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西方现代思想丛书 16)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政治理论,
作者: (奥)米瑟斯著;王建民等译
出 版 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版次: 1页数: 513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0469261包装: 精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西方现代思想丛书的第十六种,也是本丛书第二次选译米瑟斯的著作。书中具体包括了: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孤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民族社会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具体形式、作为社会进化因素的冲突、作为禁欲主义产物的社会主义等内容。作为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并且是所谓“继门格尔和庞巴维克奥地利学派的第三代领袖,”他和他学派“对20世纪西方经济学学术影响是无与伦比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这套展现西方现代思想,特别是经济思想的丛书选择米瑟斯及其著作也是很自然的事。《社会主义》一书有关“社会主义”的涵义比我们通常的理解要宽泛的多。本书前奏的论文《社会主义共同体的价值计算》发表于1920年,本书出版于1922年,正是苏维埃俄国结束战时共产主义、实行新经济政策一年多之后。本书的写作应该正值苏俄战时共产主义时期,而当时,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把计划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今天,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的提出,以及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使我们在实践上早已走出自己的道路,在理论上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创新。
目录
原自由基金会版本出版说明
序
英文第二版前言
英译本译者说明
德文第二版前言
导言
一 社会主义思想的成功
二 对社会主义的科学分析
三 社会主义问题分析方法的选择
第一卷 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
第一章 所有权
第二章 社会主义
第三章 社会秩序与政治制度
第四章 社会秩序和家庭
第二卷 社会主义经济学
第一部分 孤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
第五章 经济行为的性质
第六章 社会主义的生产组织
第七章 收入分配
第八章 静态条件下的社会主义社会
第九章 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的地位
第十章 动态条件下的社会主义
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的不可行
第二部分 社会主义社会的对外关系
第十二章 民族社会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移民问题
第十四章 社会主义和对外交易
第三部分 社会主义和准社会主义的具体形式
第十五章 社会主义的具体形式
第十六章 准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第三卷 所谓社会主义的必然性
第一部分 社会的进化
第十七章 社会主义的千禧年说
第十八章 社会
第十九章 作为社会进化因素的冲突
第二十章 阶级冲突和阶级战争
第二十一章 唯物史观
第二部分 资本集中与作为社会主义准备阶段的垄断的形成
第二十二章 问题
第二十三章 机构的集中
第二十四章 企业的集中
第二十五章 财富的集中
第二十六章 垄断及其作用
第四卷 作为道德命令的社会主义
第二十七章 社会主义与伦理学
第二十八章 作为禁欲主义产物的社会主义
第二十九章 基督教与社会主义
第三十章 伦理社会主义,尤其是新批判主义的伦理社会主义
第三十一章 经济民主制
第三十二章 资本主义伦理
第五卷 破坏主义
第三十三章 破坏主义的动力
第三十四章 破坏的方式
第三十五章 战胜破坏主义
结语 现代社会主义的历史意义
附录 简评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核算体系的尝试
索引
译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卷 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
第一章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性质
作为社会学范畴的所有权,表现为经济物品的使用权。所有者就是对经济物品有处置权的人。
因此,社会学的所有权概念不同于法学的所有权概念。这是不言而喻的,令人不解的反而是这一点有时仍然被人忽略。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观点看,所有权是对人们的经济目标所必需的物品的占有(1aaving)。这种占有或许可以称为自然的或初始的所有权,因为它纯粹是人同物品的物质关系(physical relationship),与人和人之间的或法律制度中的社会关系无关。法律的财产概念的意义恰好就在这里:它区分出了物质的“占有”(has)和法律上的“应当占有”(should have),法律承认缺乏这种“实物占有”的所有者和拥有者,即没有占有而应当占有的所有者。在法律的眼里,失窃的人仍然是所有者,而窃贼决不能获得所有权。只有实物的“占有”与经济学有关,而法律上的“应当占有”的意义只在于它为实物“占有”的获取、维持和恢复提供的保障。
在法律上,所有权是一种无差别的制度;法律所有权的调整对象不分生活消费品还是生产性用品,不分耐用消费品和非耐用消费品。把自身与任何经济基础相分离的法律形式主义,便清楚地体现在这一事实当中。当然,法律不能完全脱离相关的经济差异。例如,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的特性,部分地赋予了不动产所有者以特殊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