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会计(新准则·新税制财会类规划教材)
分類: 图书,经济,会计、审计,会计,财务会计,
品牌: 裴淑红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页码:390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9月
·ISBN:7509205867/9787509205860
·条形码:9787509205860
·包装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新准则·新税制财会类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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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高级财务会计》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指导,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侧重会计实务。《高级财务会计》难易适中,定位准确,主要讲授一般企业的特殊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内容。全书分为12章,内容包括:(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债务重组;(3)或有事项;(4)借款费用;(5)所得税;(6)外币折算;(7)企业合并;(8)租赁;(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10)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1)合并财务报表;(12)每股收益。
编辑推荐《高级财务会计》:新准则·新税制财会类规划教材。本教材提供授课老师课件及习题参考答案。
目录
第一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第二章 债务重组
第一节 债务重组概述
第二节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 或有事项
第一节 或有事项概述
第二节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节 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
第四节 或有事项的列报或披露
第四章 借款费用
第一节 借款费用概述
第二节 借款费用的确认
第三节 借款费用的计量
第五章 所得税
第一节 所得税会计概述
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
第三节 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四节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第六章 外币折算
第一节 记账本位币的确定和变更
第二节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第七章 企业合并
第一节 企业合并概述
第二节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第三节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第八章 租赁
第一节 租赁概述
第二节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第九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一节 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第二节 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第三节 前期差错及其更正
第十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一节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述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十一章 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节 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第二节 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三节 合并利润表
第四节 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五节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十二章 每股收益
第一节 每股收益概述
第二节 基本每股收益
第三节 稀释每股收益
第四节 每股收益的列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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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之后,财政部根据准则实施中的问题,又先后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本书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指导,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侧重会计实务。在内容的安排上,本书与李慧思和张志凤老师编写的《中级财务会计》一书,是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学教材。
本书难易适中,定位准确,主要讲授一般企业的特殊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内容。全书分为12章,内容包括:(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债务重组;(3)或有事项;(4)借款费用;(5)所得税;(6)外币折算;(7)企业合并;(8)租赁;(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10)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1)合并财务报表;(12)每股收益。
在编写模式上,本书尽量采用国际惯例,编写了学习目标、本章小结、参考文献、重要概念等内容,每章后均附有大量形式多样的思考练习题,既方便教师组织教学,也方便学生自学。
本书可作为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等会计学专业本、专科生教材,对会计实务工作者也有参考价值。
文摘插图: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债权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1)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
债务人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进行核算。企业可将该项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将库存材料、商品、产品出售给债权人,取得货款。出售库存材料、商品、产品业务与企业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相同,其发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取得的货币清偿债务。当然,在这项业务中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相应的货币流入与流出。
以库存商品、产品、材料抵偿债务,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存货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同时结转成本,记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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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存货,应按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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