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
分類: 图书,法律,商法,破产法 ,
作者: 罗培新主编
出 版 社: 格致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381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4321499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依据新《破产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破产立法和学说,对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作了分析和探讨。 本书第一章概述破产的一些基本知识,对破产的特征、破产的作用、破产法、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以及破产法的历史沿革做了一个概括性的描述。第二章主要阐述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概念和特征。第三章主要分析破产申请与受理的内容和效力。第四章着重讨论破产管理人的概念、确定、更换及其职责。第五章着重分析破产财产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范围。第六章主要阐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概念、清偿顺序和清偿比例。第七章主要分析破产债权的概念、范围和申报程序。第八章着重讨论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第九章着重分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十章主要阐述重整申请和重整计划的制定、通过、批准以及执行。第十一章主要分析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制度的完善。第十二章着重讨论破产财产的变价、清偿顺序及其分配。第十三章着重分析两者的概念、效力及适用条件。第十四章主要阐述破产过程中的民事、刑事、行政、司法四个方面的法律责任。
作者简介
罗培新,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副处长、教授、博导,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发表过中英文论文200余篇,并出版过多部专著和译著。
目录
第一章 破产和破产法概述
第一节 破产概述
第二节 破产法概述
第二章 破产要件
第一节 破产能力
第二节 破产原因
第三章 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一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审查和受理
第四章 破产管理人
第一节 破产管理人概述
第二节 破产管理人的确定和更换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
第四节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第五章 破产财产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破产财产的范围
第六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一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概述
第二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第七章 破产债权
第一节 破产债权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范围
第三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与确定
第八章 破产法上的权利
第一节 破产别除权
第二节 破产取回权
第三节 破产撤销权
第四节 破产抵销权
第九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概述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十章 破产重整
第一节 重整制度概述
第二节 重整申请的提出、审查和裁定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通过和批准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五节 重整期间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节 重整程序的终止和完成
第十一章 破产和解
第一节 破产和解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和解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 和解申请及其审查
第四节 和解的生效
第五节 和解协议的履行
第十二章 破产清算
第一节 破产宣告
第二节 破产财产的变价
第三节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第四节 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五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十三章 破产免责与破产复权
第一节 破产免责
第二节 破产复权
第十四章 破产责任
第一节 破产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第二节 破产司法责任与刑事责任
书摘插图
第一章破产和破产法概述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你应能够:
掌握破产的概念、特征及其作用。
掌握破产法的概念及其立法原则。
了解我国破产法的历史演变及新破产法的主要变化。
引入案例
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案
2006年8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告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证券)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
1992年12月21日,南方证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2004年1月2日,因南方证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中国证监会、深圳市政府宣布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接管。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根据南方证券行政接管领导小组的委托,深圳市政府于同日成立南方证券清算组,负责南方证券关闭后的清算工作。受南方证券清算组委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德师(深圳)报财字(06)SS第003号《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执行商定程序的资产负债专项报告》。上述报告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的资产总额为106.3l亿元,负债总额为228.08亿元,资不抵债金额为121.7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14.55%,已严重资不抵债。2006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南方证券破产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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