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分類: 图书,法律,诉讼法/程序法,民事诉讼法,
作者: 齐树洁 主编
出 版 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2-1字数:版次: 3页数: 471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152799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民事诉讼是典型的规范性纠纷解决方式。诉讼制度的出现使纠纷的解决能在和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由于有了公权力机关的主导,诉讼程序更加专业化,纠纷解决的结果也更加确定,执行更有保障。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民众多元化的利益需求,有效地解决争议,保障人民的权益。
本书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为依据,结合司法改革和审判实践,阐述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程序。在注重基础知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力求体现最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自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行以来,国家制定了许多与民事诉讼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例如,《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在一些民事、经济、行政法律及法规中,也有不少与民事诉讼相关的规定。例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关于“诉前禁令”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程序的规定,《电子签名法》中关于数据电文证据效力的规定,《公证法》中关于公证文书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的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都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具有特别法的效力。此外,近年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中也有一些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相关的规定。例如,我国1997年参加的《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2003年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等。
作者简介
齐树洁,男,河北武安人,1954年8月生。1972年12月自福建泉州一中应征入伍,1978年4月从新疆部队退役。198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8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11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西南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台湾中山大学、菲律宾Ateneo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德国Freihurg大学研修和访问。现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目录
总序
前言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二章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五章主管与管辖
第六章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第七章诉讼保障制度
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
第九章民事诉讼证明
第十章第一审程序
第十一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二章再审程序
第十三章特别程序
第十四章督促程序
第十五章公示催靠程序
第十六章破产程序
第十七章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第十八章执行程序总论
第十九章执行程序分论
第二十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一、民事纠纷
人类社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矛盾。有交往难免有争议,有合作可能有纠纷,有利益必然有冲突。在诉讼法学上,争议、纠纷、冲突等用语是意义基本相同的表述。通常而言,纠纷是指社会主体之间的一种利益对抗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纠纷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一种动力。但是,不可否认,纠纷和冲突也给人类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因此,有必要通过有效的社会机制及时解决争议,防止矛盾的激化,消除纠纷的不利影响。
无论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史,还是司法制度的演进史,都可以看成是一部纠纷解决方式的演化史。对于纠纷这一人类生活中的重要事实,人类社会曾经采用不同的应对方式,而这些方式也在不同的时期起到了解决纠纷的作用。从早期的氏族社会、习惯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同态复仇、血亲复仇甚至战争,一直到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人类社会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产生了巨大变化。诉讼制度作为一种主要纠纷解决机制的确立,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私力救济,文明的诉讼程序取代野蛮的暴力复仇,这一转变避免或极大地减少了给人类造成巨大灾难与恶性循环的暴力复仇现象。有学者将这种转变与国家的产生一并视为法的产生的主要标志。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通常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民事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冲突或者对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