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特别声明:本站仅为商品信息简介,并不出售商品,您可点击文中链接进入淘宝网搜索页搜索该商品,有任何问题请与具体淘宝商家联系。
參考價格: 点此进入淘宝搜索页搜索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环境科学,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 40000版次: 1页数: 4印刷时间: 2008/08/01开本: 大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138020920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6实施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