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率变动时,债务法下如何调整递延税款的余额?
【解答】债务法下,当所得税税率变动时,应调整递延税款账户的余额。若税率调高,应该调增递延税款账户原有方向的余额;若税率调低,应该调减递延税款账户原有方向的余额。
例如:调整前递延税款余额在借方,调增余额时,借记“递延税款”,调低税率时,贷记“递延税款”;调整前递延税款余额在贷方,调增余额时,贷记“递延税款”,调低税率时,借记“递延税款”。
从另一方面讲,债务法核算的特点是:递延税款的余额=累计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
例如,企业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上年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为33. 说明累计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33/33%=100。如果本年所得税税率为30%,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80,那么本年末递延税款的余额=(100+80)×30%=54(贷方)。
或者换一种算法,递延税款的贷方年初余额为33,本年时间性差异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金额=80×30%=24 由于税率变动调整递延税款的金额(税率降低,调减余额)100×(33%-30%)=3(借方), 所以递延税款的余额=33+24-3=54(贷方)。
如果存在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由于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不等于投资收益的金额×所得税税率,所以,上述结论不成立。
例题:某企业对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上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递延税款”科目贷方余额为120万元。本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年发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200万元。该企业本年“递延税款”科目发生额为( )万元。
A.借方54 B.贷方78 C.借方78 D.借方48
答案:A
解析:递延税款科目借方发生额=200×33%-120/30%×(33%-30%)=54万元,其中200×33%是当期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120/30%×(33%-30%)是税率变动对递延税款余额的调整,调整前余额在贷方,税率升高,所以递延税款的调整金额的方向和余额的方向相同,所以120/30%×(33%-30%)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