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最新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分類: 图书,医学,医学类考试,执业医师,
作者: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国家医学考中心编写
出 版 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 166000版次: 1页数: 106印刷时间: 2009-01-01开本: 大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11711055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医,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医学综合笔试大纲分为基础综合、临床综合和专业综合三部分。
基础综合:考核的内容是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法律规则、伦理、心理和人文学科的基础理论、概念、原则等。
临床综合:要求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掌握与公共卫生密切相关的临床知识,着重加强了常见病、多发病及传染临床知识和技能的考核要求。考核的内容以系统、疾病的分类来划分。
专业综合:考核的内容是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当前我国公共卫生发展的现实要求,新大纲中增加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考察,增加了学校/青少年卫生的考核内容。
目录
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考试范围和总体要求
一、考试范围
二、总体要求
考试项目
一、临床基本技能
二、公共卫生调查与分析能力
三、公共卫生现场处置能力
医学综合笔试大纲
第一部分基础综合
生物化学
生理学
医学微生物学
医学免疫学
药理学
医学心理学
医学伦理学
卫生法规
第二部分临床综合
症状与体征
疾病
第三部分专业综合
流行病学
卫生统计学
卫生毒理学
环境卫生学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妇女保健学
儿童保健学
学校/青少年卫生学
社会医学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