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个人篇
你不喜欢他(她),那我喜欢好了
不管怎样,“至上励合”成功了,最起码挤进了天娱最赚钱艺人的前三。所以一根筋被激活了,今年的快女(论坛)还未启动之际,便开始酝酿新的快女组合。
曾轶可很火,最起码目前很火。曾轶可的“火”伴随的是双方连年的交战:一面讨伐,恨不得杀掉这个乱唱的、牙齿不整的家伙;另一面维护,觉得一个纯粹的孩子不应该就此秒杀。其实从王菲推出娱乐圈时我们就发现了一个现象,很多情况下不是艺人吸引大众去欣赏,而是社会风气的作祟。假如有一个人真的不值得大家去喜欢,那么肯定有人去喜欢他,不是说当今讲究个性么,比如某些七老八十的艺人还在标榜自己身处叛逆期。
明星偶像其实是不会缺失的,缺失的是偶像的种类。古时不同部落的人都可以采用不同的木质、雕刻不同的人兽、涂以不同的颜料、挂在不同的处所,并设定不同的方式崇拜偶像,而一个看似形式复杂,实则本质简单的娱乐圈,我们的独到眼光已经贫乏。与其这样,还不如像湖南卫视那样,干脆本着养眼的目的举办一届选秀服务大众,虽然选出来的不怎么养眼。
我们需要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