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轻工业、手工业,食品工业,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版次: 1页数: 58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15504541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 标准 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 培训 和 职业 技能鉴定 提供科学、 规范 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饮料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 经济 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 基础 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 技术 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书摘插图
饮料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7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培训在配备必要工具和设备的场所进行。
1.8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