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以美国法为中心的研究

分類: 图书,法律,经济法,证券法,
作者: 陈斌彬著
出 版 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330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6153263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理论,采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案例分析、规则分析以及经济分析等方法,以美国共同基金为基点,由内而外将美国规制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机制分解为信赖义务规范、独立董事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和法律责任规范四个核心环节,以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同时,本书在总结美国上述规制经验的基础上也力图结合我国的实际为如何更好完善我国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治理献言献策,以期在我国建立起一个投资基金能得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本书语言风格简练,逻辑清楚,适合证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类、财经类等高等院校师生以及其他对证券、基金业监管感兴趣的人员阅读和参考。
作者简介
陈斌彬,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祖籍广东汕头,1977年2月生于福建省漳浦县,2006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进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法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现受聘于华侨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金融法与法经济学研究,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项,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并在《法律科学》、《国际经济法学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现代财经》、《国际经贸探索》、《证券市场导报》、《上海金融》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二十八篇。
目录
序言
绪论
一、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二、研究的思路和结构
三、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导论:理论基础与制度特征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一、投资基金的定义
二、投资基金的分类
三、投资基金的特征
第二节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甄别
一、“不当行为”的起源考察
二、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产生
三、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主要表现
四、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危害
五、基金管理人的不当行为与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节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规制
一、问题的提出
二、对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三种规制方式的评析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信赖义务规制
第一节信赖义务概述
一、信赖义务的起源
二、信赖义务与信托义务的关系
第二节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及其对关联交易的规制
一、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
二、对关联交易主体的法律规制
三、对关联交易形态的法律规制
四、完善我国基金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环境的构想
第三节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及其对基金管理费的规制
一、问题的提出
二、美国基金管理费忠实义务标准的确立
三、基金管理费忠实义务标准的内容解析
四、我国现行基金法制对基金管理费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第四节 基金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及其对基金投资行为的规制
一、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内涵
二、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衡量标准
三、美国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
——“谨慎投资者规则”的确立
四、注意义务规则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的规制
五、完善我国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法律规定的构想
六、注意义务规则对基金管理人行使基金所持股票
表决权的规制
第三章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独立董事规制
第一节基金独立董事的概念与功能
一、基金董事会的结构
二、基金独立董事的概念
三、基金独立董事的功能
……
第四章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信息披露规制
第五章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责任
结束语
法律法规索引
案例表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导论:理论基础与制度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由于基金委托人(基金持有人)和基金代理人(基金管理人)两者之间存在基金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自然因素的不确定性、基金契约的不完备性和潜在的利益冲突性,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各种不当行为,如净值操纵、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或不当的关联交易等频频发生。在分析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三种规制机制后,本书就我国现阶段基金业起步发展的现状,提出要有效地规制我国基金管理人的不当行为,就应该在基金治理活动中引入法律规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固有的强制和引导作用。本章在分析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之前,第一节先对投资基金的基础知识做一梳理,重点介绍了投资基金的概念、分类和特征。第二节转入主题,借助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产生机理,并提纲挈领地归纳了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危害。第三节,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了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三种规制方式,并以美国为例证提出在一国基金业发展的初期,相对于道德、经济层面的规制,法律机制应该成为我国规制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基础,从而为下面各章节的进一步分析奠定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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