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是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是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也是极为重要的。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社会文化艺术科学事业的进步。在尊重和保护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又对其规定一些必要的限制,如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
(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护一致原则。虽然著作权有地域性,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扩大,许多优秀作品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我国目前已加入《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随着世界知识产权领域的新变化以及WTO的加入,必须坚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