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套装全3册)
分類: 图书,传记,军事人物,中国,
品牌: 曾国藩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页码:1687 页
·出版日期:1999年
·ISBN:9787810563642
·条形码:9787810563642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套装数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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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曾国藩家书》(套装全3册)作者曾国藩生于1811年,死于1872年。7年后,即公元1879年(光绪五年),传忠书局刻印的《曾文正公家书》问世。至今,世上刊印的《家书》本子已有若干种。传忠书局刻本并没有照曾国藩家书原本刻印,而是删去了许多文字。刻本收信904封,367封有删节,有的信删节的文字达2/3以上(例见第186和199两信)。为了还历史以本来面貌,我们出版的这部《家书》,把刻本删去的文字补充复原,特意用5号仿宋体排印,读者可以一目了然地找到被刻本删节的文字(根据岳麓书社的《曾国藩全集·家书卷》和海南出版社的《曾国藩往来家书全编》整理复原),以便大家思考和研究:当时为什么要删去这些文字?据我们分析,传忠书局刻本的删节,大致出于以下两种考虑:
一、维护曾国藩的忠臣廉洁形象。曾国藩在家信中反复强调“节俭”二字,事实上他无法做到这一点(心有余,势不允)。比如第145封末写道:“十三申刻,母亲大人发引,戌刻下肂。〔十二日早晌鼓,已刻开祭,共祭百余堂。十三日正席一百九十席,前后客席甚多。十四日开吊,客八人一席,共二百六十余席,诸事办得整齐。母亲即权厝于凹里屋后山内,〕十九日筑坟
作者简介曾国藩(1811—1872) 初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谥文正,汉族,湖南湘乡人。晚清重臣,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者。清朝军事家、理学家、政治家、书法家,文学家,晚清散文“湘乡派”创立人。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封一等毅勇侯。嘉庆十六年(1811年)出生于湖南长沙府湘乡荷叶塘白杨坪(今湖南省双峰县荷叶镇天坪村)的一个豪门地主家庭。兄妹九人,曾国藩为长子。祖辈以务农为主,生活较为宽富厚堂(曾国藩故居)裕。祖父曾玉屏虽少文化,但阅历丰富;父亲曾麟书身为塾师秀才,作为长子长孙的曾国藩,自然得到二位先辈的伦理教育了。
6岁时入塾读书,8岁能读八股文诵五经,14岁时能读周礼、史记文选,并参加长沙的童子试,成绩俱佳列为优等,可见他自幼天资聪明,勤奋好学。至道光十二年(1832年)他考取了秀才,并与欧阳沧溟之女成婚。连考两次会试不中,随后又努力复习一年,在虚岁28岁时,道光十八年(1838)殿试考中了同进士,从此之后,他一步一阶的踏上仕途之路,并成为军机大臣穆彰阿的得意门生。在京十多年间,他先后任翰林院庶吉士,累迁侍读,侍讲学士,文渊阁值阁事,内阁学士,稽察中书科事务,礼部侍郎及署兵部,工部,刑部,吏部侍郎等职,曾国藩就是沿着这封仕途之道,步步升迁到二品官位。十年七迁,连跃十级。
咸丰二年(1852年),曾国藩因母丧在家。这时太平天国的起义已席卷半个中国,尽管清政府从全国各地调集大量八旗、绿营官兵来对付太平军,可是这支腐朽的武装不堪一击。因此,清政府屡次颁发奖励团练的命令,力图利用各地的地主武装来遏制革命势力的发展,这就为曾国藩的湘军的出现,提供了一个机会。咸丰三年(1853年)藉着清政府给予寻求力量镇压太平天国的时机,他因势在其家乡湖南一带,依靠师徒、亲戚、好友等复杂的人际关系,建立了一支地方团练,称为湘军。1854年2月,湘军倾巢出动,曾国藩发表了《讨粤匪檄》。在这篇檄文里,他攻击太平天国农民战争是“荼毒生灵”,“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奇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接着号召“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其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故动员了当时广大的知识分子参与到对太平军的斗争当中,为日后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曾国藩残酷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用刑苛酷,史称「派知州一人,照磨一人承审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不仅他自己直接杀人,他的父亲和四弟也杀人,即有人责其杀人过多,称呼为「曾剃头」、「曾屠户」。据说,南京小孩夜哭,妈妈说「曾剃头来了」,小孩就不哭了。在和太平军作战中,曾国藩用劫掠财物、封官赏爵的办法来鼓舞士气,养成湘军凶悍领残的本性。湘军在军事素质落后的清朝武装力量中成为中国南方地区与太平天国军事力量作战的主力之一。曾国藩被封为一等勇毅侯,成为清代以文人而封武侯的第一人,后历任两江总督、直隶总督,官居一品,
一生著述颇多,但以《家书》流传最广,影响最大。光绪五年(1879年),也就是曾国藩死后7年,传忠书局刻印了由李瀚章、李鸿章编校的《曾文正公家书》。本人也善于运用人才,清朝另外一些名臣如左宗棠、李鸿章都与他有密切关系。左宗棠、李鸿章等称呼曾国藩为老师。曾国藩曾说“李少荃拼命做官,俞荫甫(俞樾)拼命著书”。
太平天国失败后,太平军在江北的余部与捻军汇合,清廷命曾国藩督办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军务。曾国藩带领湘军二万,淮军六万,配备洋枪洋炮,北上“剿捻”,他的方针是“重迎剿,不重尾追”,并提出“重点设防”等计划,妄图把捻军阻击在运河、沙河地区,使捻军无处可逃,然后加以消灭。但是捻军突破了曾国藩的防线,进入山东,使曾国藩的战略计划全部破产。曾国藩被免职,由李鸿章接代。
同治九年(1870年),正在直隶总督任上的曾国藩奉命前往天津办理天津教案。1870年6月21日,天津数千名群众因怀疑天主教堂以育婴堂为晃子拐骗人口、虐杀婴儿,群集在法国天主教堂前面。法国领事丰大业认为官方没有认真弹压,持枪在街上碰到天津知县刘杰,因发生争执开枪射击,当场击死刘杰仆人一人,民众激愤之下先杀死了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及其秘书西门,之后又杀死了10名修女、2名神父、另外2名法国领事馆人员、2名法国侨民、3名俄国侨民和30多名中国信徒,焚毁了法国领事馆、望海楼天主堂以及当地英美传教士开办的4座基督教堂。事件发生后,英、美、法等国联合提出抗议,并出动军舰逞威。曾国藩到天津后,考量当时局势,不愿与法国开战,“但冀和局之速成,不问情罪之一当否”,在法国的要求下,商议决定最后处死为首杀人的18人,充军流放25人,并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被革职充军发配到黑龙江,赔偿外国人的损失46万两银,并由崇厚派使团至法国道歉。这个交涉结果,朝廷人士及民众舆论均甚为不满,使曾国藩的声誉大受影响,引起全国朝野的唾骂,连他的湖南同乡,也把他在湖广会馆夸耀其功名的匾额砸烂焚毁。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公历:1872年3月20日)在南京病逝。朝廷赠太傅,死后被谥“文正”。其家族后代多出官宦,如曾纪泽等。
[编辑本段]文学成就
曾国藩继承桐城派方苞、姚鼐而自立风格,创立晚清古文的「湘乡派」,他论古文,讲求声调铿锵,以包蕴不尽为能事;所为古文,深宏骏迈,能运以汉赋气象,故有一种雄奇瑰玮的意境,能一振桐城派枯淡之弊,为后世所称。曾氏宗法桐城,但有所变化、发展,又选编了一部《经史百家杂钞》以作为文的典范,非桐城所可囿,世称为湘乡派。清末及民初严复、林纾,以至谭嗣同、梁启超等均受他文风影响。所著有《求阙斋文集》、《诗集》、《读书录》、《日记》、《奏议》、《家书》、《家调》及《经史百家杂钞》、《十八家诗钞》等。不下百数十卷,名曰《曾文正公全集》,传于世。另著有《为学之道》、《五箴》等。
[编辑本段]军事功劳
咸丰二年(1852年)十一月,太平军自湖南北出,攻克汉阳。咸丰三年(1853年)曾国藩建立地方团练,称为湘军,分陆军、水师两种,士兵则招募湘乡一带农民为主,薪俸为一般绿营的三倍左右,全军只服从曾国藩一人。咸丰四年(1854年),总计有陆军十三营六千五百人,水师十营五千人,会集湘潭,誓师出征。初战在岳州、靖港败于太平军,接连吃败战,曾国藩几跳水自尽,在上书时,只能以「屡败屡战」自嘲。后重整军实,复占岳州、武昌,太平军势力退出湖南。咸丰八年(1858年5月),攻占九江,气势很盛;咸丰十年(1860年),曾国荃包围安庆,以「扎硬寨,打死仗」闻名。同治三年(1864年),湘军攻破天京(南京)。
太平军抵抗湘军,让湘军吃足苦头,南京城破时,曾国藩说:「今粤匪之变,蹂躏竟及十六省,沦陷至六百余城之多,而其中凶酋悍党,如李开方守冯官屯、林启容守九江、叶芸来守安庆,皆坚忍不屈。此次金陵城坡,十万余贼无一降者,至聚众自焚而不悔,实为古今罕见之剧寇」。曾国藩入南京后,搞三光政策,「……分段搜杀,三日之间毙贼共十余万人,秦淮长河,尸首如麻,……三日夜火光不息。」其实十余万人大多是老百姓,南京文士李圭道:「至官军一面,则溃败后之虏掠,或战胜后之焚杀,尤耳不忍闻,目不忍睹,其惨毒实较『贼』又有过之无不及,余不欲言,余亦不敢言也。」(李圭:《思痛记》),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在《能静居日记》有详细记载南京城破:「……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曾国荃杀人如麻,纵兵焚城,「雪帅」彭玉麟见状不满,先后二次(1861年安庆之围与1864年金陵之围)致函曾国藩,要求大义灭亲。曾国荃于南京抢得大量财物,曾国藩对朝廷奏称「伪宫贼馆,一炬成灰,并无所谓赋库者,然克复老巢而全无货物,实出微臣意计之外,亦为从来罕见之事」。曾国藩处死李秀成,是为杀人灭口。 湘军将帅之廉勇,军纪之严格,是其勇猛善战的重要原因,亦使湘军威震天下。由此,战乱各省纷纷赴湖南募勇招兵,蔚然成风,故有“天下无湘不成军”之说。
[编辑本段]思想学术
曾国藩作为近代著名的政治家,对“乾嘉盛世”后清王朝的腐败衰落,洞若观火,他说:“国贫不足患,惟民心涣散,则为患甚大。”对于“士大夫习于忧容苟安”,“昌为一种不白不黑、不痛不痒之风”,“痛恨次骨”。他认为,“吏治之坏,由于群幕,求吏才以剔幕弊,诚为探源之论”。基于此,曾国藩提出,“行政之要,首在得人”,危急之时需用德器兼备之人,要倡廉正之风,行礼治之仁政,反对暴政、扰民,对于那些贪赃枉法、渔民肥已的官吏,一定要予以严惩。至于关系国运民生的财政经济,曾国藩认为,理财之道,全在酌盈剂虚,脚踏实地,洁已奉公,“渐求整顿,不在于求取速效”。曾国藩将农业提到国家经济中基础性的战略地位,他认为,“民生以穑事为先,国计以丰年为瑞”。他要求“今日之州县,以重农为第一要务”。受两次鸦片战争的冲击,曾国藩对中西邦交有自己的看法,一方面他十分痛恨西方人侵略中国,认为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并反对借师助剿,以借助外国为深愧”;另一方面又不盲目排外,主张向西方学习其先进的科学技术,如他说过购买外洋器物……访募覃思之士,智巧之匠,始而演习,继而试造,……可以剿发捻,可以勤远略。
《治学论道之经》
曾国藩是清末著名的理学大师,学术造诣极深。他说:“盖真能读书者,良亦贵乎强有力也”,要有“旧雨三年精化碧,孤灯五夜眼常青”的精神。写字或阳刚之美,“着力而取险劲之势”;或阴柔之美,“着力而得自然之味”。文章写作,需在气势上下功夫,“气能挟理以行,而后虽言理而不灰”。要注意详略得当,详人所略,略人所详,而“知位置者先后,翦裁之繁简”,又“为文家第一要也”。为文贵在自辟蹊径,“文章之道,以气象光明俊伟为最难而可贵”。“清韵不匮,声调铿锵,乃文章第一妙境”。
《持家教子之术》
通过对家庭成员的八本三致祥教育,曾家培养出了一代又一代的好儿女,尽管是侯门大族,100多年来未见有纨绔子弟,这不能不说是曾国藩教育思想的成功。 曾国藩家教理论体系为:以八本为经,以八宝为纬,以四字要诀、三致祥、三不信穿插其中,经纬连贯,脉络相通,形成的一套治家的完整可师的理论体系;这套理论不同中国传统的关于教育后代的核心理念,反对孔孟朱子颜氏等著名家训所一贯坚持的学而优则仕的学说,并付诸实施。它对当今社会几乎每个家庭所面对的教育困惑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疆场竞斗之计》
曾国藩以编练湘军起家,书生治国,镇压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太平天国运动。其军事思想内涵极丰,确有过人之处。他认为,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兵少而国强”,“兵愈多,则力愈弱;饷愈多,则国愈贫”。主张军政分理,扣负其责。他购买洋枪、洋炮、洋船,推进中国军队武器的近代。治军以严明军纪为先,同时着意培养“合气”,将士同心,他认为“将军有死之心,士卒无生之气”。选择有四点要求:“一曰知人善任,二曰善觇敌情,三曰临阵胆实识,四曰营务整齐”。曾国藩军事思想中最丰富并值得今人借鉴的是其战略战术。如“用兵动如脱兔。静如处女”,主客奇正之术,“扎硬寨,打死仗”,水师不可顺风进击,善择营地,“先自治,后制敌”,深沟高垒,地道攻城之术,水陆配合,以静制动,“先拔根本,后翦枝叶”等等。
