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近日又惹上了麻烦,被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告上法庭。
事情的起因是Google宣布实行“古狗印刷”的项目。该项目旨在对哈佛大学、密歇根大学、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的图书馆和纽约公共图书馆实现数字化。
虽然Google的计划遭到起诉,但这一市场已经成为微软、亚马逊、雅虎瞄准的目标。
在版权法的阻碍下,数字图书计划能否顺利实施?
数字图书的趋势
11月3日,Google推出了第一期的“古狗印刷”。由于这一期“古狗印刷”提供的在线图书都隶属公共领域,而属于公共领域范畴的文章不再受版权保护,任何人都可以浏览全书的内容并加以保存,因此暂时规避了版权问题。但是,关于Google计划继续扫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扩大“古狗印刷”数据库的消息,却给这个项目的推出笼上了一层阴影。Google早在八月份就开始了扫描工作,后来由于一些出版商不愿意在网络上出版自己的书籍(出版商选择退出)而延迟。Google计划将受版权保护的图书放置在搜索结果中,但是会根据是否得到出版商和作者的同意而限制用户可以看到的内容。出版商可以选择让Google及其搜索引擎将自己的图书数字化。
沃顿商学院研究法学和商业伦理的教授凯文•维百赫说:“Google在版权问题上冒着巨大的风险。一方面,如果它成功,那么作为公共政策来说这是一个较好的结果。另一方面,它也会轻易受挫。法院会作出裁决的。”
事实上,最近Google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扫描到网络上的做法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同时也使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浮出水面:网络出版图书给大众带来的好处是不是比维护现行的版权法更为重要?虽然Google的终端用户在搜索之后只能看到该书一小部分的内容,但是Google这种全部扫描的做法会不会触犯版权法?如果该书已经停止印刷但理论上仍受版权保护,会有什么区别吗?Google在扫描图书内容时是否应该先得到出版商的同意,而不是把责任转嫁到出版商身上让他们作出选择?旨在保护印刷出版物的版权法在这个数字时代是否仍然可行?
无论这些版权问题如何解决,Google决不会是惟一玩家。就在Google发布“古狗印刷”的几天后,亚马逊就推出了两个新型的数字图书服务产品――“亚马逊书页”(Amazon Pages)和“亚马逊升级”(Amazon Upgrade)。亚马逊希望这两个服务产品能成为图书行业的iTunes (苹果电脑的产品):顾客可以购买一整本书,也可以购买书的一部分,就像顾客可以购买一张专辑中的一首歌那样。亚马逊书页允许顾客购买书里的一个章节,甚至是一页。亚马逊升级则使顾客可以在网上浏览任何已购买的图书。
蓝登书屋(Random House)已经宣布它将与网上书店如亚马逊、搜索引擎如Google和门户网站如雅虎合作,以低价按照顾客的需求出售图书的内容,比如4页内容售价99美分。蓝登书屋说,大体而言,我们会平分利润,但具体的定价计划还要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协商。蓝登书屋发展集团的总裁理查德•萨尔诺夫说:“我们认为出版商应该采取创新性的措施为消费者们提供数字图书服务,这非常重要。”
与此同时,11月14日的《华尔街日报》称,Google正与出版商们会面,看后者是否有兴趣向消费者提供电子图书的租借服务。
据报道,微软计划对大英图书馆(英国的国家图书馆)进行数字化,而雅虎也领导着一支名为“开放内容联盟”的团队,旨在为“包括多媒体内容在内的全球数字产品集锦”建立电子档案。但开放内容联盟绝不会不经允许就将作品收入档案。
维百赫表示Google企图组织世界信息的野心令人咋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它的下一步必将是把图书扫描到它的数据库中。一旦Google全情投入,它的竞争对手们也不得不插上一脚了。书籍是非常广阔的知识来源,它不像网络资源那样垂手可得。
7年内扫描7百万图书
现在,有些图书馆已经表示支持Google数字化图书馆的做法。密歇根大学的校长玛丽•休•科尔曼已经声明她欢迎全世界人民使用该校的图书馆。她在Google 11月3日的声明中说道:“作为教育工作者,如果能够与世界各地的人民分享这些重要的成果,我们将会欢欣鼓舞。想想这将会为学生们开启知识的大门;遥远的距离再也不能阻碍研究了。”
