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860年割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400,000平方千米以及巴尔喀什湖以东约440,000平方千米
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 日沙俄利用英法侵华联军攻占北京的军事压力,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由清钦差大臣奕昕(此字为言字旁)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共十五款。主要内容为:(1)将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2)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 哈起经斋桑卓尔、特穆尔图卓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为界,根据这一规定,于1864年签订 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卓尔南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3)开放喀什噶尔(今喀什市 )为商埠;(4)俄国在库伦(今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喀什噶尔设立领事官。
于1860年割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400,000平方千米以及巴尔喀什湖以东约440,000平方千米
参考资料:中学历史课本
中俄北京条约於1860年11月14日由俄国和大清帝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此条约规定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之地为俄国所属,并开放张家口、库伦、喀什葛而商埠。此条约和1858年的爱辉条约划定了俄国和中国的现代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