《处世交友之道》
曾国藩对交友之道颇有见地,他认为交友贵雅量,要“推诚守正,委曲含宏,而无私意猜疑之弊”。“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宜。不可轻取人财”。要集思广议,兼听而不失聪。“观人之法,以有操守而无官气、多条理而少大言为主”。处世方面,曾国藩认为,“处此乱世,愈穷愈好”。身居高官,“总以钱少产薄为妙”。“居官以耐烦为第一要义”,“德以满而损,福以骄而减矣”。为人须在一“淡”字上着意,“不特富贵功名及身家之顺逆,子姓之旺否悉由天定,即学问德行之成立与否,亦大半关乎天事,一概笑而忘之”。“功不必自己出,名不必自己成”,“功成身退,愈急愈好”。曾国藩写有格言十二首,基本上概括了他的处世交友之道。
《修身养性之诀》
曾国藩总结了修身十二款:敬、静坐、早起、读书不二、读史、谨言、养气、保身、日知所亡、月无亡不能、作字、夜不出门。他认为古人修身有四端可效:“慎独则心泰,主敬则身强,求人则人悦,思诚则神钦”。曾国藩不信医药,不信僧巫,不信地仙,守笃诚,戒机巧,抱道守真,不慕富贵,“人生有穷达,知命而无忧。”
人格修炼对他事业有帮助,首先是诚,为人表里一致,一切都可以公之于世。第二个是敬,敬畏,内心不存邪念,持身端庄严肃有威仪。第三个就是静,心、气、神、体都要处于安宁放松的状态。第四个字是谨,不说大话、假话、空话,实实在在,有一是一有二是二。第五个字是恒,生活有规律、饮食有节、起居有常。最高境界是“慎独”,举头三尺有神明。他每天记日记,对每天言行进行检查、反思,一直贯穿到他的后半生,不断给自己提出更多要求:要勤俭、要谦对、要仁恕、要诚信,知命、惜福等,力图将自己打造成当时的圣贤。 许多人都认为人格修炼是空虚的东西,认为修身是虚无缥渺的东西,甚至还是迂腐的,但曾国藩一生的事业,修身才是他事业成功最重要的原因。
曾国藩认为:“养生之法约有五事:一曰眠食有恒,二曰惩贫,三曰节欲,四曰每夜临睡前洗脚,五曰每日两饭后各行三千步。”养生之道,“视”、“息”、“眠”、“食”四字 最为要紧,养病须知调卫之道。
曾国藩为自己立下课程十二条:
主敬:整齐严肃,清明在躬,如日之升。
静坐:每日不拘何时,静坐四刻,正位凝命,如鼎之镇。
早起:黎明即起,醒后勿沾恋。
读书不二:一书未完,不看他书。
读史:念三史(指《史记》、《汉书》、《后汉书》),每日圈点十页,虽有事不间断。
谨言:刻刻留心,第一工夫。
养气:气藏丹田,无不可对人言之事。
保身:节劳、节欲、节饮食。
日知其所无:每日读书,记录心得语。有求深意是徇人。
月无忘其所能:每月作诗文数首,以验积理的多寡,养气之盛否。不可一昧耽着,最易溺心丧志。
作字:饭后写字半时。凡笔墨应酬,当作自己课程。凡事不待明日,取积愈难清。
夜不出门。旷功疲神,切戒切戒。
编辑推荐《曾国藩家书》(套装全3册)分为曾国藩家书十卷,曾文正公家训卷上、曾文正公家训卷下,收录了905封书信。
目录
序
卷一 曾国藩家书
1.道光二十年二月初九日与父母亲书
2.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十七日与祖父书
3.道光二十一年五月十八日与父亲书
4.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初七日与祖父书
5.道光二十五年五月廿九日与父母书
6.道光二十一年八月初三日与父亲书
7.道光二十一年八月十七日与父母书
8.道光二十一年八月十七日与叔父书
9.道光二十一年九月十五日与父母书
10.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十九日与父母书
11.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与祖父书
12.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甘一日与父母书
13.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初七日与父亲书
14.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十八日与父母书
15.道光二十二年二月甘四日与父母书
16.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与父母书
17.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廿七日与祖父书
18.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初十日与祖父书
19.道光二十二年七月初四日与父母书
20.道光二十二年八月初一日与祖父书
21.道光二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与父母书
22.道光二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与祖父书
23.道光二十二年九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24.道光二十二年十月甘六日与父母书
25.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廿六日与诸弟书
26.道光二十年十一月十七日与父母书
27.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与诸弟书
28.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与父母书
29.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与诸弟书
30.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与父母书
31.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与诸弟书
32.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与父母书
33.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十九日与诸弟书
34.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廿三日与祖父书
35.道光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与父母书
36.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与祖父书
37.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与温弟书
38.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与诸弟书
卷二 曾国藩家书
39.道光二十四年正月甘五日与父母书
40.道光二十四年正月廿六日与诸弟书
41.道光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与诸弟书
42.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与祖父书
43.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与国华国荃书
44.道光二十四年四月廿二日与诸弟书
45.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与父母书
46.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与诸弟书
47.道光二十四年六月甘三日与父母书
48.道光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与父母书
49.道光二十四年八月甘九日与祖父书
50.道光二十四年八月甘九日与诸弟书
51.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九日与父母书
52.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九日与诸弟书
53.道光二十四年十月廿一日与父母书
54.道光二十四年十月甘一日与诸弟书
55.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甘一日与祖父书
56.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廿一日与诸弟书
57.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与祖父书
58.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59.道光二十五年二月初一日与诸弟书
60.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初五日与诸弟书
61.道光二十五年四月十五日与父母书
62.道光二十五年四月十五日与诸弟书
63.道光二十五年四月甘四日与诸弟书
64.道光二十五年五月初五日与诸弟书
65.道光二十五年五月廿九日与父母书
66.道光二十五年六月十九日与父母书
67.道光二十五年七月初一日与父母书
68.道光二十五年七月十六日与父母书
69.道光二十五年七月三十日与诸弟书
70.道光二十五年八月廿一日与叔父母书
71.道光二十五年九月十七日与叔父书
72.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初一日与叔父母书
73.道光二十五年十月甘九日与父母书
74.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与父母书
75.道光二十六年正月初三日与父母书
76.道光二十六年二月十六日与父母书
77.道光二十六年三月廿五日与父母书
78.道光二十六年四月十六日与国荃国葆书
79.道光二十六年五月十七日与父母书
80.道光二十六年闰五月十五日与父母书
81.道光二十六年七月初三日与父母书
82.道光二十六年九月十九日与父母书
83.道光二十六年十月十五日与父母书
卷三 曾国藩家书
84.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十七日与祖父书
85.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十八日与父母书
86.道光二十七年二月十二日与诸弟书
87.道光二十七年三月初十日与父母书
88.道光二十七年三月初十日与诸弟书
89.道光二十七年六月十七日与祖父书
90.道光二十七年六月十七日与叔父书
91.道光二十七年六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92.道光二十七年六月甘七日与父母书
93.道光二十七年六月甘七日与诸弟书
94.道光二十七年七月十八日与父母书
95.道光二十七年七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96.道光二十七年八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97.道光二十七年九月初十日与诸弟书
98.道光二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与诸弟书
99.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初六日与父母书
100.道光二十八年正月廿一日与诸弟书
101.道光二十八年四月十四日与父母书
102.道光二十八年五月初十日与父母书
103.道光二十八年五月初十日与诸弟书
104.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七日与诸弟书
105.道光二十八年七月二十日与叔父书
106.道光二十八年九月十二日与叔父书
107.道光二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与诸弟书
108.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与诸弟书
109.道光二十九年正月初十日与诸弟书
110.道光二十九年二月初六日与父母书
111.道光二十九年二月初六日与诸弟书
112.道光二十九年三月初一日与诸弟书
113.道光二十九年三月廿一日与诸弟书
114.道光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与父母书
115.道光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与诸弟书
116.道光二十九年五月十五日与诸弟书
117.道光二十九年六月初一日与诸弟书
118.道光二十九年六月十四日与诸弟书
119.道光二十九年六月甘九日与诸弟书
120.道光二十九年七月十五日与诸弟书
121.道光二十九年九月廿一日与诸弟书
122.道光二十九年十月初四日与诸弟书
123.道光二十九年十一月初五日与诸弟书
124.道光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三日与诸弟书
125.道光三十年正月初九日与诸弟书
126.道光三十年三月三十日与父母书
卷四 曾国藩家书
127.咸丰元年三月初四日与诸弟书
128.咸丰元年三月十二日与诸弟书