现在,密歇根大学已在自己的网站上表示,它与Google的交易将使其在7年内完成7百万藏书的数字化工作。根据协议,Google将为自己的数据库和密歇根大学各扫描一份藏书。密歇根大学在1995年曾经启动图书扫描与上网工程,但至今为止,只完成了9000本书。密歇根大学说,按照这个速度,它将需要花费“1000多年的时间才能完成现有藏书的数字化工作”。
Google究竟开发了何种技术能如此迅速地扫描图书呢?关于这一点还不清楚。但奥克布鲁姆指出,能迅速扫描大量的图书却不会损害图书本身对图书馆来说是一个大卖点。他说:“这可是件大事,过去扫描图书需要人工翻页,这种做法将受到密切关注。”波尔克补充说,数字化图书“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搜索和储存技术发展至今,直到最近才能够处理大量的数据。法律公司处理这类事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代价十分昂贵,就算是扫描今天开始出版的图书也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沃顿商学院的管理学教授丹尼尔•拉夫指出,对出版商来说,它面临的风险是图书行业过去150年赖以生存的经济理念可能将不复存在。图书行业的运作流程就是制作图书,建立库存然后出售图书。批发商、零售商和出版商们都可从中获得一杯羹。拉夫说,如果通过Google、亚马逊或其他网站的工作,电子图书将越来越大众化,那么图书行业将会从统一制作图书转变为按照顾客需求定制图书了。最重要的是,图书行业自美国成立伊始就已存在,可如今它已经发展到一个特定的阶段,技术的发展迫使其不得不进行大幅度的变革。这是漫长演变过程的必然结果。
受阻版权法
数字图书馆计划对Google来说似乎是蓄势待发,因此它在没有征求版权拥有者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行动了。结果,10月19日美国出版商协会宣布它已对Google提起诉讼。这次诉讼是由美国出版商协会组织和出资,并由麦格劳-希尔公司、培生教育出版公司、企鹅集团、西蒙-舒斯特公司和约翰威立父子出版公司共同提起的。美国出版商协会主席及前科罗拉多州的国会议员帕特里夏•施罗德指出,最令人担心的是Google扫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将削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Google在其公司的网络日志上对批评的言论作出了回应。关于美国作家协会9月20日对其提起的诉讼,Google负责产品管理的副总裁苏珊•武伊齐基回应说:“对那些通过这个服务找到受版权保护的书籍的用户,公司并没有向他展示即使是一页的内容。”除非版权拥有者同意,否则Google只会显示包含检索词语的“一小段文字”,以及基本的目录信息和几个网上书店和图书馆的链接。她补充说,“Google尊重版权。”她还把“古狗印刷”比作一个电子卡片目录。
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法学教授波尔克•瓦格纳指出,出版商控告Google的案件,各自的胜算是50%。比如,Google不会直接出售图书,但它会指明可以购买到该书的地方。Google提供的索引也可能会给版权拥有者带来一些经济效益,特别是某本书的浏览者可能会决定购买该书。此外,Google也可以争辩说,它对图书进行索引属于公平使用,能更好地服务于大众。维百赫指出,对Google颇为有利的一点是它的数字化图书馆满足了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但瓦格纳却表明,Google在自身的服务器上提供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并成为了出版商出版图书的实际销售者,这已经使图书行业心生警惕。施罗德认为,Google在创立“图书守门员”这一利润可观的业务之前应该先获得许可。
要解决涉及数字化图书的版权和商业问题需要时间。对于Google与出版业之间的争执,最好的结果就是这一案件导致数字领域里版权规定的产生。
不过近期内,关于数字化图书馆的争执是不太可能得到解决的。维百赫说:“无论如何,这个案子可能会上呈高级法院定夺,这意味着我们至少要等两年才能知道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