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
分類: 图书,经济,经济理论,
作者: 王俊豪 著
出 版 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 2001-12-1字数:版次: 1页数: 493印刷时间: 2008/09/01开本: 大32开印次: 5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10003353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政府管制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本书分析了政府管制这种特殊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成本与收益;从总体上阐述了经济性管制与社会性管制、政府管制过程、信息不对称下的政府管制理论和政府管制俘虏理论等基本原理;深入探讨了自然垄断理论、投资管制理论、投资管理理论、价格水平与价格结构管制理论、进入管制理论和自然垄断产业的竞争理论;并以电信、电力和自来水供应这三个自然垄断产业为例,较为详细地讨论了上述管制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问题。本书不在探讨外部性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基础上,讨论了政府对环境和产品质量的管制问题。最后,本书对中国放松经济性管制与加强社会性管制这两大发展趋势作了预斯,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思路。
作者简介
王俊豪,男,1956年生,浙江嵊州市人。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受“中英友好奖学金”资助,曾在英国斯拉斯克莱德大学经济系作博士后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现任杭州商学院教授,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浙江省政协委员。1996年被选拔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批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以来,已出版《市场结构与有效竞争》、《英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研究》、《中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研究》等5部主要学术著作;在《经济研究》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3项,国家教育部资助优秀年轻教师基金、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研究项目7项。
目录
导言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政府管制的经济分析
第一节政府管制是一种特殊公共产品
第二节政府管制的需求与供给
第三节政府管制的成本与收益
第二章政府管制概述
第一节经济性管制与社会性管制
第二节政府管制过程
第三节信息不对称下的政府管制理论
第四节政府管制俘虏理论
第二篇经济性管制
第三章自然垄断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自然垄断理论的演进
第二节自然垄断的经济特性
第三节自然垄断的可维持性
第四节自然垄断的边界
第四章投资管制理论
第一节A-J效应
第二节政府管制滞后效应
第三节投资管制的可信性
第五章价格水平管制理论
第一节价格水平管制的三维政策目标
第二节价格水平管制目标与定价方式的关系
第三节价格水平管制模型
第六章价格结构管制理论
第一节需求结构与价格结构
第二节线性定价与非线性定价
第三节两部定价
第四节高峰负荷定价
第五节差别定价
第六节对多种产品经营企业的价格管制
第七章进入管制理论
第八章自然垄断产业的竞争理论
第九章电信产业的政府管制
第十章电力产业的政府管制
第十一章自来水产业的政府管制
第三篇社会性管制
第十二章外部性理论
第十三章信息不对称理论
第十四章政府对环境污染的管制
第十五章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管制
第四篇展望
第十六章中国政府管制的两大趋势入其政策思路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政府管制的经济分析
在一定意义上,政府管制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一种特殊公共产品。本章的主要任务是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析政府管制这种特殊公共产品的需求和供给,探讨为什么会产生政府管制需求,以及怎样提供政府管制,以满足这种需求,并分析政府管制供给与需求的均衡问题。同时,本章将探讨政府管制的成本和收益问题,为政府管制的经济合理性提供一种分析工具。
第一节 政府管制是一种
特殊公共产品
政府管制(regulation)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维斯卡西(Viscusi)等学者认为,政府管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的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政府的主要资源是强制力,政府管制就是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这种强制力。丹尼尔F.史普博(Daniel F.Spulber)则认为,政府管制是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②而日本学者植草益对政府管制所下的定义是:社会公共机构依照一定的规则对企业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这里的社会公共机构或行政机关一般被简称为政府。④
综合上述对政府管制这一概念的讨论,我们不难归纳出这样几点结论:(1)政府管制的主体是政府行政机关(简称“政府”),这些行政机关通过立法或其它形式被授予管制权,通常被称为管制者。(2)政府管制的客体是各种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通常被称为被管制者。(3)政府管制的主要依据和手段是各种规则(或制度),明确规定限制被管制者的什么决策,如何限制以及被管制者违反规则将受到的各种制裁。可见,在政府管制概念的3个构成要素中,最关键的是作为政府管制依据和手段的各项规则(或制度)。这些规则可能是法律(如各国颁布的《电信法》、《电力法》等),也可能是法律效力较低的各项规定。无论是法律还是规定,它们都是政府制定的,具有相当的强制力。而且,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些政府管制法规实质上都是公共产品。或者笼统地说政府管制就是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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