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导读”世界儿童文学经典名著·福尔摩斯探案
分類: 图书,少儿,儿童文学,名著少儿读本,
作者: (英)柯南道尔(Conan Doyle,A)著;林熙强编译
出 版 社: 湖北少儿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1页数: 113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3534452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伦敦的空气因他的存在而变得清新,探案过程中,他是最后的最高的上诉法庭。
全面展现世界儿童文学精粹,倾力打造中国孩子最喜爱的经典童书。
内容简介
福尔摩斯是居住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赋的人物。他对于文学、哲学、历史学几乎一无所知,但对于植物学、地质学、化学等有助于他破案的学科却有很深的造诣。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具备超强的观察和推理能力。本书收列了《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两部中篇小说。在故事中,你将领教他独创的演绎推理侦破方法,并见识到他作为一代名探的过人风采。
作者简介
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小说家。他出生于英国北部城市爱丁堡,9岁时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后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由于行医不顺,柯南道尔开始写作,成功塑造了侦探人物福尔摩斯,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目录
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我的古怪同居者
第二章所谓咨询侦探
第三章寻找凶手
第四章被包围的凶手
第五章北美荒原上的故事
第六章血瘤
四签名
第一章 失踪、珠宝跟神秘邀请
第二章新鲜的凶杀现场
第三章侦探课时间
第四章追缉“曙光号”
第五章四签名的由来
书摘插图
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我的古怪同居者
我的名字叫华生,1878年在伦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之后,我到内特里进修军医课程,毕业后就被派去战场当军医了。
不过,我还没到达我所属的部队,阿富汗战争就开始了,我跟着许多年轻的军官经历了很多困难才终于找到我的部队,然后马上就开始工作了。
阿富汗战争结束后,很多人都升官发财了,而我是个倒霉的例外,因为在决战的那场战役中,我的肩膀中了一枪,要不是我的勤务兵救了我,我的尸骨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被野狗啃咬呢。
随后,我被送到军医院,本来我的肩膀都快好了,没想到又染上了伤寒病。我长期不省人事,在鬼门关游走了好多回,可是最终我还是靠自己的意念挺住了,我战胜了病魔,渐渐恢复过来,虽然身体还很虚弱,但至少不用担心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但是回到英国后,我的健康状况又开始恶化,政府还算仁慈,给我放了个长假,让我可以精心休养。
我在英国举目无亲,拿着政府每天发给我的十一先令六便士抚恤金,反而过得逍遥自在,简直就像是一个流浪汉,而我比其他流浪汉舒服的地方是我不需要乞讨或打工就可以生活下去。
我现在身体还没恢复健康,无法工作,我手头那点可怜的钱又不会自己变多,所以我只好从节省方面人手,免得让自己落魄成一个真正的流浪汉。
我计算了一下,最能节省的方式就是租一个普通的公寓,那能节省下很大一笔钱,可是伦敦房子那么多,我又怎么会马上就知道哪里有便宜的公寓出租。
幸好,我在一家酒吧门口碰到了一个熟人,那是斯坦福,算是曾经的战友吧,毕竟在战场上我们有过一次短暂的合作。在一个孤单冰冷的城市中,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我来说是一件相当让人高兴的事情。
斯坦福见到我也很高兴,然后我请他去餐厅吃饭,而且我们还坐马车前往——哎,我竟然忘了自己有点经济困难。
马车上,斯坦福问我:“华生,你在伦敦干什么呢?怎么脸色那么难看,而且消瘦了很多?”
