩滩汽油在他原来躺着的地方盘桓着,路灯下看起来就像一汪汪血。
“宝珠……”林绢小心翼翼地拉住我的手,手指冰冷而颤抖。
我由着她抓紧了不放。
“你怎么了……”
“没事。”我回头朝她笑笑。
“真的没事?”
“真的。”
“那就好……”
“你呢,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我没事。”
“那我们回去吧。”
“好……”
一个月后,林绢换了辆新的POLO,依旧是张扬的红,她固执地偏爱这颜色。
继续和她一起上课,和她一起逛街,和她一起在我家的店里吃点心闲谈……
只是再没见过那个一身同样颜色衣服的少年出现过,那个腼腆的,偷偷在角落里看着她的,说话声像瓷器般好听的少年。
我想起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名字。
他说:“我叫POLO。”
第二个故事声音
有一阵子,我迷上了一个叫做声音的男人。
除了性别和同是地球人,我对声音可说是一无所知,他的年龄,他的长相,他所在的地方……等等,等等,一切迷恋一个人之前所该了解的,我都不知道。
这样的状况怎么可能会迷恋上一个人?那几乎无异于迷恋上一片空气。而我就是迷恋上了,不为别的,只为他的嗓音。
声音的嗓音极好,有多好,用一句话说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声音是我在网上闲逛时认识的。那会儿可能是我人生最低潮的时候。姥姥突然去世,店被告之可能要关闭,失业,腿在一次意外事故里受伤……所有的一切,似乎都约好了似的,接二连三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措手不及。
我一度很抑郁,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除了上网什么也不做。有时候会有一两个老客人在店外头敲门试图进来看看我,我只是装做不在,或者没有听见,久了,房门就没再被敲响过,在听不到电脑里QQ唧唧喳喳的呼叫声时,这套被姥姥留下来的老房子,静得就像一座坟墓。
第一次听到声音的声音,那是个沉闷得让人提不起任何精神的黄梅天,天很闷,淅淅沥沥下着连绵不断的雨,霉味从墙缝挤进来,无孔不入的样子。我在电脑前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人聊着天,腿上的纱布让我很不舒服,我不停地挠,不停地看着群里跳个不停的信息。
“知道声音吗?”聊着聊着,有人问我。
我打了个问号。于是那人给我发来了一个音频。
音频打开是段舒缓的曲子,钢琴同笛子的混合,我不知道它叫什么,但很好听,琴声似水,笛声像水上漂浮着的柳絮,缠绵而优雅……我在这曲子里继续挠着腿,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人聊天。
之后,在大约两三分钟之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从那两种乐器里荡了出来。让人毫无防备的一种突然。
“你好,我是声音,你的声音。”比钢琴更纯,比丝竹还要清澈的声音。就在我发呆的时候,那声音就消失了,于是赶紧倒回去听,听他说的那三句短短的话。他说,“你好,我是声音,你的声音。”
三句话,我反复听了一整个下午,甚至忘了钢琴和丝竹在他声音背后交织出的缠绵。
然后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我到处搜罗起他的声音,这收集似乎给我腿脚不方便的这段时间终于找到了一些可以做的正事。他翻唱的一些歌曲,他的一些念白,他跟人交谈,然后被人偷录下来的一些片段……一个个从网上搜索下来,然后保存,然后一遍遍地听……从没有想过有人说话的声音是可以比歌曲本身更诱惑人的,让人百听不厌的诱惑。
于是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他的年纪,他的样子,他所在的地方……可是网上除了他的声音,什么也没有。他就像个单纯的音符,除了音,什么痕迹都没有。
直到后来被他的一个崇拜者带进了那些所有迷恋他声音的人所为他创建的群,才慢慢了解得更多了些。
这个声音那么诱惑的男人,他网上的名字就叫声音。
声音是一个知名聊天室里最红的主持。说红,他当之无愧,说主持,有些牵强,因为很少见他出来主持。听说他总是很忙,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以至虽然聊天室大门高高挂着他主持的牌子,每次进去时,总是另一个人在主持。可是总会有很多很多的人每天来他的聊天室等着,就为了在难得的一两次机会里听他轻轻地问声好,然后带着种微笑般的感觉说一句:“谢谢大家的光临,我是声音,你们的声音。”
