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宪政论丛(第一卷)
分類: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胡肖华,李伯超主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7-12-1字数:版次: 1页数: 32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1128018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第1卷《潇湘宪政论丛》,内中具体收录了:《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与限制原则》、《立宪主义语境下对我国宪法权利属性的考问》、《论建立我国知情权保护制度》、《刑事司法权力关系流变现象的宪政分析》、《我国行政诉讼视野下的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等文章。
作者简介
胡肖华,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省首届新世纪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培育对象,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湖南省首届“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湖南省人民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表性成果有:《宪法诉讼原论》、《走向责任政府》、《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中国法治建设的瓶颈之治》等。
目录
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与限制原则
宪政四题
近代资本主义宪政与宽容及其启示
立宪主义语境下对我国宪法权利属性的考问
宪法实施保障的当下语境
税的宪政思考与纳税人权利的保障
论建立我国知情权保护制度
刑事司法权力关系流变现象的宪政分析
我国行政诉讼视野下的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论我国建立行政判例制度的可行性
紧急状态立法刍论
论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
书摘插图
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与限制原则
引言:人权宪政
人权,即人之以为人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宪政,即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基石,以法治为基本原则,以限制政府权力为核心内容,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目的的政治制度或统治模式;人权与宪政紧密相连。“今天,作为许多国家宪法一部分的‘权利法案’,被恰当地描述成这些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清单。”宪政以人权为首要目标和终极价值,人权以宪政为最佳实现路径;宪政是人权的天然屏障,人权是宪政的必然归宿。被马克思誉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开篇即称:“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者’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亦宣称:“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一切政治组合的目的在于维护人的天赋的和不可侵犯的。权利。”宪政对人权的保护通常表现为权力对权利的积极关照,然而权力对权利的消极限制亦是宪政运行的常态。权力何以要限制权利,权力如何限制权利才称得上合法、合宪?权利限制与权利保障之间的界限如何划分?这既是每一个以民主、法治为权力行使准则的宪政国家亟待解决的瓶颈难题,也是每一位以国家公权为基本研究对象的宪法学者必须关注的学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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