我苦笑了一下,然后告诉他我受伤跟得病的经过。
“华生,你真是太不幸了,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听到还有人关心我,我心头一热,道:“我想找个便宜的公寓,当然也不能太差,不然我这只剩下半条命的身体会受不了。”
斯坦福忽然笑了:“真是巧,你是今天第二个跟我提这事的人了。”
“哦,还有一个是谁?”我问。
“他是医院化验室的,今天他也在找房子来着,跟我抱怨好房子租金都很贵,他一个人住负担太重,如果有人跟他合租,那就好办了。”
“那不是正好吗,我也愿意合租,如果他愿意,那我跟他两人的问题都解决了。”我隐隐期待。
这时,我们已经来到餐厅里坐下,等我们点了菜后,才继续这个话题。
斯坦福说:“福尔摩斯这个人你还不认识,等你认识后,再考虑要不要跟他合租吧。”
“听你的语气,难道福尔摩斯这人有什么奇怪或让一般人无法接受的地方?”
“倒不是那样,只是他这人做事古怪,喜欢研究一些科学的问题,而且有工作狂的倾向,为人倒是不错,比较有绅士风度。”
“他在医院工作,那我跟他或许会有共同话题呢。”我猜想。
“虽然他在医院工作,解剖、药剂肯定是拿手活,但是他研究的东西,我真是一点都搞不懂,不过,如果你跟他交谈你就知道了,他懂得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是我们平时不知道的呢。”
“你没问过他研究什么吗?”我皱眉,我可不希望跟我住在同一座房子里的是什么科学狂人。“科学狂人”这个字眼可是时常跟危险联系在一起的。
“这倒没有,即使我问了,他也不会告诉我的,但是如果碰到他高兴,他就会说个不停。”
“说了这么多,我想还是见见面比较好,希望你帮我引荐一下。如果他是个喜欢闷头研究的人,那倒也不错,你知道的,我身体不好,对吵闹声比较敏感,而且一听到狂热的吵闹我就会想起枪炮声。”我说着叹了口气。
“好吧”,我帮帮忙斯坦福点点头,道,“福尔摩斯是很容易找到的,他常年呆在实验室里,等一下我们吃饱后就去那里找他吧,我想他应该在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
饭后,我们又坐上马车,朝着福尔摩斯工作的医院赶去。
斯坦福说道:“华生,我话可说在前头,到那里见到福尔摩斯,你要是觉得跟他合不来,那可就没办法了。我在医院工作的时候,只是偶尔才见到他,从旁人嘴里听说过他的一些事情,其他的我并不清楚。这可是你让我带你来的,有什么后果我可不负责哦。”’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也没什么啊,合不来就算了。”我疑惑道,“斯坦福,你为什么好像很怕那个人似的,那个人有什么可怕的地方吗?”
“也不能说他可怕啦,但是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对科学太过热衷的人,他肯定缺乏人情味,甚至有时候表现得极其冷酷。”斯坦福摇摇头,“我给你举个例子,有一次,他拿一种植物碱给他的同事试试味道,他或者是想要做个什么试验,可是你也知道的,生物碱那种东西怎么可以随便吃呢,要是有剧毒,他同事即使不当场完蛋,送到医院也救不回来啊。”
“你说得太可怕了。”我有点胆寒。
“还有更加可怕的呢,我亲眼见过,他在解剖室里用棍棒去打死尸,我确定那些死人跟他是无冤无仇的。”
“什么,无缘无故去打尸体!”我愕然。
“也不能说无缘无故,他好像是为了做一项什么研究才那么干的。”
“他研究这个干吗,他不是学医的吗?”
“之前我也跟你说过了,他学的东西太多,谁也不清楚他到底想学什么。”斯坦福看着前方,忽然说道,“啊,我们就快到了,马上就让你见识一下这个特别的人物吧。”
之后,我被吸引到英国首都伦敦,那是个繁华的大都市,物价很高,而我想要的娱乐活动又比较多,结果我拿到的那点钱,很快就不够花了。
我们下了马车后,拐人一条胡同,来到大路后,我看到一所大医院,我们从旁边的小门进去,然后穿过一条长长的绿色走廊。最终,我们在一扇褐色门前停下来。门上挂着一个牌子:化验室。
化验室的门没有锁,斯坦福一推就开了。我看到化验室是个很大的房间,里边摆放着各种瓶瓶罐罐。一个操作台后头,坐着一个人,他正埋头看着什么表格,听到有人进来,他立即回过头。
“嘿,我发现了!我发现了!”那人大叫起来,然后起身朝着我跟斯坦福走来,我有点意外,因为我不知道那人为什么突然会有这样的反应。
“你发现什么了?”斯坦福问道。
“我发现了一种可以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的化学剂!”那人兴高采烈,好像中了大奖一样。
斯坦福介绍:“福尔摩斯,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而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过的福尔摩斯先生。”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福尔摩斯笑容满面地说,然后跟我握手,我的手传来一阵酸麻的感觉——这人的手劲好大啊!
