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昨日联合发布2009年度广州市消费者报告,报告中介绍,2009年12315接受假冒伪劣商品的举报同比增长超过一倍。报告还分析了多项消费维权中的热点难点:提出了手机是否人为原因进水应经营者举证,政府尽快出台汽车“三包”规定等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假名牌举报翻倍
昨日发布报告中称,2009年市12315受理假冒伪劣商品及掺杂使假举报共1534宗,占举报总量的12.26%,同比上升了132.10%。
报告介绍,被举报假冒伪劣的商品主要集中在食品、服装、皮具、鞋、汽配、化妆品等几个方面。其中去年食品被举报数量最多,共为409件。报告显示,涉嫌假冒伪劣的食品主要有饮料、烟酒、食盐、面制品等,大多由地下窝点生产、小型超市及士多销售。涉嫌假冒伪劣的服装、鞋、皮具以涉嫌仿冒世界名牌为主,涉嫌假冒伪劣的汽配用品以仿冒 “HONDA”、“TOYOTA”、“大众”等品牌居多,而涉嫌假冒的化妆品,仿冒对象主要为“OLAY”、“SK -Ⅱ”、“安利”、“欧莱雅”等知名品牌。
手机防潮能否经营者举证
广州12315全年共受理关于手机受潮的咨询和申投诉案件121宗,其中咨询 11宗,申投诉101宗,成为消费维权的热点难点。报告中称,关于手机受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几乎所有手机品牌商家和厂家的客户服务中心、检测中心、售后服务中心都认为手机受潮属于人为原因,不在保修范围内。报告认为,如果手机本身密封性不好,空气潮湿,消费者在正常使用范围内也可能导致手机主板形成霉点,单凭霉点、水迹来判断手机存在人为入水情形而拒绝保修非常片面。但由于工商部门、消委会都不具有法定检测机构资质,针对此类情况也无法做出权威性的检测和判断。
报告建议工商部门在调解过程中要求经营者提供对该型号和该批次手机耐压性或者“防潮”性能方面经国家法定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以证明手机出现缺陷、漏液、破损和霉点的问题不属于质量问题,否则应承担“三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