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太多了,因此有一些示好行为我们就满足了,知足了,心想我们的待遇终于回来了,我们的地位提高了,只是我们真的可以做自己的上帝了吗?又到一年三一五,又是岁岁年年花相似,商家都很精明地避讳着这个节日,当然更高的高手是利用这个节日做点文章,毕竟大家都在关注它,如何能够把消费者的满肚子怨气压回去消下去,并且适时地刺激一下他们的神经那是非常有利的,当然主要还是对商家有利。
于是,怨声载道的电信业开始有所行动了,因为他们聚集了太多的眼球,因此稍有风吹草动,就让市场感受到那种凛冽之势。我们听到:中国电信表示密切关注用户反映的问题;中国网通表示今年网通将开始着手解决市话清单问题;中国联通将启动“取缔消费陷阱,投诉限时办结”专项服务活动,其中明确规定,如果出现话费误差,联通将实行双倍返还话费,并实行先行赔付;中国移动表示将推广新入网合同等等。一时间好不热闹,一个小小的3、15激起了不小的波澜。
当然还有一系列的规范SP、话费双倍返还的措施纷纷出台,不少被称为“霸王条款”的不对等协议被取消。而“不对等协议”、“移动短信陷阱”、“电话卡余额作废”等电信服务热点问题,几大运营商都陆续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其实这些都是运营商应该切实落实的事情,是他们的份内之责,但是因为市场的不对等,作为消费者自己的权益很难正常地维护,使一些本来应该做的事情却迟迟不能落实,而最终吃了哑巴亏的还是消费者,难怪连政协委员都要对电信行业的不合理收费揭竿而起了。
每年的消费者权益日,更像一个哭诉台,人们把自己一年来的不满意,怨恨都纷纷抖了出来,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维护,虽然一些事情可以得到解决,但是我们纳闷的事,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个时候才能解决问题?平时的工作做到哪里去了?当然,关于电信方面的问题仅仅是其中之一。其实消费者的权益,仅仅是我们关注的和IT有关的事项也还有许多许多。
据上海市消保委的数据显示,数码产品维修难、装修中价格欺诈、商家发售消费卡后人去楼空、电视直销名不副实、婚庆公司婚车现场罢工等五大行业是去年的投诉热点。首当其冲的就是数码产品问题,想必大家还记得索尼的CCD事件、六款相机问题吧?为什么不承认缺陷?为什么不执行召回?
IT产品投诉居去年上海消保委投诉榜首,占投诉总量的11.5%。很多经营者设置种种障碍,不履行三包义务,而由于IT产品的科技含量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发生质量问题后,只能厂家说了算。据统计,2005年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有关手机、电脑、MP3、数码相机等IT产品的投诉6904件。其中大多数投诉都是由于经营者不履行相关的三包义务而引起。
而我们知道,早在2001年国家制定并公布了手机三包规定,2002年制定并公布了电脑三包规定。但是不履行三包规定的大有人在。无奈之下,上海市工商局会同市交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和上海通讯制造业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了《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据悉这份“手机买卖合同”将于近日出台。上海已有推行了4年多的“手机三包”规定(《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再推出“手机买卖合同”,是对现行的政策进行补充,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相比“三包”,该合同有一处规定有明显的突破,即退机时的折旧费率比三包规定的降低了一半。在过去的三包规定中,退机时每天0.5%的折旧费规定偏高,对消费者不利,而目前收取每天的折旧费率为0.25%。如一部价格2000元的手机,在购买后的第100天前去退货,按过去三包政策的规定,只能退回1000元,而按照现在合同的规定,则可以多退回500元。当然,这也仅仅是一个无奈之举,是因为目前的市场混乱,质检缺乏第三方权威认证等等因素。而这还是我们的经济步伐相对比较快的上海市,至于其他地区是不是也有类似的举措还不得知。
面对一些商家对消费者的越来越重视,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因为我们共同的努力,当然尤其是一些维护消费者权益部门的有作为,当初的霸王条款正是因为如此,才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迫使一些商家最终修订了自己的行为。但是消费者的权益还有许多地方需要维护,仅仅依靠一年一度的3、15只能是杯水车薪,整个行业的转好是需要相应的制度去约束并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有效执行和监督。我们希望的是消费者的权益能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不要使每年的3、15都成了一个控诉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