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许可擅自收录中国数百位权利人的作品,已经引起了国内相当数量作者和出版机构的不满。谷歌曾在网上发声明,欲以每部作品60美元的价格购买版权,但这个价位并未获得中国权利人的认可(见本报9月11日05版《文著协欲代表权利人向谷歌维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自9月初公开表示,将代表中国权利人向谷歌维权后,又于近日召开了“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中国如何应对专家研讨会”,邀请5位权威法律专家为权利人“支招”,并从专业角度对此事发表见解。
力争获得更多时间
准备维权方案
据文著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谷歌数字图书馆收录的图书众多,抽样调查显示,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图书被收录,其中有75名是文著协的会员,涉及图书1961部。“根据版权法规的核心准则,只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并且支付使用费后才可以复制并传播书籍,而谷歌明显违反了这个准则。”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说。
据了解,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提起集体诉讼后,于去年10月达成和解协议。原定在今年10月7日,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将就谷歌的和解协议是否公平、充分及合理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一旦协议被通过,则将在美国适用,并约束谷歌及作品权利人与所涉及的谷歌合作方等。根据美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该协议一旦生效,也会对中国的著作权人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如果权利人不想被包括在和解协议范围之内,就必须在今年9月4日之前选择退出。目前中国权利人已经错过了退出的时间。
参与此次研讨的专家认为,谷歌的操作程序上存在问题,要著作权人在谷歌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不符合法律程序。专家认为,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针对中国著作权人的具体情况,向谷歌要求一个特定的时间,让中国维权人有更多时间来准备维权方案。
张洪波认为,谷歌侵权在先,现在不向有关国家权利人组织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反而对权利人或权利人组织主张权利设置种种条件和时限,是对版权法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公然漠视,是对权利人合法权利的漠视。
根据最新消息,听证的时间已经向后顺延至11月7日。美国杨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立表示,听证时间的一再推迟表明,这件事情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出版社和出版人的利益,它将关系到谁来主宰未来的数字图书馆,实际上就是谁来操纵全世界范围内巨大的文化资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法律诉讼和解的内容才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责难。“数字图书馆背后的商机是无限的,如果掌握了大量的读者、作者群,那么以后可能带来衍生的服务模式非常多,这块市场将是未来争夺的重要目标。”
应对侵权
不能被谷歌牵着鼻子走
针对法律应对技巧,5位专家进行了讨论。
“要提起诉讼,首先要确定谷歌的侵权事实。”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来小鹏教授认为,我国作品在美国受到保护是毋庸置疑的。但现在主要问题是谷歌未经许可擅自将作品数字化,并且通过网络向美国公众或向其他第三国传播这一行为是不是侵权。目前从我国境内登录谷歌数字图书馆并不能检索到作品原文,而仅仅是作品名称的信息汇编。这种行为究竟是复制还是属于合理使用?需要对事实进行进一步了解。例如在美国境内登录该数字图书馆,看对作品的复制究竟达到何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