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4-2008清洁生产标准 味精工业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轻工业、手工业,食品工业,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1字数: 40000版次: 1页数: 5印刷时间: 2008/11/01开本: 大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138020922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味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味精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至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发酵工业协会。
目录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规范性技术要求
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标准的实施
书摘插图
清洁生产标准 味精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即生产技术特征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味精(以玉米为原料)工业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1914—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7478—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取水量
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量,用于供给企业用水的源水水量。
各种水源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蒸汽等水的产品,但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
3.3循环用水量
指在确定的系统内,生产过程中已用过的水,无需处理或经过处理再用于系统代替取水量利用。
4规范性技术要求
4.1指标分级
味精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分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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