“我也一样。”我礼貌地回应。
“华生医生应该到过阿富汗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我是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我很吃惊他怎么会知道我的事情。
“这是我看出来的。”福尔摩斯笑道,“不过我想谈更加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血色蛋白质,你知道发现这个有什么重大作用吗?”
“这当然是个有趣的发现,只是在一般用途上……”我嗫嚅着说,因为我实在不太擅长恭维别人。
“先生,从法医学上来说,这可是重大发现。这种化学剂可以用来鉴别血迹,请你跟我过来亲眼看看。”福尔摩斯不由分说拉着我来到操作台前边,然后他竟然拿刀子割破自己的手指,然后用吸管吸人鲜血。“现在我把试管里的一点鲜血滴人一大盆水里,血的含量很少,但是没关系。”
说着,他又把一些晶体跟几滴透明液体放到清水里,没想到马上就有了反应,水中出现暗红色,还有一些棕色的颗粒沉淀。
“你看!你看,不错吧?”福尔摩斯兴奋不已。
我点点头,道:“不错,这倒是很直观的一个实验。"
“真是妙不可言的化学剂啊!过去用显微镜来看血球,麻烦不说,也不准确,如果血迹已经干掉了,再用显微镜来看是看不出来的。但是我发现了这个化学剂后,无论血迹多久,变成什么样的颜色,附在什么东西上,只要放人这个化学剂就能马上现形!”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有了这个东西,不知道多少杀人犯要被送入监狱了!”
我愣着点点头,应声道:“没错,好像是这样。”实际上我也不是很懂。
“你知道吗,很多杀人案,查了好几个月后才查出一个有嫌疑的嫌疑人,检查他的衣服还有家里其他东西后,发现有褐色的斑点,可是警察对此感到相当为难,因为即使是化验专家,也无法证明这个斑点就是血迹,现在有了这个‘夏洛克•福尔摩斯血液检验法’,对付这种问题就是小菜一碟了。”
真是个奇怪的人,福尔摩斯说以上这段话的时候,他竟然对着墙壁鞠躬,好像在对世人宣布一个重大的发现。
“这真是值得祝贺啊!”我说道,虽然福尔摩斯的表现过于狂热,但是我相信每个在自己领域取得成就的人,都会有类似这样的表现。
“去年法兰西发生一个案子,报纸上有过连续报道,就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有这个检验方法,那个凶手早就被判刑了,还有……类似的案子,我可以举出更多,这些案子里都有发现疑似血迹的东西,可惜缺少了我的血液检验法啊!”
斯坦福大笑:“福尔摩斯,你对犯罪新闻也太熟了,都可以替警察局创办一份《警务旧闻收集报》了。”
“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值得考虑。”福尔摩斯这时才注意到他手指的伤口,他去拿橡皮胶将伤口粘起来。我注意到,他的手发黑,大概是接触化学品太多了,而且手上伤痕累累,贴了好多橡皮胶。
“对了,福尔摩斯,我来这里找你有点事情。”斯坦福坐下来说道,“华生想要换个地方住,你不是想找人合租吗,那正合适,所以我给你们互相介绍一下。”
“那太好了。”福尔摩斯露出欣喜的笑容,“贝克街有一间公寓很不错,不过华生医生,你不太讨厌烟草的味道吧?”
我摇头:“不会的,因为我自己也抽烟。”
“我常常搞化学实验,你不介意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