129.咸丰元年四月初三日与诸弟书
130.咸丰元年五月十四日与诸弟书
131.咸丰元年六月初一日与诸弟书
132.咸丰元年七月初八日与诸弟书
133.咸丰元年八月十三日与诸弟书
134.咸丰元年八月十九日与诸弟书
135.咸丰元年闰八月十二日与诸弟书
136.咸丰元年九月初五日与诸弟书
137.咸丰元年十月十二日与诸弟书
138.咸丰元年十二月甘二日与诸弟书
139.咸丰二年正月初九日与诸弟书
140.咸丰二年七月廿六日与纪泽书
141.咸丰二年八月初八日与纪泽书
142.咸丰二年八月十二日与纪泽书
143.咸丰二年八月十三日与纪泽书
144.咸丰二年八月甘六日与纪泽书
145.咸丰二年九月十八日与纪泽书
146.咸丰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与牧云书
147.咸丰二年十二月十五日与牧云书
148.咸丰二年十二月廿五日与牧云书
149.咸丰三年正月十二日与牧云书
150.咸丰三年十月初四日与父亲大人书
151.咸丰四年三月廿五日与父亲大人书
152.咸丰四年三月甘五日与诸弟书
153.咸丰四年四月初四日与诸弟书
154.咸丰四年四月十四日与诸弟书
155.咸丰四年四月十六日与诸弟书
156.咸丰四年四月二十日与诸弟书
157.咸丰四年四月甘一日与诸弟书
158.咸丰四年五月初一日与诸弟书
159.咸丰四年五月初四日与诸弟书
160.咸丰四年五月初九日与诸弟书
161.咸丰四年五月二十日与父亲大人书
162.咸丰四年六月初二日与诸弟书
163.咸丰四年六月初四日与诸弟书
164.咸丰四年六月初六日与诸弟书
165.咸丰四年六月十二日与诸弟书
166.咸丰四年六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167.咸丰四年六月廿三日与诸弟书
168.咸丰四年七月甘一日与诸弟书
169.咸丰四年七月甘七日与诸弟书
170.咸丰四年闰七月初二日与诸弟书
171.咸丰四年闰七月初三日与诸弟书
172.咸丰四年闰七月初九日与诸弟书
173.咸丰四年闰七月十四日与诸弟书
174.咸丰四年闰七月甘七日与诸弟书
175.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与诸弟书
176.咸丰四年九月十三日与诸弟书
177.寄骆中丞信一节
178.咸丰四年十月甘二日与诸弟书
179.咸丰四年十一月初七日与诸弟书
180.咸丰四年十一月甘三日与诸弟书
181.咸丰四年十一月廿七日与诸弟书
卷五 曾国藩家书
182.咸丰五年正月初二日与诸弟书
183.咸丰五年正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184.咸丰五年二月甘九日与诸弟书
185.咸丰五年三月二十日与诸弟书
186.咸丰五年三月廿六日与诸弟书
187.咸丰五年四月初八日与诸弟书
188.咸丰五年四月二十日与诸弟书
189.咸丰五年四月甘四日与诸弟书
190.咸丰五年五月廿六日与诸弟书
191.咸丰五年六月十六日与诸弟书
192.咸丰五年七月初八日与诸弟书
193.咸丰五年八月十三日与诸弟书
194.咸丰五年八月甘七日与诸弟书
195.咸丰五年九月三十日与诸弟书
196.咸丰五年十月十四日与诸弟书
197.咸丰五年十月十九日与诸弟书
198.咸丰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与诸弟书
199.咸丰五年十二月初一日与诸弟书
200.咸丰六年正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201.咸丰六年二月初八日与诸弟书
202.咸丰六年四月初八日与六弟国华书
203.咸丰六年七月甘七日与诸弟书
204.咸丰六年八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205.咸丰六年九月初十日与诸弟书
206.咸丰六年九月初十日与四弟国潢书
207.咸丰六年九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08.咸丰六年十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209.咸丰六年十月初二日与纪泽书
210.咸丰六年十月初三日与四弟国潢书
211.咸丰六年十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12.咸丰六年十月初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213.咸丰六年十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214.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五日与纪泽书
215.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16.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七日与四弟国潢书
217.咸丰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18.咸丰六年十一月甘九日与四弟国潢书
219.咸丰六年十二月甘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20.咸丰七年正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221.咸丰七年正月十八日与四弟国潢书
222.咸丰七年正月甘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223.咸丰七年正月廿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24.咸丰七年二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225.咸丰七年九月甘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226.咸丰七年十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27.咸丰七年十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228.咸丰七年十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229.咸丰七年十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30.咸丰七年十月廿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31.咸丰七年十一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232.咸丰七年十一月甘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233.咸丰七年十二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34.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35.咸丰七年十二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236.咸丰八年正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37.咸丰八年正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238.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39.咸丰八年正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240.咸丰八年正月甘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241.咸丰八年二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242.咸丰八年二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43.咸丰八年二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44.咸丰八年三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45.咸丰八年三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246.咸丰八年三月甘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47.咸丰八年三月三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卷六 曾国藩家书
248.咸丰八年四月初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249.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50.咸丰八年四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251.咸丰八年五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252.咸丰八年五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53.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54.咸丰八年五月三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255.咸丰八年六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56.咸丰八年六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57.咸丰八年六月廿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258.咸丰八年六月廿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59.咸丰八年七月初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60.咸丰八年七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61.咸丰八年七月二十日与国潢国葆书
262.咸丰八年七月廿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263.咸丰八年八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64.咸丰八年八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65.咸丰八年八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266.咸丰八年八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67.咸丰八年八月廿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268.咸丰八年八月廿二日与国潢国葆书
269.咸丰八年八月廿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270.咸丰八年八月廿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271.咸丰八年九月廿八日与国潢国葆书
272.咸丰八年十月初三日与国潢国葆书
273.咸丰八年十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274.咸丰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与诸弟书
275.咸丰八年十一月廿三日与诸弟书
276.咸丰八年十二月初三日与诸弟书
277.咸丰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与诸弟书
278.咸丰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与诸弟书
279.咸丰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与诸弟书
280.咸丰九年正月初一日与诸弟书
281.咸丰九年正月初八日与诸弟书
282.咸丰九年正月十三日与诸弟书
283.咸丰九年正月甘三日与诸弟书
284.咸丰九年正月甘八日与诸弟书
285.咸丰九年二月初三日与诸弟书
286.咸丰九年二月十三日与诸弟书
287.咸丰九年二月甘三日与诸弟书
288.咸丰九年三月初三日与诸弟书
289.咸丰九年三月初八日与诸弟书
290.咸丰九年三月十三日与诸弟书
291.咸丰九年三月甘三日与诸弟书
292.咸丰九年四月廿三日与诸弟书
293.咸丰九年五月初三日与国潢国葆书
294.咸丰九年五月初六日与四弟国潢书
295.咸丰九年五月十三日与四弟国潢书