那时候对话框里一片刷屏,刷得人眼睛都花了。我想如果这些刷屏换成现场的尖叫,那我的耳膜可能会被这样多的尖叫声给撑暴,而我,也是那些刷屏者其中之一……
他的嗓音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去让人忘记矜持是种什么东西。就像一片最轻柔的羽毛,适时地在你最敏感的部位轻轻地拂过。有人这样形容他的声音,很贴切,但不够全面。我听过他翻唱的歌,那些在网上转载得已经让人忘了最初的原唱歌手是谁的歌。他是个能把一首歌唱得叫人完全忘了歌,而只注意他声音的人。
没有什么名字能比声音更适合他的声音。
我加了他的QQ,但从没跟他说过话,只是在听着他那些音频的时候会去看看他的QQ头像,然后想象着他读那些念白,唱那些歌时的样子。
这感觉很不错,至少黄梅的雨不再让人心里长毛,而雨声也似乎因此变得好听了起来,不再是让人心里空落落的一种感觉。
“窗外的雨很细,我透过那些细雨看着路对面,有时候会看到你撑着伞走过去,我敲敲窗,而你什么都听不见……”
喜欢在雨声里听他念这段,反复地听,说不清是为什么。它听上去有些孤独,我也是,听说孤独的人在听着别人的孤独时会让自己感觉好一些,因为至少在感觉上,你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那瞬间我似乎可以听见姥姥在厨房里走动的声音,她总是说,“宝珠啊,好好学,不然以后我不在了,店里的生意怎么办……”
而那个时候的我总以为,她这个顾虑离现实还很远,远得让人对她反复这样地唠叨实在是有些讨厌……
声音的头像突然在我QQ里上下跳动的那天,我正在对着自己发脾气。
因为我连碗方便面都泡不好,洒得一手一脚全是汤。汤把手烫出了几个泡,疼得厉害,角落里一些苍白的脸看着我,姥姥离开后,那些东西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总这样不分白天黑夜地窥探着我,而我拿它们一点办法都没有,于是火气越来越大,我对着自己狠狠地发着脾气,然后点开了那个对话框。
“今天周几?”跳进眼里的是这条信息,我想他可能发错人了。
但还是顺便回了一句:“周五。”
“周末了啊……”他自言自语,然后,或许意识到自己发错了人,他在数秒的停顿后发来了一条新的消息,“你是谁?”
“你的一个听众。”
“呵呵……”他发了个笑脸,“我们以前没有说过话。”
“是的,没有。”
然后沉默。我擦着身上的汤,他的头像暗了下去。
第二次和他对话,那时候我正听着聊天室里的人语聊。语聊的地方总是很乱,东一句西一句,有时候一些欢快的笑会让人听着很刺耳,但很热闹,非常非常地热闹。
“你在做什么?”就在我困了打算下线的时候,一个对话窗从角落里弹了出来,署名是“声音”。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自己看错了。片刻才意识到真的是他在同我说话,心跳有点快,我很快回了句:“听聊天。”
“为什么不一起聊?”他打字很快,完全不同于我手指的迟钝。
“我没有麦。”我回答。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是不是又发错人了?”
“呵呵。”他笑,“没有,除非你不是珠子。”珠子是我的网名,我的网名和我真名一样没有创意。我打了个笑脸。
大凡同一个太让自己欣赏的人说话,总不免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于是那时候会不晓得自己该说些什么,并且大脑反应出奇地慢:“吃饭了没?”于是很容易问出这种天杀的问题。
他再次打上一个笑脸:“是的,你呢?”
我看了看手里的方便面:“我也是。”
“聊会儿吗 ?”
“我们正在聊……”
“我是说,真正的聊天。”
听到声音的嗓音从耳机那头传过来的时候,我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一度心跳得很快,他声音美好得让人会产生一种奇怪的羞涩感。
“这样好多了,”他轻轻地说,“我还是比较喜欢用这种方式聊天。”
“为什么?”我敲上这三个字。
“因为这样比较容易表达自己,键盘总让人觉得束缚了些什么,比如一些情绪,一些感觉。”
“不过至少在不熟悉的情况下可以让人掩盖掉一些不从容的东西。”
“呵呵,”他笑了,笑声清澈而好听,带着种暖暖的感觉:“是的,不熟悉。你在不从容吗,珠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