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政治学系列教材—比较地方政府与制度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政治理论,
作者: 任进著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1字数:版次: 1页数: 36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301124055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地方改府与地方制度是一国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治学、法学的重大研究课题。本书运用比较政治学和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较系统地探讨了地方政府与地方制度的基本理论、中国和主要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和地方制度。
本书的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地方制度基本原理的比较,探讨了地方制度、地方自治和地方政府的概念、地方政府的特征和分类、地方政府的宪法地位和作用、地方政府制度的传统模式,介绍了地方政府理论与地方治理理论;二是地方政府典型国别的比较,对英国、法国、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和中国七个有代表性国家的地方政府或地方国家机关的历史发展、结构和组织机构等进行比较,介绍了这些国家地方政府的基本情况;三是地方制度基本内容的比较,从地方政府或地方国家机关的体制、职权、财政、地方选举与公民赢接参政、人员、中央与地方关系和地方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本书可以作为大专院校的教材,也可作为了解和研究各国地方政府和地方制度的参考读物。
作者简介
任进,男,1960年6月生于福建,1988年毕业十武汉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88--1991年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1991—1994年师从许崇德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宪法学行政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到国家行政学院任教至今。其间曾到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丹麦、爱尔兰、俄罗斯等国从事学术研究。1994--1999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在世达美国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兼任法律顾问。2002年起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并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等职。著有《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法律实证与比较研究》、《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专著,在各类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近100篇。
目录
绪论地方政府与地方制度概说
一、地方制度、地方政府与地方自治
二、地方政府的特征和分类
三、地方政府的宪法地位和作用
四、地方政府制度的传统模式
五、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理论简述
上篇 地方政府典型国别比较
第一章 英国地方政府
第一节 英国的国家结构
第二节 英国地方政府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英国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
第四节 英国的地区性政府
第五节 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
第六节 地方政府之间权限的划分
第七节 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
第二章 美国地方政府
第一节 美国的国家结构与联邦制
第二节 美国地方政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县政府
第四节 市政府
第五节 乡镇
第六节 学校区和特别区
第三章 法国地方政府
第一节 法国的国家结构
第二节 法国地方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法国中央政府部门及派驻机构
第四节 大区
第五节 省
第六节 市镇
第七节 特别地方单位
第八节 地方领土单位的合作和其他关系
第四章德国地方政府
第一节 德国的国家结构
第二节 德国地方政府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
第四节 地方政府之间权限的划分
第五节 地方政府联合组织
第五章 日本地方政府
第一节 日本的国家结构
第二节 日本地方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中央省厅及有关机构
第四节 地方公共团体
第五节 地方公共团体议事机关
第六节 地方公共团体执行机关
第七节 地方公共团体首长与议会的关系
第八节 居民自治与居民权利
第六章俄罗斯地方自治机关
第一节 俄罗斯的国家结构
第二节 俄罗斯地方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机关
第四节 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机关的职权
第七章 中国地方国家机构
第一节 中国的国家结构
第二节 中国地方制度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中央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第四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七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八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九节 特别行政区
下篇地方政府制度综合比较
第八章地方政府体制
第九章地方政府职权
第十章地方政府财政
第十一章中央与地方关系
第十二章地方选举与公民直接参政
第十三章地方政府人员
第十四章地方政府制度改革
主要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上篇地方政府典型国别比较
第一章英国地方政府
第一节 英国的国家结构
一、英国国家结构概述
(一)英国国家概况
英国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位于欧洲西部,由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岛东北部和一些小岛组成,面积24.48万平方公里(包括内陆水域)。人口约6 094万(2008年7月)④。官方语言为英语,威尔士北部还使用威尔士语,苏格兰西北高地及北爱尔兰部分地区仍使用盖尔语。首都伦敦。
联合王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其不成文宪法由不同时期形成的制定法、普通法和惯例组成。有关政府结构、机构、职权和运行原则等的规则,主要散见于各种宪法性法律之中,这种宪法传统主要来自于英格兰,属于单一制宪法性质;联合王国在伦敦威斯敏斯特设有议会,在伦敦还有其他政府机构,而在威尔士、苏格兰等地区,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地区性议会和执行机关。但是它们并不独立于联合王国之外,两者不是一种联邦的关系。也有学者认为,英国既不是单一制也不是联邦制,而是地区制国家。②
目前,在联合王国,有三个层次的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苏格兰和威尔士的地区性政府以及北爱尔兰的地区性政府(北爱尔兰议会曾于2002年10月14日被停止运作,2003年4月28日被解散);而英格兰仍由中央政府直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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