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所得税会计的处理程序?
【解答】企业的所得税会计的处理程序如下:
首先:已知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税前利润+(或减)永久性差异-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其次,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计算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转回时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转回时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
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的计算:
一般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时间性差异×所得税率(递延法下,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按原来的税率计算,债务法下,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用现行税率计算)
特殊的时间性差异如: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时,其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的计算如下:
时间性差异=(投资收益的金额)/(1-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例题1:某企业2002年度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下:
(1)本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6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
(2)本年度投资收益120000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5000元,按权益法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当年净利润的份额85000元。按税法规定,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计入应纳税所得,本年度被投资企业未宣告股利。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3)本年度按会计方法计算的折旧费用为40000元,折旧费用全部计入当年损益;按税法规定可在应纳税所得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20000元。
要求:
(1)按应付税款法计算本年度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2)按递延法计算本年度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3)计算采用递延法比应付税款法核算增加或减少的本年度净利润。
解析:
(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本期所得税费用与本期应交所得税相等。
本年度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600000元-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85000元+多提折旧费用20000元)×33%=169950元。
本年度所得税费用=169950元
借:所得税 1699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69950
(2)采用递延法核算
无论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还是采用递延法核算,本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应相等,即应交所得税等于169950元。在递延法下,首先应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金额和递延税款发生额,然后才能确定所得税费用金额。
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85000元,由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低于该企业所得税税率,因此,按递延法核算应确认的递延税款贷方发生额为:
递延税款贷方发生额=85000/(1-15%)×(33%-15%)=18000元。
该企业由于会计上多计提折旧20000元使递延税款产生的借方发生额为:
递延税款借方发生额=20000×33%=6600元。
上述两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的递延税款本期贷方发生额为11400元。
本年度所得税费用=本年度应交所得税169950元+本年度递延税款贷方发生额11400元=181350元。
借:所得税 181350
贷:递延税款 114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69950
(3)采用递延法比采用应付税款法减少的本年度净利润=181350-169950=1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