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第6卷)
分類: 图书,法律,外国法律,欧洲 ,
作者: 徐国栋 主编
出 版 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1字数:版次: 1页数: 40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61531105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有深刻分析的“罗马法研究”,琳琅满目的“民法典研究”,本论丛的独家产品的“拉丁美洲法研究”,有特色的“民法哲学研究”和“合同法分则研究”,集中各个文选的“杂项研究”这6卷构成了此书,在书中发表了许多未经发表的学术研究文章。
目录
主编絮语
罗马法研究
扬弃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以继续发展和解释罗马法体系
反垄断法:从芝诺敕令到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立法和判例
晚期罗马法中的人格平等化趋向——以优士丁尼《法典》收录的敕令为主要考察对象
水的利用与地中海法——历史一体系角度的简释及新法的塑造
义务和法锁:追溯债的经典定义之起源
1930年以前美国法律教育与研究中的罗马法与民法:一个初步的考察
民法典研究
欧洲法通则:买卖编
拉丁美洲法研究
伊比利亚美洲法典编纂古典时代诸民法典的体系
民法哲学研究
财产、私生活和人的身体
合同法分则研究
要物契约理论的历史变迁
杂项研究
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占有理论及其实践应用——兼论对我国《物权法》的相应完善
书摘插图
罗马法研究
扬弃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以继续发展和解释罗马法体系
二、优士丁尼的法典编纂
(一)《法典》第一版的编订
优士丁尼(482-565)于527年在君士坦丁堡(第二罗马)成为皇帝之后,立即着手让人编纂一部法典,以收纳在他之前的皇帝们的敕令[即那些皇帝们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敕令,也即在该时代中被因此而称为“法律”(1eges)的敕令],目的是使法律更加明确,并由此缩短审判的时间(amputare la prolixi—tas litium)。
通过528年2月13日致元老院的《Haec quae necessario敕令》,优士丁尼组织了一个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前司法大臣(该官职的位阶为执政官级别)、“杰出的”约翰内斯(来自卡帕多恰的?)领导这一委员会;其他6个成员中有政府官员,亦有非政府官员;此6人中,有特里波尼安(他在随后的法典编纂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提奥菲鲁斯(值得强调的是他的身份——君士坦丁堡大学的法学教授),还有两个大区长官司法机构中的律师。应强调的是所有这些专家兼具学术智识和实践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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