296.咸丰九年五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297.咸丰九年六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298.咸丰九年六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299.咸丰九年六月十八日与四弟国潢书
300.咸丰九年六月三十日与四弟国潢书
301.咸丰九年七月甘三日与四弟国潢书
302.咸丰九年八月初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303.咸丰九年八月十二日与国潢国荃书
304.咸丰九年八月甘二日与诸弟书
305.咸丰九年八月甘九日与四弟国潢书
306.咸丰九年十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07.咸丰九年十月十八日与四弟国潢书
308.咸丰九年十一月初三日与国潢国荃书
309.咸丰九年十一月十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10.咸丰九年十一月廿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11.咸丰九年十二月廿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12.咸丰十年正月初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13.咸丰十年正月十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14.咸丰十年正月甘八日与国潢国荃书
315.咸丰十年二月初八日与国潢国荃书
316.咸丰十年二月甘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17.咸丰十年三月十九日与国潢国荃书
318.咸丰十年三月廿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19.咸丰十年闰三月初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20.咸丰十年闰三月十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321.咸丰十年闰三月甘九日与四弟国潢书
322.咸丰十年四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23.咸丰十年四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24.咸丰十年四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25.咸丰卜年四月甘九日与四弟国潢书
326.咸丰十年五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27.咸丰十年五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卷七 曾国藩家书
328.咸丰十年六月初十日与国荃国葆书
329.咸丰十年六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330.咸丰十年六月甘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331.咸丰十年六月甘七日与季弟国葆书
332.咸丰十年六月甘八日与国荃国葆书
333.咸丰十年七月初三日与国荃国葆书
334.咸丰十年七月初八日与国荃国葆书
335.咸丰十年七月十二日与国荃国葆书
336.咸丰十年七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337.咸丰十年八月初七日与国荃国葆书
338.咸丰十年九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39.咸丰十年九月初七日与国荃国葆书
340.咸丰十年九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341.咸丰十年九月廿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342.咸丰十年九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343.咸丰十年九月甘四日与国荃国葆书
344.咸丰十年十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45.咸丰十年十月初四日与国荃国葆书
346.咸丰十年十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347.咸丰十年十月二十日与国荃国葆书
348.咸丰十年十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49.咸丰十年十一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50.咸丰十年十一月甘一日与国荃国葆书
351.咸丰十年十二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52.咸丰十年十二月十六日与国荃国葆书
353.咸丰十年十二月二十日与国荃国葆书
354.咸丰十年十二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55.咸丰十一年正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356.咸丰十一年正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57.咸丰十一年正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58.咸丰十一年正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359.咸丰十一年正月甘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360.咸丰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61.咸丰十一年二月初七日与国荃国葆书
362.咸丰十一年二月甘二日与国荃国葆书
363.咸丰十一年二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64.咸丰十一年二月甘六日与国荃国葆书
365.咸丰十一年二月甘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366.咸丰十一年三月初四日与诸弟书
367.咸丰十一年三月十四日与国荃国葆书
368.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七日与国荃国葆书
369.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370.咸丰十一年三月甘一日与国荃国葆书
371.咸丰十一年三月甘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372.咸丰十一年三月廿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73.咸丰十一年三月甘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374.咸丰十一年三月三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375.咸丰十一年四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376.咸丰十一年四月初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377.咸丰十一年四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378.咸丰十一年四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379.咸丰十一年四月十五日与国荃国葆书
380.咸丰十一年四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381.咸丰十一年四月廿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82.咸丰十一年四月廿四日与丹阁十叔书
383.咸丰十一年四月甘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384.咸丰十一年五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385.咸丰十一年五月初四日与国荃国葆书
386.咸丰十一年五月初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387.咸丰十一年五月初九日与国荃国葆书
388.咸丰十一年五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389.咸丰十一年五月廿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390.咸丰十一年五月三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391.咸丰十一年六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392.咸丰十一年六月十二日与国荃国葆书
393.咸丰十一年六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94.咸丰十一年六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395.咸丰十一年六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396.咸丰十一年六月廿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397.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398.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399.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400.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401.咸丰十一年七月甘四日与季弟国葆书
402.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403,咸丰十一年八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04.咸丰十一年九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405.咸十一年九月初六日与国荃国葆书
406.咸丰十一年九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407.咸丰十一年九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408.咸丰十一年九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09.咸丰十一年九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410.咸丰十一年九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411.咸丰十一年九月甘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412.咸丰十一年九月甘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413.咸丰十一年十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14.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415.咸丰十一年十一月甘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416.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417.同治元年正月初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418.同治元年正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419.同治元年正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420.同治元年二月初二日与季弟国葆书
421.同治元年二月甘一日与季弟国葆书
422.同治元年三月初三日与国荃国葆书
