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教育管理

分類: 图书,社会科学,教育,教育理论,
作者: 李春生 著
出 版 社: 江苏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1字数:版次: 1页数: 483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3438624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介绍了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俄罗斯和中国七个国家各级教育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分析和论述了这些国家教育管理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并就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教育管理和教育管理理论三个主要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
本书可作为高等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本科和比较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材,也可作为高等学校管理干部进修班及其他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参考教材。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著作,编者期望能给教师教学研究与学生学习提供相关的参考与借鉴。
作者简介
李春生,国家教育部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比较教育研究专家。自1981年获教育学硕士学位以来,一直从事比较教育的研究和教学,主要研究方向有:比较高等教育、比较师范
教育和比较教育管理。
目录
第一章 美国教育管理
第一节 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三节 学校教育管理
第四节 教育管理理论的发展及管理人员的培训与任用
第五节 教育管理发展的若干趋势
第二章 德国教育管理
第一节 教育管理的特点及其形成
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三节 学校教育管理
第四节 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与聘任
第五节 教育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第三章 英国教育管理
第一节 教育管理的特点及其形成
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三节 学校教育管理
第四节 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与聘任
第五节 教育管理的改革和发展趋势
第四章 日本教育管理
第一节 教育管理的特点及其形成
第二节 现行教育行政管理
第三节 学校教育管理
第四节 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与聘任
第五节 教育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第五章 法国教育管理
第一节 教育管理的特点及其形成
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三节 学校教育管理
第四节 教育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与聘任
第五节 教育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第六章 俄罗斯教育管理
第一节 教育管理的特点及其形成
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三节 学校教育管理
第四节 教育管理人员的资格、聘任和培训
第五节 教育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第七章 中国教育管理
第八章 教育行政管理比较
第九章 学校教育管理比较
第十章 教育管理理论比较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美国教育管理
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
美国现行的教育行政制度系指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权机关在教育系统运营中的法定组织机构、权力和责任。
一、联邦教育行政机构及其职能
美国的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及其行政机构和联邦最高法院行使。这三个权力机关都与教育有关。
1.国会
美国国会在教育行政方面的主要权限有:
(1)联邦教育法律的立法权。美国建国以后的各项教育法案,如l862年的《莫里尔法案》、1917年的《史密斯一休斯法案》、1958年的《国防教育法案》、1965年的《初等与中等教育法案》、l994年的(2000年目标:教育美国法》、2001年《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教育法案以及《高等教育法案》等均由国会通过,然后由总统颁布实行。
(2)联邦教育经费的筹款权。
(3)联邦教育经费预算的议决权。
(4)联邦高级教育行政官员任命的同意权。依照法律,联邦教育部的部长、副部长及各司司长均须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参议院)同意后方可任命。同时国会对违法失职的联邦教育行政官员拥有弹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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