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然要以一种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给予指正。尤其是对工人的待遇,如果我们是工人,一定要监督老板是否按照劳动法操作。与人与己都有利无害。现代社会为了追求利润,什么样的老板都会有,当然这样的老板还是少数的。如果人人监督起来,相信这样的现象会越来越少的。
你还想在这个单位干下去,即使有不满也只能放在心里不是吗?或者你想过换一份工作,那就可以写信去劳动局告发老板了!
1、先了解个人享有哪些权利以及维权途径。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人所在地的劳动法法规、规章,知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如在深圳特区,应了解关内最低月工资810元,关外700元,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等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上网搜索,或到劳动行政部门网站查找,深圳在信息公开方面是做得不错的;还可以去书店选购;每逢特定日子如12。5普法日等,政府部门会派发劳动法维权小册子,您也可以领取、阅读。
2、再判断个人权利是否严重受到侵犯。请注意“严重”二字,从生存的角度讲,本人不赞成您不分轻重的“维权”。(为权利而斗争固然高尚,但更应当由法律人来承担。)如不按时发放工资,如延期14天发放,这要是严格按照法律也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法律规定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深圳,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5天发放)。像这样您可以采取内部沟通方式妥善解决。一旦事态发展成拖欠工资,当然要及时求助于当地劳动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如司法所)、信访部门等,坚决维护自身权利。
3、总之,俗话说:理想跟现实是有差别的。劳动法“看上去真的很美”,但在现实中却是伤痕累累,到底应不应当不顾现实而出台不能完全实现的法律规则,这又是立法学的范畴了。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了解权利、权衡轻重、保护自己不失为明智之举。(谢谢!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