423.同治元年三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24.同治元年三月初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425.同治元年三月甘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426.同治元年三月甘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427.同治元年三月廿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卷八 曾国藩家书
428.同治元年四月初三日与季弟国葆书
429.同治元年四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430.同治元年四月初五日与季弟国葆书
431.同治元年四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432.同治元年四月初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433.同治元年四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434.同治元年四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435.同治元年四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36.同治元年四月甘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437.同治元年四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38.同治元年四月甘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439.同治元年四月甘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440.同治元年五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41.同治元年五月初七日与国荃国葆书
442.同治元年五月初八日与季弟国葆书
443.同治元年五月十五日与国荃国葆书
444.同治元年五月二十日与国荃国葆书
445.同治元年五月甘五日与九弟国葆书
446.同治元年五月廿八日与国荃国葆书
447.同治元年六月初二日与国荃国葆书
448.同治元年六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49.同治元年六月初八日与国荃国葆书
450.同治元年六月初九日与国荃国葆书
451.同治元年六月初十日与国荃国葆书
452.同治元年六月十二日与国荃国葆书
453.同治元年六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54.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455.同治元年六月廿二日与国荃国葆书
456.同治元年六月廿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457.同治元年六月甘六日与国荃国葆书
458.同治元年六月廿九日与国荃国葆书
459.同治元年七月初一日与国荃国葆书
460.同治元年七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461.同治元年七月二十日与国荃国葆书
462.同治元年七月廿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63.同治元年七月甘五日与国荃国葆书
464.同治元年七月甘八日与国荃国葆书
465.同治元年八月初四日与国荃国葆书
466.同治元年八月初七日与国荃国葆书
467.同治元年八月廿一日与国荃国葆书
468.同治元年八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69.同治元年闰八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470.同治元年闰八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471.同治元年闰八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472.同治元年闰八月廿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473.同治元年九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474.同治元年九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475.同治元年九月初三日与国荃国葆书
476.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77.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478.同治元年九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479.同治元年九月初七日与国荃国潢书
480.同治元年九月初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481.同治元年九月初九日与国荃国潢书
482.同治元年九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483.同治元年九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484.同治元年九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485.同治元年九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486.同治元年九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487.同治元年九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488.同治元年九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489.同治元年九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490.同治元年九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491.同治元年九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492.同治元年九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493.同治元年九月廿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494.同治元年九月甘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495.同治元年九月甘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496.同治元年九月甘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497.同治元年九月廿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498.同治元年九月甘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499.同治元年九月三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500.同治元年十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01.同治元年十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02.同治元年十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503.同治元年十月初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504.同治元年十月十二日与国荃国葆书
505.同治元年十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06.同治元年十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07.同治元年十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08.同治元年十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509.同治元年十月十六日与季弟国葆书
510.同治元年十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11.同治元年十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512.同治元年十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513.同治元年十月廿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14.同治元年十月甘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15.同治元年十月甘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516.同治元年十月甘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17.同治元年十月甘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518.同治元年十一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19.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20.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521.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522.同治元年十一月初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523.同治元年十一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24.同治元年十一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525.同治元年十一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526.同治元年十一月廿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527.同治元年十一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28.同治元年十一月甘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29.同治元年十一月廿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530.同治元年十一月甘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531.同治元年十一月廿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532.同治元年十一月廿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533.同治元年十二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34.同治元年十二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535.同治元年十二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536.同治元年十二月初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537.同治元年十二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538.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39.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540.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41.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542.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43.同治元年十一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544.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卷九 曾国藩家书
