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发展 法治
分類: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黄立群主编
出 版 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447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7455141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来自上海依法治市实践第一线、融理论研究和实践智慧于一体的成果集,从2002年以来,类似的成果集已经是第七本了。从本书57篇研究报告的选题看,涉及党的执政方式转变、民主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基层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依法治市工作的各个领域;从报告的内容看,许多作者结合诸如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社会信用法律制度建设、农村耕地租赁纠纷应对、改善民生和社会矛盾化解等当前社会建设与治理中的热点难点展开研究,体现了研究者关注上海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及其热切希望为上海科学发展和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贡献心智的拳拳之心。其中,很多真知灼见和实践经验可以成为全面推进上海依法治市工作的借鉴。
目录
序:坚持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市
论文篇
我国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为例的分
行政诉讼和解机制的探索与构建
论量刑裁量权之检察监督
新劳动立法对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影响与应对
党代会常任制研究
非公企业的特点及党建工作规律研究
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论文节选篇
国家工作人员腐败防治机制之完善——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五年贪污贿赂案例分析为视角
问题与出路:我国反腐败现状的实证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地方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程序及保障制度研究——以政策方案预评估制度建设为视角
撤诉案件实现案结事了的若干制度构想
社会信用及其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研究
和谐语境下农村耕地租赁纠纷的司法应对——基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相关纠纷审理情况的实证分析
论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何海
治理视角下上海社区公共行政体制改革初探
黄浦区推动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调研报告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律师基层党建工作研究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推进本市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基层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路径思考
徐汇区独生子女家庭的老龄化发展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篇
上海市财政制度改革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对当前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三点思考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的新型机制研究
从“独唱”到“合唱”——构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实证分析与完善路径
执行程序: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实现的新空间——以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听证实证分析为视角
执行信息化在“执行难”问题解决中的重要作用——兼论案件执行信息管理模式和功能定位的调整
浅析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
行政机关解决纠纷机制研究——以治安行政调解为例
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之构建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在冲突中寻求和谐
寻找公权与民权的平衡——地方行政强制权的设定与规制研究
我国劳动合同关系法律规制的制度分析与制度改进
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措施的思考
青少年品行障碍及其和谐矫正
律师群体参政议政的实践与思考
普法二十多年来宣传载体的研究
社会信用及其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研究
转型期基层党组织的利益表达功能研究
党委集体领导与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研究
基层党委公推直选研究
“居村联动”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研究——以嘉定区黄渡镇春盛苑社区为例
关于居民区党组织在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中的探索与思考
“使老年人在长宁享受幸福养老”课题报告
区域养老中的问题与出路探析——以杨浦区为例
合作课题篇
法治城区建设与评估考核实践研究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级层面贯彻的实践报告
多元治理结构建设视阈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研究——以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对来沪人员的管理为例
运用公共政策手段改善民生的实证研究——以奉贤区人口计生委创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使用方式为例
多元共存条件下社区治理的政党逻辑——以上海临汾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为例
律师行业党建实践与思考——浦东律师党建实证分析
关于推进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践与思考
切实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的作用
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研究
构筑专业化的群众工作新体系——凉城社区“心灵港湾”的启示
平安建设中松江司法行政工作定位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旅游市场法律规制的内容与重点研究
附:2008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成果获奖名单
后记
书摘插图
论文篇
我国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为例的分
三、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构成要素和运作模式——以上海市为实例的分析
2005年3月,在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在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强立法的后续工作,注重立法的质量评估”,将立法后评估工作列入2005年常委会的工作要点。2005年7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于2005年7月起,以《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作为首次立法后评估的对象,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法后评估。经研究论证,确定把法规实施的绩效及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需进一步完善作为评估的主要内容,并确定了执法部门评估、委托相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向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专题调研、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的评估方法。经评估认为,该条例的立法目的基本实现,同时存在若干需要重视的问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这项评估活动的报告,并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转送给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委、办、局,相关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这一规范化的立法后评估是上海市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首次尝试,全国人大领导充分肯定了上海地方立法的这一创举,国内各新闻媒体及时作了相关报道,并发表了为数不少的评论文章。不少省市纷纷前来取经,并相继开展了立法后评估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