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老人朱福祥状告北京移动一案得到裁定,结果是维持原判,驳回上诉。2006年7月,朱老以充值卡限有效期、余额作废等规定“违法”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移动告上了法庭。2007年12月,东城区法院以“原告相关主张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为由驳回朱福祥起诉。至此,朱福祥老人为之奔波近两年的维权案暂告失败。
朱福祥状告北京移动之举虽然有点“蚍蜉撼大树”,其也深知其中的艰难。但在他看来,移动公司出于单方经济利益要求给出限制条件,以牟取不当之利,这对消费者有失公允。
朱祥福代表的小众消费者的困扰从某些方面说明,目前我国电信业用户细分不明,市场识别度不高。当前电信运营商主要从大众消费者的利益出发拓展业务,这难免形成业务的单一化,忽略了小部分用户的利益,也造成了对潜在市场开发的忽视。而国外运营商,尤其是如韩国SK电信公司和德国电信(DT)针对用户进行的业务开发已非常的成熟。他们的针对性业务不但提高了市场机会的识别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用户差异化的消费需求,也实现了业务创新,赢得了市场。从这点来说,我国电信运营商确实难以望其项背,业务创新乏力和市场拓展力不足成为电信业发展疲软的关键。
电信服务问题已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用户投诉的焦点,“不对等协议”、“移动短信陷阱”和“话费有效期”三大问题是目前电信消费者反响最强烈的服务顽疾。山东移动垃圾短信事件的曝光更是让消费者咋舌,对运营商的信心一时间跌至谷底。用户权益无法保障,折射出我国电信产业定位不清晰,片面追求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反映出在全业务时代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全业务时代,最激烈的竞争是用户的争夺,而在这场争夺战中,谁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谁就是赢家。虽然近年来非语音增值业务收入比重日趋上升,但语音业务收入仍占电信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左右。然而,语音业务市场的日趋饱和,低值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剧,都预示着传统话音业务走向“配角”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死守传统业务只会让电信业走入死循环状态,运营商惟有变被动为主动,实现自主转型,以开发非语音业务为破冰口,开展差异化经营,才能先发制人,完成自身的突围。
改变电信业固守传统语音业务市场这一停滞不前的现状,首先要实现业务的转型。一方面,运营商要立足自身的资源优势,找准信息化切入口,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彩的信息化服务。差异化竞争已成电信业的主流,这不仅可以避免运营商之间的正面交锋,也可避免因恶意竞争造成的国家资源的浪费,最终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格局。另一方面,运营商应加强与电信相关企业合作,以多种形式参与社会的信息服务,打造完整的信息发展产业链,逐步实现电信业务的转型。
其次,运营商要打出感情牌,深化服务理念,才能实现真正的互通互利。在以买方市场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中,与其纯粹依靠价格战来取得市场,不如在自身业务上追求完美。电信业务的拓展仅仅是敲门砖,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才是制胜点。只有抱着这种利民便民的服务理念,运营商才能在与消费者的互动中了解自身运营的薄弱环节,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深入了解用户的通信需求,大力进行技术和业务创新,满足用户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形成自己的业务品牌。这样既稳定了既有用户,提升了他们的品牌忠诚度,又激发了新用户的个性化和智能化的需求,挖掘大批潜在用户,创造出更多的增长空间。这也是电信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而且,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差异化竞争,市场监管走势也应更加灵活。非对称管制是电信业公平竞争、实现企业创新和惠及百姓的重要保证手段。面对中移动的一家独大和中电信、联通业务的下滑,非对称管制的出台变得异常迫切。2G向3G和后3G市场的过渡,需要两手抓。一是全业务运营商自身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二是管制部门的强制过渡政策,利用这只手,为运营商打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惟有如此,运营商才会尽快超越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片面追求短期利益的羁绊,用新经济视角,兼容、平等、竞合的新市场观念加快技术创新,真正构建全业务时代差异化的竞争格局。(文/张小丹)