545.同治元年十二月甘二日与四弟国潢书
546.同治元年十二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47.同治元年十二月甘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548.同治元年十二月甘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49.同治元年十二月三十与四弟国潢书
550.同治二年正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51.同治二年正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52.同治二年正月初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53.同治二年正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54.同治二年正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55.同治二年正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556.同治二年正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557.同治二年正月廿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58.同治二年正月甘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59.同治二年二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560.同治二年二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561.同治二年三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562.同治二年三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563.同治二年三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64.同治二年三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565.同治二年三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566.同治二年三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67.同治二年三月廿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68.同治二年三月廿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569.同治二年三月甘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570.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71.同治二年四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72.同治二年四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573.同治二年四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574.同治二年四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575.同治二年四月廿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76.同治二年四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577.同治二年四月廿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78.同治二年五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579.同治二年五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80.同治二年五月初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81.同治二年五月初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582.同治二年五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583.同治二年五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584.同治二年五月廿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85.同治二年五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586.同治二年六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87.同治二年六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588.同治二年六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589.同治二年六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590.同治二年六月廿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91.同治二年七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92.同治二年七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93.同治二年七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594.同治二年七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595.同治二年七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596.同治二年七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597.同治二年七月甘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598.同治二年八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599.同治二年八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600.同治二年八月初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601.同治二年八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602.同治二年八月三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603.同治二年九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604.同治二年九月廿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605.同治二年十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06.同治二年十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607.同治二年十月甘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608.同治二年十一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609.同治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610.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11.同治二年十一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12.同治二年十二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613.同治二年十二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614.同治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15.同治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616.同治二年十二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617.同治二年十二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618.同治二年十二月廿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19.同治三年正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20.同治三年正月初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621.同治三年正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22.同治三年正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623.同治三年正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624.同治三年正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25.同治三年正月甘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26.同治三年二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627.同治三年二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628.同治三年二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29.同治三年二月廿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30.同治三年三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31.同治三年三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632.同治三年三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33.同治三年三月甘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34.同治三年三月甘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635.同治三年三月三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636.同治三年四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637.同治三年四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38.同治三年四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639.同治三年四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40.同治三年四月初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641.同治三年四月十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642.同治三年四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43.同治三年四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44.同治三年四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645.同治三年四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646.同治三年四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47.同治三年四月甘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648.同治三年五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649.同治三年五月初三日与四弟国潢书
650.同治三年五月初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51.同治三年五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652.同治三年五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653.同治三年五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54.同治三年五月十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655.同治三年五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56.同治三年五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657.同治三年五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658.同治三年五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659.同治三年五月甘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660.同治三年六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661.同治三年六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662.同治三年六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63.同治三年六月初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664.同治三年六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665.同治三年六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666.同治三年六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67.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68.同治三年六月十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669.同治三年六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卷十 曾国藩家书
670.同治三年七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71.同治三年七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72.同治三年七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73.同治三年七月甘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674.同治三年八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675.同治三年八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76.同治三年八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677.同治三年八月初九与九日弟国荃书
678.同治三年八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79.同治三年八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680.同治三年八月甘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81.同治三年八月甘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682.同治三年九月十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83.同治三年九月廿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684.同治三年十月初五日与四弟国潢书
685.同治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686.同治三年十一月甘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687.同治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688.同治四年正月十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689.同治四年正月甘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690.同治四年正月三十日与国潢国荃书
691.同治四年二月初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692.同治四年三月初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693.同治四年三月初七日与国潢国荃书
694.同治四年三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695.同治四年四月十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696.同治四年四月廿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697.同治四年五月初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698.同治四年五月十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699.同治四年五月甘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00.同治四年闰五月廿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701.同治四年六月初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02.同治四年六月十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03.同治四年六月甘四日与国潢国荃书
704.同治四年七月甘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05.同治四年八月初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06.同治四年八月廿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07.同治四年九月十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08.同治四年九月甘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09.同治四年十月初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10.同治四年十月十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11.同治四年十月廿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12.同治四年十一月初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13.同治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14.同治四年十二月初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15.同治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16.同治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17.同治五年正月初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18.同治五年正月十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19.同治五年二月初一日与国潢国荃书
720.同治五年二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721.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与九弟国荃书
722.同治五年三月十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23.同治五年三月甘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24.同治五年四月甘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725.同治五年五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726.同治五年五月十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727.同治五年六月初五日与四弟国潢书
728.同治五年六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29.同治五年六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730.同治五年七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731.同治五年七月初六日与四弟国潢书
732.同治五年七月十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733.同治五年七月廿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734.同治五年八月初十日与四弟国潢书
735.同治五年八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36.同治五年九月初六日与四弟国潢书
737.同治五年九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38.同治五年十月初六日与四弟国潢书
739.同治五年十月甘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740.同治五年十月廿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741.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42.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743.同治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44.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与四弟国潢书
745.同治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46.同治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与九弟国荃书
747.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748.同治五年十二月廿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49.同治五年十二月廿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750.同治六年正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51.同治六年正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
752.同治六年正月初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753.同治六年正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54.同治六年正月甘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55.同治六年正月廿六日与九弟国荃书
756.同治六年二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
757.同治六年二月初五日与四弟国潢书
758.同治六年二月廿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759.同治六年二月甘九日与九弟国荃书
760.同治六年二月初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61.同治六年三月初七日与四弟国潢书
762.同治六年三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63.同治六年四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64.同治六年四月二十日与九弟国荃书
765.同治六年五月初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766.同治六年五月初五日与四弟国潢书
767.同治六年五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
768.同治六年五月廿一日与九弟国荃书
769.同治六年六月初六日与四弟国潢书
770.同治九年十二月甘一日与国潢国荃书
771.同治十年正月甘五日与国潢国荃书
772.同治十年二月初七日与国潢国荃书
773.同治十年三月初三日与国潢国荃书
774.同治十年三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
775.同治十年四月初一日与国潢国荃书
776.同治十年五月初十日与国潢国荃书
777.同治十年六月甘七日与国潢国荃书
778.同治十年七月甘六日与国潢国荃书
779.同治十年八月初十日与国潢国荃书
780.同治十年九月初十日与国潢国荃书
781.同治十年十月甘三日与国潢国荃书
782.同治十年十一月初八日与国潢国荃书
783.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七日与国潢国荃书
曾文正公家训 卷上
784.咸丰六年九月甘九日与纪鸿书
785.咸丰八年七月甘一日与纪泽书
786.咸丰八年八月初三日与纪泽书
787.咸丰八年八月二十日与纪泽书
788.咸丰八年十月廿五日与纪泽书
789.咸丰八年十月甘九日与纪泽书
790.咸丰八年十二月初三日与纪泽书
791.咸丰八年十二月甘三日与纪泽书
792.咸丰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与纪泽书
793.咸丰九年三月初三日与纪泽书
794.咸丰九年三月廿三日与纪泽书
795.咸丰九年四月甘一日与纪泽书
796.咸丰九年五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797.咸丰九年六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798.咸丰九年八月十二日与纪泽书
799.咸丰九年九月廿四日与纪泽书
800.咸丰九年十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01.咸丰十年闰三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02.咸丰十年四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03.咸丰十年四月廿四日与纪泽书
804.咸丰十年十月十六日与二子书
805.咸丰十年十一月初四日与二子书
806.咸丰十年十二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07.咸丰十一年正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08.咸丰十一年正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09.咸丰十一年正月廿四日与纪泽书
810.咸丰十一年二月十四日与二子书
811.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三日与二子书
812.咸丰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13.咸丰十一年六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14.咸丰十一年正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15.咸丰十一年七月廿四日与纪泽书
816.咸丰十一年正八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17.咸丰十一年正九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18.咸丰十一年九月廿四日与纪泽书
819.咸丰十一年十月廿四日与纪泽书
820.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21.同治元年正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22.同治元年二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23.同治元年三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24.同治元年四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25.同治元年四月甘四日与二子书
826.同治元年五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27.同治元年五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28.同治元年五月廿七日与纪鸿书
829.同治元年七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30.同治元年八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31.同治元年闰八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32.同治元年九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33.同治元年十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34.同治元年十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35.同治元年十月甘四日与二子书
836.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37.同治元年十一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38.同治元年十二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曾文正公家训 卷下
839.同治二年正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40.同治二年二月甘四日与纪泽书
841.同治二年三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42.同治二年三月十四日与纪泽书
843.同治二年五月十八日与纪鸿书
844.同治二年七月十二日与丹阁十叔书
845.同治二年八月初四日与纪鸿书
846.同治二年八月十二日与纪鸿书
847.同治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与纪瑞书
848.同治三年六月甘六日与纪泽书
849.同治三年七月初七日与纪泽书
850.同治三年七月初九日与纪鸿书
851.同治三年七月初九日与纪泽书
852.同治三年七月初十日与纪泽书
853.同治三年七月十三日与纪泽书
854.同治三年七月十八日与纪泽书
855.同治三年七月二十日与纪泽书
856.同治三年七月廿四日与纪鸿书
857.同治四年闰五月初九日与二子书
858.同治四年闰五月十九日与纪泽书
859.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与二子书
860.同治四年六月十九日与二子书
861.同治四年六月甘五日与纪泽书
862.同治四年七月初三日与二子书
863.同治四年七月十三日与纪泽书
864.同治四年八月初三日与二子书
865.同治四年八月十三日与纪泽书
866.同治四年八月十九日与纪泽书
867.同治四年八月甘一日与二子书
868.同治四年九月初一日与纪泽书
869.同治四年九月甘二日与纪泽书
870.同治四年九月甘五日与纪泽书
871.同治四年九月三十日与二子书
872.同治四年十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873.同治四年十月十七日与二子书
874.同治四年十月甘四日与二子书
875.同治四年十一月初六日与纪泽书
876.同治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与二子书
877.同治四年十一月甘九日与纪泽书
878.同治五年正月十八日与纪鸿书
879.同治五年正月甘四日与纪鸿书
880.同治五年二月十八日与纪鸿书
881.同治五年二月甘五日与二子书
882.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与纪泽书
883.同治五年三月十四日与二子书
884.同治五年四月廿五日与二子书
885.同治五年五月十一日与二子书
886.同治五年六月十六日与二子书
887.同治五年六月廿六日与二子书
888.同治五年七月二卜日与二子书
889.同治五年八月初三日与二子书
890.同治五年八月廿二日与二子书
891.同治五年九月初九日与二子书
892.同治五年九月十七日与二子书
893.同治五年十月十一日与纪泽书
894.同治五年十月廿六日与纪泽书
895.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三日与纪泽书
896.同治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与纪泽书
897.同治五年十一月甘八日与纪泽书
898.同治五年十二月初一日与夫人书
899.同治五年十二月甘三日与纪泽书
900.同治六年三月廿二日与纪泽书
901.同治六年三月廿八日与纪泽书
902.同治六年五月初五日与夫人书
903.同治九年六月初四日将赴天津示二子
904.日课四条
905.同治三年四月二十日与沅弟书
……[看更多目录]
序言曾国藩生于1811年,死于1872年。7年后,即公元1879年(光绪五年),传忠书局刻印的《曾文正公家书》问世。至今,世上刊印的《家书》本子已有若干种。
传忠书局刻本并没有照曾国藩家书原本刻印,而是删去了许多文字。刻本收信904封,367封有删节,有的信删节的文字达2/3以上(例见第186和199两信)。为了还历史以本来面貌,我们出版的这部《家书》,把刻本删去的文字补充复原,特意用5号仿宋体排印,读者可以一目了然地找到被刻本删节的文字(根据岳麓书社的《曾国藩全集·家书卷》和海南出版社的《曾国藩往来家
文摘【译文】
澄侯、子植、季洪三弟左右:
二月十一日接到三弟正月上旬的亲笔信,家中一切事情都知道了。澄侯在腊月二十三日到岳州,我见到罗云皋已经知道了。以后经过洞庭湖又遇上顶大的风浪,竟然走了七十几天才回到家中。人世间的事往往也像这样难以预测!我兄弟经过这件事后又增加了许多阅历。黎樾乔让弟弟带的东西,在装车的时候,我对弟弟说:“这东西放在大箱子旁边或许不保险,弟弟明日到了旅店,必须另外安放在一个稳妥的地方。”不知弟弟还记得我的话吗?出门在外的人,淳事都得留心。现在既然已经弄坏了,也不必要过分着急。这件事你和黎樾乔各有一半的责任,你们两个人都粗心大意,不能只指责你一个人。
祖父大人的病吃药总不见好转,我仔细想过了,或许是有火,不适宜吃热药。祖父身体一向很强健,丁酉年春因为吃了补药,竟然得了一场大病,后来泽六爷用凉药治好了他的病。这一次每天能吃一般大小的碗三碗饭,这就说明身体并不很衰弱,或许医生并没察觉到,只看见小便次数太多,就以为是身体虚弱造成的,一直用热药治疗,也可能会误事的。我也不懂医学上的道理,又相距这么远,很难猜测病情,只是回想起丁酉年的事情,又听陶云汀先生被补药耽误病情的事,所以写信告诉家里。希望你们与有名望的医生仔细商量,不知道有没有改吃凉药的道理?
我从去年接到祖母去世的消息,就时时想着抽时间回一次家乡。可想要回老家,有三个难处:现在京城家中欠债五百多两银子,想回老家就没有钱还债,往返的路费还要花去四百多两银子,这些银子也很难筹齐。这是第一个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